御园修竹:
呵呵,小花一朵~赶在怡亲王忌日内发出来了^ ^
这事还真是诡异,把十三那么谨慎的人都不明不白的搅和进去,隆还真够猖獗的。
另,那北路的六万两银,做什么用的?这件事情感觉前后都不清不楚的:(
toutou:
桐桐怎么把这个令人费解的折子录上来了,你看1027爷那个查必纳的折子和小四的朱批了吗?帮我分析分析到底是怎么回事?
御园修竹:
toutou也在疑惑那个折子哪?我们也在郁闷它:(
我总感觉13还是有些不明不白的,总觉得这件事情上他可能还是被扯上了点什么,不过很被动
洗桐女史:
因为十三忌日曾答应录文的,所以就选了这个,擦汗~
我去看了1027页,真叫一个惊诧啊,原来雍正也曾怀疑十三的操守!
看样子是说湖广所需银两由京城播给,但是至于给多少,地方上并不知情,所以从中有贪污的情况,而负责此事的就是怡亲王和隆科多。
所以雍正说要是怡亲王也是这样贪婪卑鄙之人,朕就错信用人了。可能他心中也有一丝怀疑吧,必然是很失落,很无助,想信13,但是又还有一些疑惑没有完全解开,好在最后一切都水落石出了。
看来隆科多真是该杀,雍正为了顾全政局和皇室的颜面,隐瞒了不少事情啊!
御园修竹:
偶倒是觉得13还是无辜的,只是事情所显露的东西看起来没有他的不在场证明之类的,不得已只能帮他遮挡遮挡先,HOHO~~
“怡亲王又似隆科多般卑鄙,有奴才们无耻行事之理乎” ,倒希望这是一个反问句。。。那个错信用人了,应该是说3&隆吧。。。想当初断句断成 诚(的确)王隆科多……,真是给13汗了一把,看样子还是 诚王、隆科多的比较正常一点。。。(之前看到小十三有小辫子抓着实高兴了一把,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后,觉得某人心也不好过啊。。。所以我尽量保持乐观心态。。。bs一下自己先)
洗桐女史:
可是雍正有信过诚王么?既然如此何谈错信用?
我还是觉得诚是确实的意思,而“怡亲王又似隆科多般卑鄙,有奴才们无耻行事之理乎?”我对此的理解是,主子不点头同意,奴才们敢这么做么?是不是怡亲王也和隆科多一样呢?
而且刚发现小17也有点不清不楚,(满文P924,T1681)但蒙某人宽免不予追究,难怪雍正说:“朕在邸时,虽不免夺人利己,而未尝伤害人命。他余昆弟则杀人伤人,朕甚悯之。”真要细细追溯起来,他自己也并非出淤泥而不染啊。
水晶儿:
还是应该把原话原原本本的贴出来好,不联系上下文,看准每一处断句有些话就是容易误解的!
十三的人品绝不会有问题的,无论是因聪明还是因正直这种事他都绝不会做的。不过有时候真相本就扑朔迷离,说不定是那个隆科多拉他趟浑水呢?
toutou:
我还是比较同意竹子的意见,桐姐姐看后来那么多人冒十三的名在外面招摇撞骗,小四也就见怪不怪了,估计这是头一回,小四还不太适应。
不过这事是有点怪,发银子应该是户部的事,有隆科多什么相干。,怎么他也掺和进来,还弄的王爷不清不楚的。至于那个"诚"是什么意思,我刚看怎么觉得都是说小三。查必那和隆科多是亲戚,雍正一直想让他揭发隆的罪行,把小三和隆并提是不是让他揭发小三和隆的关系。查是哪个旗的,是否小三门下?这个翻译真是要命。。。。
我觉得这事就是下面人知道王爷不好说话,私下求隆科多,隆贪财,背着王爷私下管闲事。恰好十三又没察觉,底下人又拉大旗做虎皮,到处吹牛说在王爷跟前有面子,才弄成这样的。
我觉得小四的那段朱批整段都在为王爷开脱,强调他的与众不同,符合小四对十三的一贯态度,当时我还挺欣慰的。要不桐辛苦把它录下来,大家再分析一下。我的书不在手头。
洗桐女史:
偶是纸书在手翻阅,电子书识别录入,录文不成问题的,我没录还不是因为“怡亲王又似隆科多般卑鄙”这一句~反正十三的粉丝都说开口说要录上来了,我也不怕没人替我挨砖,这就录~
对了,今天看中央四说雍正把老八老九的后人都发配到茂兴,五年后又赦还了,这一点我以前都不知道的,toutou知道么,是否属实么?
另,刚才扫了一眼《宫廷画师郎世宁》,又是什么追讨欠款什么的,整个一王朝的同人,晕~
toutou:
八和九的后人有发配么,没什么印象。
我给桐桐买个钢盔,这样就不怕砸了
《宫廷画师郎世宁》是什么东东,新电视剧呀?我近一年已经跟电视绝缘了。
洗桐女史:
我也不知道八和九的后人是不是被发配了,只是电视里没有提老八老九的名字,而是一口一个八王、九王,看着就像那种民间的口碑,所以不知道是否确有此事~回来可以查查。
另,那个郎世宁是新电视剧啊,大山演郎世宁,钟镇涛演我家某人~
还有,录完了。http://www.ourjg.com/bbs/dispbbs.asp?boardID=41&ID=2597&page=1
满文的翻译真让人崩溃,我把国舅隆科多改为舅舅隆科多了。
一直没弄明白,那六万两到底是盐商孝敬给户部,还是户部播给湖广的呢,前言不搭后语的,真是郁闷!
对了,汉文朱批有没有关于此事的一点蛛丝马迹啊?
toutou:
是朝廷要降低盐价,盐商不想让降低,凑了六万两银子想通过户部一官员贿赂十三和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