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餘論 本章書就後,複獲讀金承藝先生《胤禛非清世宗本來名諱的探討》一文,大致與前述兩文中“世宗名非胤禛說”類似,而新添一假定:雍正在位時,一直強行佔用乃弟胤禎之名,至乾隆時始為嗣主竄改成“胤禛”。此論更為離奇,也更難令人心折,因為悖逆常情。試想十四王子胤禎受命為撫遠大將軍,坐鎮西邊,中外朝野鹹知。如康熙遺詔令繼大統,其四兄忽出而頂冒,自認為胤禎,婦此荒唐,伯叔兄弟怎甘俯首帖服,王公大臣豈能一無異詞?撰諸古今中外,實聞所未聞,天下孰有如此不合情理之事! 金先生以為《實錄》、《東華錄》等官書中,雖有“胤禛”之名,但經竄改,不足為信。然則《起居註冊》如何?康熙五十年六月二十五日條,明明有“遣胤禛行禮”的記載。《清聖祖禦制文集》又如何?第二集中有《賜皇子胤禛》詩。自然這些也可能經過刪修,那麼且舉《清聖祖禦制文集》的另一條,其文曾經金先生引用,可以說經過考核、審訂,應無置疑餘地,現摘要於後: 自去年九月,不幸事出多端,聯深懷愧憤,惟日增鬱結,以致心神耗損,形容憔悴,勢難必愈。……惟貝勒胤祉、胤禛特至朕前,……因病哭陳情。愛於十一月十八日,始用醫藥。……茲值複立皇太子大慶之日,胤祉、胤禛、胤祺,俱著封為親王。胤祐、胤礻我,俱著封為郡王。胤禟、胤祹、胤禎,俱著封為貝子。……特諭,康熙四十八年三月初十日。 “胤禛”之名赫然出現了兩次,怎能說“他(清世宗)的名字根本不叫胤禛”?如果金先生說現在已改變態度,認為此條也經過竄改,那麼我們要問:雍正既改x為胤禛,為何不同時易“胤禎”為“胤禵”,而自留罅漏呢? 不寧惟是,中土資料或尚可藉威力竄改淨盡,外國記載豈能左右?事實上朝鮮史料中“胤禛”之名不一見,這又當作何解?金先生也覺得不妥,譬如《李朝實錄》中就有“雍親王皇四子胤禛”字樣,於是又作出一個假定:“即清高宗時曾為廟諱問題對朝鮮王特降過詔旨叫他改動過,否則,在朝鮮官方的資料中,當不致特別為清人隱飾和竄改。” 這種降旨易名說,哪有可能?眾所周知,朝鮮雖為清屬國,心實不甘,念念不忘“皇明”,其《實錄》中低毀清廷之處,在在皆有,因毋須經過清廷審查,亦不致外泄。如降旨易名屬實,朝鮮正好大做文章,抨擊清帝,豈能為之隱秘?而乾隆降旨命屬國更改乃父名諱,此等事豈能出諸於口,見諸於公文? 坦白地說,金先生的論據,與他批評孟森、王鐘翰兩先生的類似:“總覺得多屬推論之辭,缺少深入確切的事實根據。”若謂不信且舉一條為證;為避免斷章取義,將此段高論全文抄錄: 五、雲貴總督高其倬受處分的事件 康雍間,高其倬和從兄高其位、高其佩,一門三兄弟,均居顯赫。其倬於康熙六十一年初,自廣西巡撫升授雲貴總督,直到雍正三年始調任閩浙總督。他在雲貴總督任上,遇到聖祖賓天,新帝登極的大事。 在雍正元年六月初十日《世宗實錄》上,有一條“命雲貴革職總督高其倬仍留原任”的記載。可以知道世宗登極不久,他曾遭遇過一次嚴譴。但在這之前,什麼時候高其倬被革的職?《世宗實錄》上卻沒有記 載。甚至於高其倬遭嚴譴後,世宗命他“仍留原任”,而《實錄》上前前後後對他究竟為了什麼原因受到這樣處分,也未加說明。自然《實錄》原檔中不致沒有清楚的記載;只是經由後來的刪削,使得我們對這樣的事件,摸不清頭腦了。 然而,《永憲錄》上的一段記載,又把《實錄》上的這一空隙給我們補足上了。《永憲錄》卷二上集,雍正元年五月十三日所收記事,其中有一條是:“革貝子允禵祿米”。後面的附注是這樣寫的:“雲貴總督高其倬奏疏,誤以大將軍、王與皇上並寫。上以貝子在軍,帷以施威僭分為事,以致聲名顯赫,官吏皆畏懼如此,其祿米永行停止。其倬降職留任。”這一條記的是世宗把當時軟禁在湯山的十四弟胤禎的俸銀和糧米給革停了的事。起因是為了世宗氣憤胤禎的“施威僭分”、“聲名顯赫”、“官吏畏俱”的緣故。可是自康熙五十七年以後,聖祖讓胤禎總綰兵符,容許他的“施威僭分”、“聲名顯赫”、“宮吏畏俱”,相信聖祖必有他的目的。因此,竟受到世宗的處分,實是無辜受累的。 由《永憲錄》這條記載的注釋中,我們又知道了高其倬被革職留任的始末。原來他在奏疏中,把“大將軍、王”和“皇上”做了一樣的抬頭“並寫”。 在以前那種官僚奏疏的政治時代中,一個封疆大吏和他的幕府人物,對於奏疏的形式—詞句、用語、何處抬寫、何字缺筆等,是非常小心注意的,理應不會有這種錯誤發生。奏疏中偶現錯別字,容或有之。把“大將軍、王”抬到與“皇上”並寫一起,是極不尋常的事,顯然是他有意這樣寫的,而不是出於無心的奏疏之誤。筆者的判斷是,高其倬定把大將軍、王和新皇帝當做一人了。這事情並不難於理解:首先是雲貴總督的駐地,距離北京太遠了。昔時交通不便,又沒有今日的通訊系統;驛馬往還,至少也要兩三個月的時間,如果世宗看到高其倬“誤以大將軍、王與皇上並寫”的奏疏並處分他是在五月上旬,則高其倬發出奏疏的時間多半在三月時;那即是說。世宗已經登極了三四個月,身處邊陲的雲貴總督高其倬,因為消息的不夠靈通,雖然他知道聖祖賓天,新帝繼立了,但是皇位入承發生了石破天驚的大變化,他卻尚不知詳情。 其次,撫遠大將軍、王、胤禎,是當時朝野默喻於衷的皇位繼承人,高其倬自非例外。如果高其倬尚未聽到世宗奪立的消息,觀念上他就會毫不置疑地認為新登極的皇帝,就是以前的大將軍、王。最重要的一點,還是:高其倬當然已拜讀過遺詔,可是遺詔上設若寫的是(甲)“胤禛”,高其倬且也認清了“禛”、“禎”兩字的分別,然他從來沒有聽說過有一位叫這個名字的皇子,他會直覺的以為這不過是胤禎的筆誤所致;如果他沒有認清這兩個字的分別,他自會認為新皇帝就是大將軍、王了。設若當時的遺詔上寫的是(乙)“胤禎”,那就更不要說了。高其倬有什麼理由會把用著同一個名字的大將軍、王和新皇帝看成是兩個人呢? 假定高其倬已經風聞到京中皇位繼承發生了問題的傳說,當他讀到遺詔以後,他也會發生這種疑惑:如果大將軍、王,就是當今的皇上,為什麼又有皇位發生問題的傳說呢?如果大將軍、王,不是皇上,為什麼新皇帝的名字又和大將軍、王的名字完全一樣呢?當然,如果他根本沒有聽到京中傳來的消息,也就不會想到這個問題。更不會被這個問題所困擾。他既把大將軍、王,同新皇帝看做為同一人,難怪他在奏疏中把大將軍、王,和皇上抬頭並寫在一起了。 從後來的事實我們也可以看到,世宗對於高其倬奏疏的錯誤,並未認真去計較,以為是了不得的大罪過。當時雖然不得不處分他,惟不久之後即恢復了他的原職。終世宗之世,高其倬由雲貴總督調閩浙總督,轉兩江總督,歷任封疆,眷遇未嘗少衰。這也可以看出,世宗雖心狠手辣,卻不是不明事理的皇帝。他也知道自己突然變換了名字,又為了便於竄改,取了一個和“胤禎”極為近似的名字;或是根本強佔了弟弟的名字。在這種情形下,怎麼能深責在外的文武大巨們出於不明真相的誤會和過失呢!至於命令實錄館人員把雲貴總督高其倬“革職留任”的始末緣由自原檔中刪去,那是為了不著痕跡,免得後人滋生疑惑而已。 以上是金先生的高見,判定:“高其倬定把大將軍、王和新皇帝當做一人了。”這種“大膽假設”的勇氣令人欽佩,但於“小心求證”方面似乎有欠審慎,兩千字的宏論多屬想像,遠離真相。由於先有“胤禛本無其人”的成見,一些表面上毫不相干的資料,都信手移作這種理論的注腳。譬如這一條高其倬折中,誤以大將軍、王與皇上並抬,原不出奇,犯此類格式錯誤者大有其人,李衛就曾于折中怡親王允祥處抬頭,遭雍正申斥:“奏摺內王號抬高不得,以後不可!”並非如金先生所說:“一個封疆大吏和他的幕府人物”,“理應不會有這種錯誤發生”。 金先生說:“雲貴距離北京太遠”,“驛馬往還,至少也要兩三個月的時間”,“世宗已經登極了三四個月,身處邊睡的雲貴總督高其倬”竟不知新帝系誰云云。大謬不然。純屬想像。康熙上賓後,各地首長大概在一個月左右,都已奉到大行皇帝遺詔,不僅總督、巡撫,即使提督、總兵官等都奉到遺詔。高其倬雖遠在邊圉,也不例外,他在奏摺中清楚寫著:“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大行皇帝遺詔到滇。 不僅如此,“誤以大將軍、王與皇上並寫”一句,一看就明白,這“大將軍、王”與“皇上”並非一人,否則怎會對著皇上又稱大將軍?這是很顯淺的文句,不可能產生兩者即一的聯想。而且還有更確實的證據—高其倬的原折至今尚存,日期為雍正元年四月五日,折上清楚地寫著:“應作速密奏聖主,亦應報知在此處的大將軍、王。”前者與後者顯然為二人,根本沒有混淆。雖然如此,我對於金先生鍥而不捨的求解精神,由衷感佩。如今後能有新資料新見解出現,亟願拜讀,在這裏我期待著。
楊啟樵《雍正帝及其密折制度研究》頁58-頁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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