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贲然来思 2007-06-21 01:34

[转帖]御纂《<孝經>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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顔子學苑校訂中國文化基本經典,經部孝經類《御纂孝經集注》


      

      

御纂《<孝經>集注》


      

 


      

御纂《<孝經>集注》序


      

 
 《孝經》者,聖人所以彰明彜訓,覺悟生民。溯天地之性,則知人為萬物之靈;叙家國之倫,則知孝為百行之始。人能孝於其親,處稱惇實之士,出成忠順之臣。下以此為立身之要,上以此為立教之原,故謂之至徳要道。自昔聖帝哲王宰世經物,未有不以孝治為先務者也。恭惟聖祖仁皇帝纘述世祖章皇帝遺緒,詔命儒臣編輯《孝經衍義》一百卷,刋行海内,垂示永久。顧以篇帙繁多,慮讀者未能周徧,朕乃命專譯經文,以便誦習。夫《孝經》一書,詞簡義暢,可不煩注解而自明。誠使内外臣庶,父以教其子,師以教其徒,口諷其文,心知其理,身踐其事。為士大夫者,能資孝作忠,揚名顯親;為庶人者,能謹身節用,竭力致養家庭。務敦於本行閭里胥嚮於淳風。如此則親遜成化,和氣薫蒸,躋比户可封之俗,是朕之所厚望也夫。


      欽定四庫全書 經部六
      

御纂孝經集註 孝經類


      提要
      臣等謹案:
      《<孝經>集註》一卷,世宗憲皇帝御纂,雍正五年製序,頒行我朝。列聖相承,宏敷孝理,故於是經闡發尤備。世祖章皇帝既為之註,復有衍義之輯,而聖祖仁皇帝纘成之,本末條貫,義無遺藴。世宗憲皇帝慮其篇帙浩富,或未能家喻户曉。乃命約為此註,專釋經文,以便誦習,而詞旨顯暢,俾讀者賢愚共曉。其體例悉仿朱子《四書章句集註》,為之洵萬古説經教孝之至極矣。
      

乾隆四十六年十月恭校上。


      

總纂官

        臣 紀昀

        臣 陸錫熊

        臣 孫士毅


      

總校官

        臣 陸費墀

      欽定四庫全書
      御纂《<孝經>集註》

      開宗明義章第一
      

○ 此章開張一經之宗本,顯明五孝之義理,故以開宗明義名章。

      


      仲尼居,曽子侍。

      子曰:“先王有至徳要道,以順天下,民用和睦,上下無怨,女知之乎?”

      曽子辟席曰:“參不敏,何足以知之?”

      子曰:“夫孝,徳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復坐,吾語女。
      

○ “女”,音汝,下同。“辟”,音避。“夫”,音扶。語,去聲。

○ 仲尼,孔子字,名丘。曽子,孔子弟子,名參,字子輿。居,燕居,閒暇之時。侍,侍坐也。至者,至善之義。要者,簡約之名。道也,徳也,一也。自其得於心而言曰徳,自其行於身而言曰道,徳之至即所以為道之要。順者謂先王以此至美之徳、要約之道順天下人心而教化之,故天下之人被服其教,自相和協而親睦,上下尊卑舉無所怨也。辟席者,離坐席而起對也。禮,師有問,則辟席起對。敏,達也。孝即所謂至徳要道也。人之百行,如章中所言,忠順敬讓之類,凡得於心者無徃非徳,然一孝立而百善從,是孝為百行之根基,故曰徳之本。至于君子盡孝於親而所以教家教國教天下者,又靡不自此推之。舉天下之大,事事皆從吾孝中出,故曰教之所由生也。命之復坐者,以孝之義甚大,非立談所能盡,故使復位而坐,詳以告之也。


      

  “身體膚髮,受之父母,不敢毁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

○  “夫”,音扶。

○ 身謂一身,體謂四體,髪,毛髮。膚,肌膚也。凡人之身,舉其大而言則一身四體,舉其細而言則毛髮肌膚。此皆受之于父母者,為人子者愛吾父母,因以愛吾父母所遺之身,常須戰兢戒慎,不敢少有毁傷,此行孝之始也。又須以道修身,卓然自立,大行于天下,流聲于萬世,使萬世而下賢其子,因推本其所生之自,而以光顯其父母,此行孝之終也。故夫所謂孝者,始于聚百順以事親,中于盡一心以事君,而終于敦百行以立身。葢孝以事親猶為人子之常,必其得君而事能以親之身,廣親之志,移孝以為忠,乃全事親之道。然一行未敦,而身有不立,則即為忠孝之虧,故其終尤在能立其身,斯為宇宙之完人,而稱孝道之極也。
      

  《大雅》云:“無念爾祖,聿修厥徳。”


○ “聿”,以律切,同遹。
○ 《詩》有《風》、《雅》、《頌》之三經,《大雅》、《小雅》其二也。無念二語見《大雅•文王》篇。無念,念也。聿,述也。引詩之意,言凡為人子者,當常念爾之先祖,常述修其功徳,而勉于行孝也。

            

  天子章第二


      ○ 前章雖通貴賤言之,其迹未著。此章至下庶人章,凡五章,謂之五孝,各説行孝奉親之事而立教焉。天子至尊,故標居其首。
      

  子曰:“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愛敬盡於事親,而徳教加於百姓,刑於四海,盖天子之孝也。”

○ “惡”,去聲。

○ 親,謂父母也。惡,憎惡也,為愛之反。慢,敖慢也,為敬之反。徳教,謂至徳之教。刑,儀刑也。

○ 天子之身乃徳教之所自出,故為天子而愛其親者,必其於人無所不愛,而不敢有所惡於人。敬其親者,必其於人無所不敬,而不敢有所慢於人。夫惟不敢惡人,而以無所不愛之心愛其親;不敢慢人,而以無所不敬之心敬其親。然後愛敬為盡于事親,而天子以此至徳要道之教行于一人,加于百姓,則四海之大,皆知有所視效儀刑,趨愛趨敬,而同歸于孝,民用和睦,上下無怨。此乃天子之孝當為如是,而非諸侯、卿、大夫之可比也。
      

  《甫刑》云:“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 “甫”,音輔。

      ○ 《甫刑》,《尚書》作《吕刑》。一人,謂天子。慶,善也。

      ○ 言天子一人有善,則兆庶皆倚賴之。善,則愛敬是也。二語所以通結上文之義。
      

  諸侯章第三


      

○ 次天子之貴者,諸侯也。故次及於諸侯。


      

  “在上不驕,髙而不危。制節謹度,滿而不溢。髙而不危,所以常守貴也。滿而不溢,所以長守富也。富貴不離其身,然後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盖諸侯之孝也。”


      

○ 離,去聲。

        ○ 在上,在一國臣民之上。驕,矜肆也。危,傾危也。制節,制財用之節限。謹度,謹守法度也。溢,奢侈泛溢也。社,土神;稷,穀神:國之主也。

○ 言諸侯在一國臣民之上,其位髙矣。若能不敢自為矜肆,則身雖居髙而不至于傾危。積一國之賦税,其財充滿矣,若能制立節限,謹守法度,則財雖充滿而不至
于泛溢。又言居髙位而不危,則不失其位之尊。顯而貴,是所以長守此貴也。處充滿而不溢,則不失其財之盈足,而富是所以長守此富也。夫惟富貴長乆如此乎不離
其身,然後方能保有其社稷,而和調其民人,謂社稷以此安,而一國之民亦用和睦,上下亦為無怨也。此則諸侯之孝當如是也。


      

  《詩》云:“戰戰兢競,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 《詩•小雅》“小旻”之篇,引之重以戒勉諸侯也。葢諸侯如不念先世積累之艱勒,而一或驕溢,以至失其富貴,而不能保其社稷人民,則辱及其親,而不孝為大矣!

        ○ 戰戰,恐懼。兢兢,戒謹。臨淵恐墜,履氷恐陷也。

      


      

       


      

  卿大夫章第四


      

○ 次諸侯之貴者,卿大夫也。故次及于卿大夫。按:王朝侯國,其卿大夫之位分雖不同,然章中乃統論其當行之孝,不必泥引詩以事一人之詞,而謂專示王國之卿大夫也。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徳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無擇言,身無擇行。言滿天下無口過,行滿天下無怨惡。三者備矣,然後能守其宗廟,葢卿大夫之孝也。”


      

○ “德行”、“擇行”、“行滿”之“行”,並去聲。“惡”,去聲。

        ○ 法服,禮法之服。法言,禮法之言。德行,道徳之行。

○ 先王葢古之以孝治天下者,故其服爲法服,其言爲法言,其行爲徳行也。無擇,謂言行皆與道法相合而無可選擇也。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惟恐服之不衷,爲身
之災也。非先王之法言不敢言,惟恐言輕而招辜也。非先王之徳行不敢行,惟恐行輕而招辱也。以此之故,非法則不言,言則必合于法;非道則不行,行則必中于
道。出于口者無可擇之言,行於身者無可擇之行,是以言之多至於徧滿天下而無口過,行之多至於徧滿天下而無怨惡也。服法服,道法言,行徳行,三者旣全備矣,
斯能長守其宗廟,以奉其先祖之祭祀,此則卿大夫之孝當如是也。


      

  《詩》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 《詩大雅》“蒸民”篇。夙,早也。匪,猶不也。懈,惰也。一人,天子也。

        ○ 引詩之意葢言卿大夫當早起夜寐,以事天子,而不得懈惰也。此乃深致其勸勉之意。

      


      

       


      

  士章第五


      

○ 古有上士、中士、下士之三等,然其位總居卿大夫之下,故以士名章。


      

  “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則忠,以敬事長則順。忠順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保其祿位,而守其祭祀,葢士之孝也。”


      

○ 長,上聲。

        ○ 資,取也。長,謂卿大夫。上,則兼長與君言之也。

○ “資于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謂取事父之道以事母,而愛母同于愛父。“資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謂取事父之道以事君,而敬君同于敬父也。“母取其愛”、
“君取其敬”者,葢母主于恩,而君主于義,故事母雖未嘗不敬而專取其愛,事君雖未嘗不愛而專取其敬,合愛與敬而兼之者,則惟父然也。爲士者移事父之孝以事
君,則爲忠;移事父之敬以事長,則爲順。守其忠順而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長保其祿位,永守其祭祀,此則爲士之孝當如是也。諸侯言社稷,卿大夫言宗廟,士
言祭祀,各以其所事爲重也。若下文庶人則薦而不祭,又非士之比矣。


      

  《詩》云:“夙興夜寐,無忝爾所生。”


      

○  “忝”,音腆。

        ○ 《詩•小雅》“宛”之篇。忝,辱也。所生,謂父母也。

      ○ 引詩以深惕爲士者,當早起夜寐以行孝,無致祿位不保,而祭祀不守,以辱其父母也。


      



      


      

  庶人章第六


      

○ 庶人泛指衆人,學爲士而未受命,與農工商賈之屬皆是也。一云兼府史胥徒言之。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於庶人,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 “養”,去聲。

        ○ “天之道”,謂春生、夏長、秋斂、冬閉,四時之天運也。“地之利”,謂土地之高下燥濕,生植農桑之利也。“謹身”者,謹修其身不妄爲也。“節用”者,省節飲食衣服喪祭之財,用不妄費也。

○ 庶人未受命,爲士旣不得以事君,所事者惟父母而已。故以能養父母爲孝,其用天之道而耕耘收穫,一順乎時令,分地之利而禾黍菽麥,一任乎土宜。又必謹守
其身而不敢放縱,省節其用而不敢奢侈,以此爲事奉養其父母,則不徒能養父母之口體,而養志亦無不足矣。此則庶人之孝所當然也。上節與前四章分論天子、諸
侯、卿大夫、士、庶人當行之孝,此則總言以結之,言上自天子以下至庶人,其尊卑雖殊,而事親之孝當無終始之異,若或有始無終,而自患己身不能及於孝者,未
有此理也。葢爲決言,以勉人之力於行孝。

      


      

       


      

  三才章第七


      

○ 天、地、人謂之三才。孔子陳説五等之孝旣畢,而曽子歎孝道之大,因言天經、地義、民行之事可教化於人,故以三才名章,次五孝之後。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

             子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是則之。則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順天下。是以其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


      

○ “夫”,音扶。“行”,去聲。

        ○ 經,常也。天以生覆爲常,故曰經。“義”,宜也。地以承順利物爲宜,故曰義。則,法也。因,憑也,依也。肅,戒肅也。嚴,威嚴也。

○ 曽子因夫子陳說五孝而深歎其大,故夫子以彌大之義告之,言孝之爲道,雖出于人心,然天爲乾父不能外之,以爲生覆之經;地爲坤母不能外之,以爲承順利物
之義;民生天地之間不能外之,以爲慈愛敬順之行,是孝乃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也。夫以孝爲天地經常之理,而民于此取法而爲行,則孝本天下人心之所本然固有
者。故聖人上法天道之常明,下因地道之義利,惟順乎天下本然愛敬之孝而導之。是以敷之爲教,則不待戒肅而自成;發之爲政則不假威嚴而自治也。


      

  “先王見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愛,而民莫遺其親;陳之以徳義,而民興行;先之以敬讓,而民不爭;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惡,而民知禁。”


      

○ “行”,去聲。“好”、“惡”,並去聲。

        ○ 先王泛指古先帝王。見教之可以化民,承上因天地之常經,而其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來。遺,猶棄也。興,起也。睦,和之至也。

○ 言先王身行博愛之道以率先斯民,則人知愛親而無有遺棄其親者。陳説徳義之美以教誨斯民,則人爲興起而未有不勉於行者。先之以恭敬謙讓而爲斯民之倡,則
人相敬讓而不爭。導之以五禮六樂,而施陶淑之教,則人皆秩然有禮,雍然順適而和睦。又示之以爲善者之必好、爲不善者之必惡,則人知國禁而不犯。總見先王之
順天下以化民,而民之速化如此,以結上文“其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之義也。


      

  《詩》云:“赫赫師尹,民具爾瞻。”


      

○ 《詩•小雅》“節南山”之篇。赫赫,明盛貎。師尹,周太師尹氏也。

        ○ 引詩之意葢言先王之在上者,能教以化民而爲民所瞻仰,故民爲之速化也。此借師尹以深贊夫先王也。

      


      

       


      

  孝治章第八


      

○ 前章明先王因天地之常經順天下以爲教,此章則言明王以孝而治天下也,故卽以孝治名章,次三才之後。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遺小國之臣,而況於公、侯、伯、子、男乎?故得萬國之懽心,以事其先王。


      

○ 昔者,謂先代明王明哲之君。遺,忽忘也。小國之臣,謂土地褊小,如附庸之君之類。公、侯之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乃國之大者。萬國,極言其多。先王,卽行孝明王之祖考也。

        ○ 夫子言昔者明王之以孝道而治理天下也,推其愛敬之心至于附庸小國之臣,尚不敢有所遺忽,而況於公、侯、伯、子、男大國之臣乎?以此之故,所以合天下大小萬國之衆,而皆得其懽悅之心,以此事奉其先王,則尊養之至,而明王能以孝道倡其化于上矣。


      

  “治國者不敢侮於鰥寡,而況於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懽心,以事其先君。


      

○ 鰥,姑頑切。

        ○ 老而無妻曰鰥,老而無夫曰寡;二者,所謂天下之窮民而無告者。侮,慢忽也。一命以上爲士,諸侯皆有卿大夫。止言士者,舉小以見大耳。百姓,謂百官族姓。先君,始受命爲國君者也。

○ 夫子言,諸侯分治一國者也,當體明王孝治天下之心,而亦以孝治其國,推其愛敬之心以及於國人,卽至於鰥寡之微亦不敢侮慢之,而況於士民乎?以此之故,
所以合國中百官族姓之衆,無不得其懽悅之心。以此事奉其先君,則可謂能體明王孝治之心以爲心,而成其化于國矣。


      

  “治家者不敢失於臣妾,而況於妻子乎?故得人之懽心,以事其親臣。


      

○ 妾,婢僕也,賤而疎者。妻子,貴而親者。親,謂父母也。

○ 夫子又言,卿大夫各治一家者也,亦當體明王孝治天下之心而以孝治其家,推其愛敬之心卽下及於臣妾,曾不敢少失其心。彼疎賤者尚如此,而況於妻子之親貴
者乎?以此之故,所以合一家之衆,無貴無賤無親無疎而皆得其懽悅之心。以此事其父母,則可謂能體明王孝治之心以爲心,而成其化于家矣。


      

  “夫然,故生則親安之,祭則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災害不生,禍亂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


      

○ “夫”,音扶。

        ○ 生,謂父母存時。祭,謂沒後奉祀。安者,其心無憂;享者,其魂來格也。人死曰鬼,氣屈而歸也。災害,如水、旱、疾、疫之類,生于天者。禍亂,如賊君、弑父之類,作于人者。

○ 上文旣言天子、諸侯、卿大夫皆以孝治天下國家而得人之懽心,以事其先王、先公、與親,此又總承上文而言。夫惟如此,故其生而養則親安之,沒而祭則鬼享
之,是以普天之下和睦太平:和則無乖戾之氣,而災害不生;平則無悖逆之爭,而禍亂不作。總由明王身爲率行孝道於上,而諸侯以下化而行之,故明王之以孝治天
下也有如此之美也。


      

  《詩》云:“有覺徳行,四國順之。”


      

○ “行”,去聲。

        ○ 《詩大雅》“抑之”篇。覺,大也。義取天子有大徳行,則四方之國順而行之,以贊美明王之孝治也。

      


      

       


      

  聖治章第九


      

○ 曾子聞明王孝治以致和平,因問聖人之徳更有大於孝否?孔子因問而説聖人之治,故以名章,次孝治之後。


      

  曾子曰:“敢問聖人之徳無以加於孝乎?”

             子曰:“天地之性,人爲貴。人之行,莫大於孝。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


      

○ “行“,去聲。

        ○ 聖人,以在位者言之。嚴,尊敬也。配,合也。周公,名旦,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食采於周,位居三公,故稱周公。

○ 前章夫子陳説明王之孝治天下,能致災害不生,禍亂不作,是言徳行之大。故曾子有推廣之思而爲此問。“天地之性,人爲貴“者,謂天地生人與物皆有一副當
然之理,是之謂性。然人得其全,物得其偏,是人爲天地之心而萬物之靈,故云然也。人之百行多端,而以孝爲本,故曰”人之行,莫大于孝“。承之以”孝莫大于
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者,言人子之孝其親者,無所不至,而莫大于尊敬其父。尊敬其父者,亦無所不至,而莫大于配享上天也。葢上天之尊,尊無與對,而能以
已之父與之配享,則所以尊敬其父者至矣,極矣,不可以復加矣。然仁人孝子愛親之心雖無窮,而立經陳紀制禮之節則有限,自古及今惟周公輔佐成王始行配天之
禮,故曰”則周公其人也”。


      

  “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職來祭。夫聖人之徳,又何以加于孝乎?


      

○ 郊祀,祭天也。祭天於南郊,故曰郊。宗祀,謂宗廟之祭也。后稷,名,棄周之始祖,舜嘗命爲稷正,使教民播種百穀,始封于邰,爲諸侯,以君其國,故稱曰后稷也。文王名昌,武王之父。明堂,王者出政布治之堂也。天以形體言,上帝以主宰言。天也,帝也,一也。

○ 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以配上帝,謂郊祀祭天,則以后稷配祭,而尊后稷猶乎天。宗祀祭上帝,則以文王配祭,而尊文王猶夫上帝也。周公之所以尊敬其祖
父者如此。是以徳教刑於四海,而四海之内爲諸侯者,各以其職之所當然,皆來助祭,敬供郊廟之事。夫以孝推之至于配天,而又盡得四表之懽心,以事其親,孝之
大也,誠可謂至極矣。則夫聖人之徳又有何者可以加于孝乎?


      

  “故親生之膝下,以養父母日嚴。聖人因嚴以教敬,因親以教愛。聖人之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其所因者,本也。


      

○ 夫子答曾子之問書矣,此復申言聖人教人以孝之故也。親,親愛也。膝下,謂孩笑之時也。

○ 言人子親愛父母之情,已生於膝下孩笑之時,以此至情而養其父母;然隨其年之漸長,則日加尊敬,而尊卑之際,又自有一定不可忽之分在焉。此人子良心之
發,最爲眞切,人皆有之,不待學而能者。聖人之立教亦惟因嚴以教敬,因親以教愛,循其人性之固然而不加矯强,故其教不待戒肅而自成,其政不待威嚴而自治。
民之大順,有不期然而然者,葢孝爲徳之本,而聖人之因嚴教敬,因親教愛,總因之以立教焉,是“其所因者,本也”。


      

  “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義也。父母生之,續莫大焉。君親臨之,厚莫重焉。


      


 此承上文“所因者,本也”句,而發明人子愛敬之情所以當盡之故。父子之道爲天性,謂父子之愛原于天,率于性,而本于所固有。然子之事父,猶臣之事君,其
尊卑之分又自有截然不可忽者,是父子之間又有君臣之義也。續者,繼先傳後之謂也。續莫大者,父母生子,子以生孫,人倫繼續於此。微父母,則吾何所託生,而
人類幾乎滅矣。然則人倫之大,孰有大于父母者乎?厚莫重者,以父之親,等君之尊,而臨乎人子,則恩義之㒺極,與天同高,與地同厚,莫有重焉者矣。此可見人
子愛敬之當先,所以莫有甚于父母也。


      

  “故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徳;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以順則逆,民無則焉。不在於善,而皆在於凶徳,雖得之,君子不貴也。


      


 此反説。爲上者愛敬之失,而悖徳悖禮之事,不愛其親而愛他人,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謂君自不愛其親而令他人愛親,自不敬其親而令他人敬親也。“悖徳”、
“悖禮”云者,徳主於愛,禮主於敬故也。夫人君惟身能愛敬,而後以政教及人,斯順天下之人心。今則自逆不行,而翻使天下之人法行於逆道,故人無所取法而爲
準則,斯乃“不在於善,而皆在于凶徳”。如此之君,雖曰得志於民,上乃古先哲王聖人君子之所不貴也。在,謂心之所在。凶,謂害于徳禮也。


      

  “君子則不然:言思可道,行思可樂,徳義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觀,進退可度,以臨其民。是以其民畏而愛之,則而象之。故能成其徳教,而行其政令。”


      

○ “行”,去聲。“樂”,音洛。

        ○ 此承“君子不貴”句而表明君子之不然。君子泛指聖帝明王道行也。作,爲也。容,主動。止,主靜。

○ “言思可道”,謂必其言之可行於民者,而後言。“行思可樂”,謂必其行之爲民所懽悦者,而後行。“徳義可尊”,謂立徳行義不違正道,而可爲民之尊崇。
“作事可法”,謂制作事業動得物宜,而可爲民之式法。“容止可觀”,謂威儀容貎合于規矩,而可爲民之觀瞻。“進退可度”,謂周旋動靜不越繩尺,而可爲民之
軌度。君子之謹其言行,慎其動止舉措如此。由是以其身而臨蒞斯民,則民畏其威,而敬如神明;愛其徳,而親如父母;會極歸極,如衆星之共北;長無不法,則而
象效之。故徳教以此而成,政令以此而行也。


      

  “《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不忒。”


      

○ “忒”,音特。

        ○ 《詩•曹風》“鳲鳩”篇。淑,善也。忒,差也。

        ○ 詩言原美善人君子盛徳之威儀,此則借以贊美君子之能順人心,而成其徳教。

      


      

       


      

  紀孝行章第十


      

○ 前數章俱統論乎孝道孝治,此章則詳述乎孝子當行之事也,故以紀孝行名章,次于聖治之後。


      

  子曰:“孝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五者備矣,然後能事親。


      

○ 居,謂平居。致者,推之而致其極也。病,謂疾之甚也。

○ 孝子之事親,當無一時無一事而不念及于親者。其必平居,則禮儀祇肅,盡其恭敬,而不敢忽奉養,則承顔順志,盡其歡樂,而不敢違。病則行止語嘿,何所不
致其憂?喪則哭泣擗踊、何所不致其哀?祭則潔俎豆,肅駿奔,何所不致其嚴?持此五者以事親,而生存死沒,咸備其道,庶幾盡志于親而無媿于子矣,故曰能事親
也。此節乃紀孝子當行之善,以示勉也。


      

  事親者居上不驕,爲下不亂,在醜不爭。居上而驕則亡,爲下而亂則刑,在醜而爭則兵。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爲不孝也。


      

○ 醜,等類也。三牲,牛、羊、豕也。

○ 居上則當莊敬以臨下,而不可驕矜;爲下則當恭謹以事上,而不可悖亂;在醜則當和順以處衆,而不可爭競:此論人子保身以事親之常。居上而驕則失道而取
亡,爲下而亂則犯分而致刑,在醜而爭則啟釁而召兵,此論人子危身以及親之禍。“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為不孝”者,謂驕、亂、爭三者之不能除,則危
亡之禍必至,雖日具牛、羊、豕三牲之養以進于親,親得安坐而食乎?故曰:“猶為不孝也。”此節又紀不善之行,以示戒也。

      


      

       


      

  五刑章第十一


      

○ 聖王之教雖不肅而成,其政雖不嚴而治,然世有驕亂忿爭而自罹于罪惡者,刑辟亦不可不加也,故以五刑名章,次于紀孝行之後。


      

  子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要君者無上,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此大亂之道也。”


      

○ “要”,平聲。

○ 五刑,墨、劓、剕、宫、大辟也。三千,合五刑條例之總數也。《吕刑》曰:墨罰之屬千,劓罰之屬千,剕罰之屬五百,宫罰之屬三百,大辟之罰其屬二百。五
刑之屬三千,夫子之言葢本于此。要,脅也。無上,無君也,非詆毁也。無法,謂弁髦法度也。無親,謂蔑視其親也。

        ○ 葢君者,臣之所禀令也,而敢於要脅之,是爲無上。聖人者,法之所從出也,而敢於非詆之,是爲無法。人莫不有父母之當孝也,而敢以孝道爲非,是爲無親。此三者乃大亂之道,而總爲不孝,刑辟之加葢不容緩矣。

      


      

       


      

  廣要道章第十二


      

○ 首章略云至徳要道之事,而未爲詳悉,於此復申而演之,故云廣也。要道先於至徳者,謂以要道施化,化行而後徳彰,亦明道德相成,所以互為先後也。


      

  子曰:“教民親愛,莫善於孝。教民禮順,莫善於悌。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禮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則子悅;敬其兄,則弟悅;敬其君,則臣悅;敬一人,而千萬人悅。所敬者寡,而悅者衆,此之謂要道也。”


      


 此夫子述廣要道之義。言孝所以愛其親也,然欲教民以相親相愛,則莫有善於孝。悌,所以敬其長也,然欲教民以有禮而順,則莫有善於悌。樂斯二者之謂樂,然
欲移改民風而變易其俗,則莫有善於樂。節文斯二者之謂禮,然欲上安其君而下治其民,則莫有善於禮。若禮之爲禮,則主於敬而已矣。嘗爲推廣乎敬之功用,以此
之敬而敬人之父,則凡爲之子者無不悦。以此之敬而敬人之兄,則凡爲之弟者無不悦。以此之敬而敬人之君,則凡爲之臣者無不悦。夫此之敬,止加于一人,而彼則
千萬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衆”,誠所謂守者約而施者博也,此之謂要道之義也。

      


      

       


      

  廣至徳章第十三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見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爲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爲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爲人君者也。”


      


 此夫子述廣至徳之義。言君子之教人以孝也,非必家至而為之喻,日見而為之督也。教之以孝,使凡爲人子者皆知盡事父之道以敬其父,是卽我之所以敬天下之爲
人父者也;推而教之以悌,使凡爲人弟者皆知盡事兄之道以敬其兄,是卽我之所以敬天下之爲人兄者也;又推而教之以臣,使凡爲人臣者皆知盡事君之道以敬其君,
是卽我之所以敬天下之爲人君者也。夫致吾之敬者雖有限,而能使人各自致其敬者則無窮,此孝之所以爲至徳也。


      

  《詩》云:“愷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徳,其孰能順民如此其大者乎?


      

○ “愷”,音凱。

        ○ 《詩•大雅》“泂酌”之篇。愷,樂也。悌,易也。

        ○ 葢言君子有如此愷悌樂易之徳,民愛之如父母,葢能以至徳為教,順天下之心,故其效如此其大也。

      


      

       


      

  廣揚名章第十四


      

○ 首章略言揚名之義而未審,而於此廣之,故以名章,次廣要道、至徳之後。


      

  子曰:“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事兄悌,故順可移於長;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是以行成於内,而名立於後世矣。”


      

○ “長”,上聲。“行”,去聲。

○ 此夫子述廣揚名之義。言君子之事親苟極其孝矣,以之事君則為忠,故“忠可移於君”;事兄苟極其悌矣,以之事長則為順,故“順可移於長”;居家苟極其理
矣,以之居官則必治,故“治可移於官”。孝、悌、忠、順、齊、治之道,其相通有如此。故士人惟患内之所以事親、事兄、居家者行未成耳。夫苟孝、悌、修、齊
之行成于内,必其忠、順、治、理之勲猷著于外,彪炳宇宙,輝映竹帛,而後世之名曷有極哉!顯親之孝,此焉寓矣。

      


      

       


      

  諫諍章第十五


      

○ 曽子旣聞揚名以上之義,而又問子從父之令,夫子以令有善惡,不可盡從,乃爲述諫諍之事,故以名章,次廣揚名之後。


      

  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揚名,則聞命矣。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


      

○ “夫”,音扶。“令”,去聲。

        ○ “慈愛、恭敬、安親、揚名”是曽子包攝夫子之所已言者言之,又以“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爲問者,葢為子者原一以順從為孝,但于父母之命令若不問可否而悉從之,又恐有違于道,此其所以疑于心而問也。

        ○ 慈愛如養致其樂。恭敬如居致其敬。安親如不近兵刑。揚名如“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之類。


      

 
 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昔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爭
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爲孝乎?”


      

○ “與”,平聲。“爭”、“諍”同。“離”、“令”,並去聲。

        ○ 爭與諍同,葢是非必爭,可否必辯,所謂面折廷諍,不欺而犯者也。“令”,善也。“焉”,何也。

○ 兩言“是何言與”,深明父令之不可一于從也。“昔者”以下是推廣而言,為臣子者若見君父之過,皆不可以苟順而不諌諍。天子之爭臣以七人,諸侯之爭臣以
五人,大夫之爭臣以三人者,葢位有崇卑,責有輕重,政有煩簡,故爭臣有多寡也。然天子有天下者也,故云“不失其天下”;諸侯有國者也,故云“不失其國”;
大夫有家者也,故云“不失其家”。總之以諌諍之得人故,雖無道,不亟至于亡也。士無臣,所有惟友,故云“士有爭友”。“不離令名”,謂事無謬誤而善名以
彰。不陷不義,謂所事合宜而行義以得也。先言“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是總言為臣子者當諫爭其君父。又曰“故當不義則爭之,
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所以結一章之㫖而終,“是何言與”之義見,爲子者不可一于從父之令也。

      


      

       


      

  感應章第十六


      

○ 此章明明王孝悌感應之事,雖為天子言之,諸侯以下亦當自知勉朂也。


      

  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長幼順,故上下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


      

○ “長”,上聲。

○ 《易》曰:“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則天有父道,地有母道,原與父母之道相通者。古昔明王能事父以孝,則卽通于事天之道,故其事
天也明。事母以孝,則卽通于事地之理,故其事地也察。又推事父事母之孝心,以順家之長幼,故凡四海之中,上而尊長,下而卑幼,又罔不就吾之均調而上下以
治。夫惟明王極孝之所至,至于“事天明”、“事地察”,如此則三光明,寒暑序,而天道以清;川流岳峙奠其常,鳥獸魚鱉若其性,而地道以寧,其神明功用之彰
見,葢有極其盛者哉。


      

  “故雖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宗廟致敬,不忘親也;修身愼行,恐辱先也。宗廟致敬,鬼神著矣。孝悌之至,通於神明,光於四海,無所不通。”


      

○ “行”去聲。

○ 承上文而言。明王不特以事父母之孝事天地,而致神明之彰已也。雖以天子之尊,必知有父之當尊與有兄之當先矣。其在宗廟承祭之時,則嚴威衹肅,致其恭
敬,而不敢有忘親之心。及夫平居無事之時,則修身愼行,極其檢攝,而惟恐招辱先之譴。明王不過自謂率其孝道之常也,不知以修身愼行之主,兼又致敬于宗廟對
越之時。先王在天之靈,洋洋乎有“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者,而鬼神精爽之所著,其視神明之彰見,又何如其盛哉!夫孝悌之道,原始于家庭。然和順之至,精
誠之極,至于“神明彰”,“鬼神著”,卽幽而神明可以感通。如此則遠而四海必將和氣充洽,光輝普被,又何有不通者乎?


      

  《詩》云:“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


      

○ 《詩•大雅》“文王有聲”之篇。自,從也。

        ○ 義取四方皆感其徳化,無有思而不服者,以明“光于四海,無所不通”之意也。

      


      

       


      

  事君章第十七


      

○ 此章論君子事君之道,葢為在朝之卿大夫言也,而士亦在其中矣。


      

  子曰:“君子之事上也,進思盡忠,退思補過,將順其美,匡救其惡,故上下能相親也。”


      

○ 上,謂君也。進,謂進見於君。退,謂旣見而退。匡,正。救,止也。

○ 君子之事君,無一念而不在于君者。進而入告,則思竭盡其忠而不敢有所欺。退而公餘,則思補塞主過,而不敢有所狥。至于君有為善之美意,方在將萌未萌之
界,則從而將順之,俾君之美以成。君有匪彝之惡,意方在將發未發之頃,則從而匡救之,俾君之惡以消。是君臣之相悦,猶夫魚水之相懽,鹽梅之相濟。吾知其上
下交而徳業成矣,其所爲相親也,豈其微哉?


      

  《詩》云:“心乎愛矣,遐不謂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 《詩•小雅》“隰桑”篇。

        ○ 引此以明君子忠愛之心久而不替。葢其天王聖明之念藏之中者已篤,以故其一進一退一順一匡,舉不敢忘乎君有如此也。

      


      

       


      

  喪親章第十八


      

○ 章中云“生事愛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矣”,故以喪親名章,終之於末。


      

  子曰:“孝子之喪親也,哭不偯,禮無容,言不文,服美不安,聞樂不樂,食㫖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無以死傷生,毁不滅性,此聖人之政也。喪不過三年,示民有終也。


      

○ “喪”,去聲。“偯”,隱綺切,音倚,又音伊。“不樂”“樂”字,音洛。

        ○ 旨,甘也。毁,哀毁也。

○ 孝子喪親,哀痛之極:其哭也不偯,氣竭而盡,不能委曲也;其禮也無容,觸地局蹐,不能為容也;其言也不文,内憂無情,不能為文也;服衣之美,有所不
安;聞樂之和,有所不樂;食味之㫖,有所不甘。凡若此者,乃孝子自然哀戚之情,非有所勉强而為之也。禮:人子于父母之始死也,水漿不入口者三日。然過三日
則傷生矣,教民三日而食粥,使之無以哀死而至于傷生,雖毁瘠而不至於滅性。此聖人之爲政,所以為生民立命也。喪則定為三年而不過者,孝子報親之心雖無限
量,聖人為之中制,以示民有終極之期也。


      

  “爲之棺槨衣衾而舉之;陳其簠簋而哀戚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厝之;爲之宗廟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時思之。


      

○ “簠“,音府。“簋”,音鬼。“擗”,音辟。“踊”,音勇。“厝”,音措。

        ○ 棺,内棺。槨,外槨。衾,被也。簠簋,祭器也;方曰簠,圓曰簋。擗,拊心也;踊,跳躍也:皆哭泣之貎。宅,墓穴。兆,塋域也。安厝,猶言安置也。

○ 當親之始死也,爲之棺以周衣,槨以周棺,衣衾以周身,然後舉而斂之。其將葬也,陳其簠簋,奠以素器,則傷痛而哀戚之。其祖餞也,女擗,男踊,號哭涕
泣,則悲哀而往送之。為墓于郊,則卜其宅兆,必得吉而安厝之。四者,慎終之禮也。為廟於家,則三年喪畢,遷主於廟,以鬼而禮享之。及其久也,寒暑變遷,益
用増感,春秋祭祀,以寓時思。二者,追遠之禮也。此皆聖人之政,因人之情而為之節文者也。


      

  “生事愛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矣。”


      


 此又合始終而言之,以結一書之旨。謂孝子之事親,生則事之以愛敬,死則事之以哀戚,如此,生民之道以孝為本,於此而盡矣;養生送死,其義為大,於此而備
矣:孝子事親之道於是而終矣。或問:孝子之事親終矣,豈自是而後可遂已乎?曰:非也。孝子之心無窮,身在一日,則思在一日,古者大孝所以有終身之慕也。此
云終者,畢之謂也。謂生盡其養,死永其思,然後子職畢盡無遺,非謂從今日後遂不必容心也。


      

       


      

(《御纂孝經集注》完)


      

2007-2-19點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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