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想当日,悠悠与桐桐约定,对四四和十三两位同学进行有步骤、有计划的深入揭发,于是分别自封了“雍正皇帝打假办主任”与“怡贤亲王打假办主任”。今天,我正式履职,迈出揭发四四的第一步,欢迎大家共同揭发,以飨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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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八年五月十四日,在最最亲爱的十三同学去世十天的日子里,bt四突然对他的太监下了这样一道上谕:“此烟是怡亲王进的,朕常用。问刘三九,若配得来即配做鞋,若配不来,俟怡亲王事毕后向府内要配方做。”
四同学你有没搞错啊,难道你万分悲痛只化作一句话:“偶要闻鼻烟!”吗?还“俟怡亲王事毕后”,愿来你也知道这样不妥呀。十天前你把偶家小fox的鼻烟壶安排进你另一个世界的身边,是多么温馨感人啊!现在居然这样,馋四,属猫的!!
另:大加表扬十三同学的专利权保护意识。哈哈,有啥好东西就素馋你,独家版权,闲人免进!!
同顶~~~悠悠所说的鼻烟事件~~~
555~~~某四哭诉:人不在了,还要连鼻烟一起带走吗……
p.s. 十三厉害呀,恐怕连那珐琅什么的都独家配方、自成一体了吧?
感觉四四还是比较怀念十三的烟叶的。所以才要那个熟悉的味道,有了熟悉的味道就能想到十三,是吧?可怜那个刘三九了。
十三不愧是康熙的儿子!康熙御膳所食之红京米,其种子就不外传,即使是某雍亲王欲得其种而不能!
偶就觉得奇怪了,康熙是父,雍正是子,这做儿子的怕老子,不敢开口倒是尚在情理之中,可是十三是雍正的弟弟,又是他的臣子,怎么在世的时候雍正就不开这个口呢。他以前不是问过十三其所进香料的之方么,怎么鼻烟的配方却没有问呢?奇怪!
另,悠悠,再接再厉~力度貌似不够哦~哈哈
怕一下力度太大桐姐姐会把我TF啦,以后慢慢来嘛,来日方长。
对了,我今天发现四四送十三帕子是有传统的。三年的时候杭州进贡金丝手巾把儿110幅,四四赐怡亲王50幅,自留六十幅。哈哈,几乎是对半分啊,好大方。
不过我感觉这种东西貌似送后妃比较合适~汗~表误会啊
咳咳~~~我也给悠悠加加油吧~~~
不得不承认,那个……悠悠发掘的八卦还是非常非常好玩地~~~~
我什么时候把师姐带到“湿鞋”,那真是我人生的一大成功。哈哈哈哈!!看来爱因斯坦的徒子徒孙们也不是油盐不尽的啦啦啦啦!
灌水灌水,桐桐块删
哼,面对某主任的疯狂反扑,偶要再接再厉!!
雍正四年四月初九,上谕:刘允祥人甚不及,着革退。所题守备缺员着交与怡亲王于蓝领侍卫内拣选引荐。刘允祥着暂留京,俟查弼那到日朕另有问。又奉上谕:从前凡遇有与大臣同名指认令其酌量改正。谕旨甚明。今查弼那保送千总其名与怡亲王相同。查弼那竟不改正,即送来引见,甚属不敬违旨。查弼那着驰驿作速来京,该部严审定拟具奏。总督印务着巡抚张楷署理。
至于么!至于么!至于么!四四这么一来显得王爷多没度量的说。为了这点儿事定一个堂堂总督的罪,你还想干嘛呀!!
哈哈!伊都立那事可是天意啊,是你让我查弘晓宝宝的六姨丈“学庭”是谁的么,可让我抓到履行我职责的材料了,哈哈
看偶们四四多么的维护“忠敬诚直”啊,真素可爱
我一下午都在作茧自缚!!学庭!还停学呢!开除学籍!!
气死我鸟!!气得不行鸟!!认清所谓四粉的本质,就是不听四四的话,75偶们忠敬诚直~55555555
四四真是好孩子,骂了刘允祥,让十三再选一个侍卫当守备,又让十三洒一份人情。拿下查弼那,张楷署理总督,张楷是谁涅?答:偶们王爷的门下。哈哈哈哈哈。四四比你俩强多了!!无良桐!无良菜!!
十三同学业余时间喜好研究烟草么?是他自己研究还是在府里养了一帮人研究啊?偶是对鼻烟品种这类事情不太清楚啦,8过想来应该是比较复杂的配制过程吧,十三同学还懂这个?如果是真的,那某月就太崇拜了康熙老爷子了,简直一教育专家啊,培养出的孩子都神童啊,想想看,经济学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陶瓷工艺爱好者、烟草专家 and so on ,十三似乎还选修过秘书学和文书学,这不是全才么?是不是他老哥感兴趣的一切,十三同学都有所涉猎呢?
另:某月一直在想,要是十三来到现在,他会是怎样一番际遇呢?要是去考MBA,不晓得他会考多少分?
“世宗宪皇帝时见臣公奏事,有避嫌名者,辄怒曰:“朕安得有许多名字,非朕名而避,是不敬也。”(《澄怀园语》)
看偶们四四在自己的问题上多么豁达,怎么到了十三的名讳上就非避不可呢,再说了,哪里有避亲王的名讳呢,又不是太平天国……
四这是爱十三及鼻烟,更别说十三的名字了。(就许我叫,你们不许叫。——四说的,不关我事)
他对十三的疯狂程度,实在是让人叹为观止。
看朝鲜承政院日记,他们在雍正朝的时候,还有个官员,叫胤祥呢,汗,某四是不知道,要是知道了,真怀疑他会不会敕书朝鲜,让那个人改名字。
一开始以为那个胤祥是国朝的,汗.自己神眼的毛病又犯了.
想起某四整查某人,最先的罪名就是他题写千总刘允祥的名上奏给了某四.某四大怒.说不避十三的名讳.
可是把查某人诓回京城,结果掀开苏努的大案.某人擅长声东击西.
关于鼻烟壶的公案我米啥好说的~~
那个手帕实在让人汗颜啊~~110块,那么多,大概是给皇帝预备着赏妃子们的吧~~四四大概自己也用不完,分给十三一起用了~~
至于那个刘允祥——纯粹是他自作孽啊~~他叫啥不好要叫允祥!就算是他爸妈给取的,但按照当时的封建习俗,主子的名字怎么会让他叫呢?就算是一般人家也不会吧~~不然多尴尬啊~~他娘叫着我儿允祥的时候不会先寒一个??
引用 引用第1楼toutou于2006-09-23 11:06发表的 : 雍正八年五月十四日,在最最亲爱的十三同学去世十天的日子里,bt四突然对他的太监下了这样一道上谕:“此烟是怡亲王进的,朕常用。问刘三九,若配得来即配做鞋,若配不来,俟怡亲王事毕后向府内要配方做。”四同学你有没搞错啊,难道你万分悲痛只化作一句话:“偶要闻鼻烟!”吗?还“俟怡亲王事毕后”,愿来你也知道这样不妥呀。十天前你把偶家小fox的鼻烟壶安排进你另一个世界的身边,是多么温馨感人啊!现在居然这样,馋四,属猫的!!另:大加表扬十三同学的专利权保护意识。哈哈,有啥好东西就素馋你,独家版权,闲人免进!!
引用 引用第9楼toutou于2006-09-29 20:33发表的 : 哼,面对某主任的疯狂反扑,偶要再接再厉!!雍正四年四月初九,上谕:刘允祥人甚不及,着革退。所题守备缺员着交与怡亲王于蓝领侍卫内拣选引荐。刘允祥着暂留京,俟查弼那到日朕另有问。又奉上谕:从前凡遇有与大臣同名指认令其酌量改正。谕旨甚明。今查弼那保送千总其名与怡亲王相同。查弼那竟不改正,即送来引见,甚属不敬违旨。查弼那着驰驿作速来京,该部严审定拟具奏。总督印务着巡抚张楷署理。至于么!至于么!至于么!四四这么一来显得王爷多没度量的说。为了这点儿事定一个堂堂总督的罪,你还想干嘛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