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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转帖]~鼓手咚咚咚~哪些英雄是笨蛋
飞天19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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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01-21   
0

[转帖]~鼓手咚咚咚~哪些英雄是笨蛋

1

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中学课本里的那些英雄。岳飞啦、文天祥啦,所以这些坚持硬碰硬,最后碰到铁板的人。
他们到底追求了什么梦想?
他们到底带给了谁幸福? 

这些课本里的英雄,实在跟我们的人生格格不入。
他们说的话、做的事情,没办法给我们任何人生的启发。
他们示范的尊严像在跟人生赌气,他们在关键时刻的抉择,充满自我毁灭的气息。他们效忠一个大家都莫名其妙的政权,最后逼得自己莫名其妙的死掉。
没有一个对人生有憧憬的中学生,会想亲近他们、跟他们做朋友。
他们不是我的英雄。

他们大概也不是你的英雄。
你的英雄,可能是黄蓉、福尔摩斯,可能是田中麻里玲、披头四合唱团,也可能是比尔盖兹、德蕾沙修女。
我小时候的英雄,当然也有一大堆是从小说、电影、新闻、漫画里找到的。
可是另外还有一个英雄的博览会,似乎很少有其他同年龄的人跟我分享——
我小时候开始,看了很多的平剧。

2

平剧的人物,并不都是快意恩仇的好汉恶女,另外也有许多从居家生活里走出来的角色,让我大开眼界,在蒙昧中初次见识到人生有这么多的委屈、无奈,有这么多隐藏的窃喜,说不出口的痛,有这么多压抑不住、扼不死的欲念梦想。
我当然爱看二十四小时打架闹事、全年无休的孙悟空,爱看罗通将军盘肠大战。
可是感动我的,是别的战。

我看到水浒故事里,閰惜姣被爱情冲昏了头,跟自己的“金主”宋江翻脸,竟然偷藏宋江跟黑道来往的证据,拿来威胁宋江离婚,结果被宋江一刀宰了。
更惊心的事在后面。
被杀了的阎惜姣,没有办法忘记真心所爱的男人,终是鬼魂回到阳世,重和爱人来一场恐怖凄厉的温存,温存完毕,女鬼长发披散,用腰带勒住情人的脖子,反身一背,把情人扛在背上,女鬼一唤,情人就奄奄一息的一答,就这样一步一扛、一唤一答,女鬼活生生把情人背往地狱做伴去了。
十几岁的我,尚未见识过爱情里这么诡艳的场面。我所受到的震慑,使我慢慢警觉到人生最不得已的部分,可能正是人生最强悍有力的部分。

我一再在平剧里,看到这种人生的不得已,所爆发出来的、失控的力量。
我看到了秦香莲一路追寻薄悻的陈世美,而最后得到的,是令她伤痛欲绝的正义:一个被包公铡成两段的陈世美。
我也看到一条白蛇,为了一个实在没什么的平凡男人,使尽浑身解数,就为了做一个平凡的女人。然而天上的法律不能容忍这种僭越的妄想,逼迫白蛇大犯杀戒,用水去淹一整座寺庙。

“他们真强悍!可是他们也很可怜。”我忍不住要这么想。
“他们的力气,到底是哪里来的?”
对一个念中学的人来讲,这与其说是一种困惑,还不如说是渐渐成了一种信仰——
人有很多难以预料的不得已,人也有很多难以预料的力量。
当这种力量爆发的时候,人生会产生难以预料的奇妙意义。
不一定快乐,但很奇妙。
我开始暗暗的相信这件事。

果然,在接下来的人生里,我经历了很多不快乐但奇妙的时刻,认识了很多不快乐但奇妙的人。
让我觉得很亲切。
我也很庆幸,没有因为害怕不快乐的关系,错过这些时刻,这些人。

3

我们课本里的人物,常常在比赛谁的欲望比较多。
一下是吃很少喝很少的颜回,一下又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在写《出师表》的诸葛亮; 这个人无欲则刚,那个人为了民族正告别新婚的新娘。
大家都在“牺牲小我”,可惜的是,他们成全的那个“大我”,我们实在不太认得。

我其实很佩服孔子,他的行为,和他说的很多话,我都很喜欢,即使是“无欲则刚”这四个字,都是很简明有力的智慧。
可惜很多自以为敬爱孔子的笨蛋,把孔子打扮成一个不可违逆、香火缭绕的大圣人。凡是他为了传递生命乐趣所说的话,都不多介绍,相反的,他训人的话,却一再引用,搞得大家都觉得他有够烦。
更失策的,是逼着整天被训的我们,还要活生生的把这些训人的话,一字一句背下来。
要我们不讨厌孔子,很难吧?

还好我并没有因此讨厌孔子。因为我读到了他的欲望,他的梦想。
为了想试试看他治理国家的构想,他召集几十名依然相信他的学生,陪他一起在各国之间流浪。
光是替他们一群人想想洗澡的事情,就够头痛了,更不用提没事就遇上盗匪,有时还误闯国际战区,动弹不得,好几天没饭吃。
孔子肯吃这些苦,当然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期许、有大规模的梦想、有影响别人的欲望。
这样的孔子,当他说出“无欲则刚”这话时,应该是“感慨”多过“训人”的吧?应该是“如果我也能没有欲望,就肯定是无敌铁金刚”的语气吧?
一旦把孔子从“至圣”的十字架解开,让他跟我们一起做人,他马上就可爱多了。 

承认孔子是有欲望的、承认我们是有欲望的。不要对欲望感觉内疚、感觉害怕,才可能活得有力气。

4

平剧里当然也有很多角色,是活不出力气的。
通常,只要这角色是个神,就没什么力气——
猪八戒是很有活力的,他根本就是“欲望的单人示范大乐队”。孙悟空也有活力,他的野性难以驯服。可是只要镜头一转像天界,舞台上就会出现各式各样木头木脑、面无表情的神仙,从官位最小的土地公,一直往上到玉皇大帝,只要一出场,气氛马上冷下来,原因很简单。
这些神仙,既无欲望,也无梦想,上场来要不就是为了交代故事,要不就为了摆几个好看的姿势,戏演到他们身上,怎么可能不降温?
当然,《西游记》的戏里,也颇有几位神仙,出场时声势浩大,出手时霹雳闪电的。像随身带只土狗的二郎神,老是捧着降魔杵的韦陀,都能跟妖怪打得火爆热闹。
可是,他们还是看起来就很没劲,因为他们“不知为何而战”。他们像“古装的机器战警”,专门负责打架,打完就闪人,连话都没什么好说的。
我小时候,看着他们漂亮的金脸、漂亮的武器,就已经会忍不住感叹:“多浪费啊,打扮得这么漂亮……却活得这么死板……”

如果是人生,谁甘心老是演这种无聊的角色呢?
没有欲望的人生,真是空洞得吓人哪!

5

我大概从看戏这件事里,得到了一些免疫力,不再把欲望,当成有损尊严的东西。
我学会辨识生命中热力的来源,学会痛苦可能比快乐更珍贵,学会欣赏徒劳无功之人生的精彩。
我也了解一些似乎是永恒的原则。
这原则驱动了所有人活下去,古代人或者当代人,神话的人或者写实的人——
做为人,如果我们低劣,那是因为我们的欲望低劣。
如果我们高贵,那是因为我们的欲望高贵。

文明,向我们展示品味,这品味的功能,是让我们得以分辨欲望是低劣的,或者是高贵的。 
却不是教我们变成没有欲望的人。
没有欲望,恐怕只能变得乏味,而不是得到智慧。

看戏,当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教育。 
只是我碰到的学校教育,相形之下,乡愿得太可笑,太闪避责任了。
(蔡康永《痛快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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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想衣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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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07-01-22   
我不知道我的理解有没有到点子上,康永似乎是在某些痛苦中传达着快乐。
有很多东西看起来是无聊、枯燥、痛苦、引人落泪的,但还是能看到希望。
不知道和康永的人生经历有没有关系,总觉得似乎他的文字总含有一种悲凄,但是到最后他还是能带给人一丝微笑,也许就如他所说的一样,他喜欢向前看,不喜欢总沉浸在那些逝去的记忆中吧。
课本中的英雄,不一定在每个人心目中都是英雄,这种感觉还真的是要靠缘分。甚至有些人也许会对他们产生反感,但是我相信,有时候我们的选择也许会和他们有惊人的相似。有多少人能够断定,自己会下什么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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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菜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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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表于: 2007-01-24   
咦?!

写这文的作者倒和白菜所见略同呢!那一定说的是不错的了,鼓掌,哈哈哈哈~~~~不知害臊的笑ing~~~

文艺小说以法俄英三国成就比较高,就是因为善于描摹凡人天性,表达人类内心的欲望和悲喜,反映真实社会中的冲突,我们读过的西人超级大名著,几部主人公是历史中真实的伟人?中国的《金瓶》《红楼》《水浒》,是俗的不能再俗的东西,主人公都是烟火百姓,但就比那些写帝王将相的《说岳》《说唐》要好看的多。文艺有文艺应有的责任,如果作品挖掘出美学,社会学意义,也不必对历史亦步亦趋的,谁能说《西游》《鹿鼎》符合史实?但不一样是真正的趣书吗?

中央台拍历史片,总是高呼要尊重史实,以大投资,大场景为荣,其实乡愿无比。看那个《汉武大帝》,张骞从西域回来,早都入关了,也不换衣服,破破烂烂地走了一个多月跑到朝廷上,皇帝踉踉跄跄地扑过去:张骞呐,你受苦了……假不假呀……司马迁阉割了多少年了,还留着胡子,跪在汉武面前哭:皇上我把你写的这么坏,真对不起您……李广也不自杀了:我最忠君爱国了,我要为皇上去引匈奴兵,在战场厮杀到死!88了,皇上。888888888!……太恶心了,这都谁写的剧本阿……谁有闲功夫看这么些高大全的假圣人假模假势,扭捏作态的!!!!


岳飞,文天祥事迹都是我仰慕的,陆秀夫为了不让小皇帝步徽钦二帝的后尘受辱,背着他跳海,在我看,这都是在表达人自我实现价值的欲望,就是《霸王别姬》关老爷子说的切:“人得自己成全自个!”但是给无数迂腐后人扭曲成“样板戏”英雄,忠君爱国的标本,真无味的很,一个又一个刘皇叔就这么成长起来了(我说的是三国演义里的那位)。莎士比亚写《凯撒》,但毕竟人是莎士比亚,凯撒出场不久即死(何等大手笔),真正的主人公竟是手刃好友的布鲁图斯,布鲁图斯岂不爱凯撒,但是他爱自由爱罗马人更胜凯撒百倍,为了阻止凯撒称帝,他不惜亲自捅凯撒一刀。兵败自杀的时候说,我杀死自己还没有杀死凯撒一半犹豫!这才是莎士比亚呢,写历史故事的主要目的也还是在写人,写人真实的悲喜,他可没有把布鲁图斯塑造成一个全无畏的大英雄,文学作品中如果把人物写成某种社会价值的标签,比如央视的《雍正王朝》,全剧一门心思歌颂反腐败,那可真是“乡愿”到极点了。

哀哀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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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19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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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表于: 2007-01-24   

白菜,蔡康永写了不少书,我想你会喜欢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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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xinyue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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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07-05-07   
我在电视上看过蔡康永唱平剧,没想到他对平剧的喜爱有那么多背后的思想.不过他的观点很对我的胃口呢!白菜说的也很对我的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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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超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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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07-05-30   

我是花了很久的时间才知道平剧就是京剧的

蔡康永的恶魔潜质很不错,他的文字很有点太平时期张爱玲的味道,感觉上,他是一个和柏杨一样,如果不细读就很想骂两句的人。

他的人生好像就在讨骂,看他的节目,每每在做找死的事情以后,一脸无辜和受惊,当已经被他搞到火大的嘉宾只能对他说,没事没事,我们不在乎。。。他是一个明明可以过得很世故很圆滑,却偏不的人。。。。

岳飞、文天祥这两个例子算是英雄当中的特列了,岳飞是真英雄,虽然十二道金牌代表着他忠君多于爱国,但这并不影响他是英雄。。。。

文天祥就比较那个了,我在还不知道文天祥的时候就知道他给弟弟写信让弟弟投降,说什么我要尽忠,你要尽孝之类的话,这一行为被历史课本抹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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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蔷薇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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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07-05-31   

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中学课本里的那些英雄。岳飞啦、文天祥啦,所以这些坚持硬碰硬,最后碰到铁板的人。
他们到底追求了什么梦想?
他们到底带给了谁幸福? 

这些课本里的英雄,实在跟我们的人生格格不入。
他们说的话、做的事情,没办法给我们任何人生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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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莫名其妙,打仗干什么啊,抗日干什么啊,有尊严干什么啊,都是莫名其妙!就让人民被侵略者杀光好了,反正有个孤悬海外的孤岛可以躲避,有洋人可以投靠,卖国又如何?亡国又如何?尊严扫地又如何?

大家都在“牺牲小我”,可惜的是,他们成全的那个“大我”,我们实在不太认得。

=========================

本来他也不认得,以困在小小孤岛上的狭隘眼光能认得就怪了。你可以选择过平民的生活,但不要嘲笑民族英雄是傻瓜,没有这些傻瓜的奉献牺牲,现在我们没人能有一张平静上网在这儿说废话的桌子。

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没有脊梁是某些人自己的权力,但煽动别人都别有脊梁,还理直气壮在公共场合嚷嚷,这无耻者无畏真是让人orz,脸皮真是城墙带拐弯。

京剧不是个活人,它要是知道自己被这么个喜欢法,也得哭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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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07-05-31   

~童年滴答滴~旗袍大战争-

1
    我一点都不会喝烈酒。
    可是我小时候就会认烈酒的价钱。
    并不是我有去酒吧打过工,而是因为小时候家里老是会收到别人送来的洋酒,根本不必喝,光用眼睛看就看熟了——
    普通一点的场合,像家里没事请吃饭这类的,客人带来的就是最起码的酒,爸爸他们惯称为“红方”、“黑方”这个等级。
    通常收到这类酒,连包装纸都不用拆掉,只要掀开顶端部分,确认一下,就立刻“归档”,唯一会被拆下来的,是送酒人的名片,方便“登录在簿子上”。
    大概一个星期之内,这些送进来的酒又会被贴上爸爸的名片,连包装纸都不用换,就再度被送出去了。
    我小时候就常常怀疑爸爸跟朋友之间,老是这样送过来又送过去的一批酒,到底有没有被打开来喝掉过?还是像戏台上的龙套一样,这一场穿红的扮我军、下一场穿绿的扮敌军,打死了再爬起来,来来去去永远是同一批人?

    如果遇上了考究一点的场合,像生日宴这类的请客,送来的洋酒就比较有变化,爸爸多半会在请客后的第二天,把这些酒拆开来“过滤”一番,在过滤以及登录的过程当中,我就大概知道了“黑方”以上的几个重要等级的价钱。
    这些酒在“礼库”就会待比较久,一直要到相称的场合,才会被再送出去。
    我知道不少人家里都把洋酒当“筹码”用,送出手即省事,价码又清楚。我有些同学零用钱不够的时候,就会从家里摸几瓶酒出来换现金。
    爸爸那个年代,男人最常收到的礼就是洋酒、领带、西装料,对小孩来讲,全部都是最乏味的东西。洋酒最容易辨认,丝毫引不起我们拆看的兴致;领带呢,“偶有佳作”,大部分时候是很无聊的花色。至于西装料,最是莫名其妙,拿在手里重甸甸的一盒,打开来全部灰扑扑,十盒摆在一起,通通灰成一片;就算有些分别,也无非就是干的水泥墙壁,和湿的水泥墙壁这种差别。虽然大伯和爸爸会稍微抖开料子、摸摸磅数、对某些名厂货也会啧啧称奇一番,但看在姊姊和我的眼里,实在觉得不可思议,不能想象有人花这么大的价钱,从那么远的英国,买进来一疋一疋这么黯淡沮丧的“粗布”来。

2
相形之下,妈妈收到的礼就有趣多了,最普遍的当然是香水和衣料,都是花稍的东西,我们小孩虽然用不上,看看还是很高兴。
我对女人爱用的几个欧洲老名牌,像香奈尔、圣罗兰这些的第一印象,都建立在他们各家的香水气味上。
至于女人们互相送来送去的衣料,讲起来就比较伤感情了——
在妈妈那个年代,买衣料自己去裁成旗袍,依然是太太们最主要的服装。
伤感情的地方就在于——百分之九十九的女人,包括妈妈在内,是绝对不会把自己中意的衣料拱手送给另一个女人的!
她们宁可再多花钱买块更贵的、可是“自己比较没有感情”的料子去送礼,也要留住他们看对了眼的那块衣料。
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却大大增加了太太们“礼物流通”的困难——
李家太太不喜欢的料子,送到王家娘娘的手里,一切正常的话,王家娘娘也不会喜欢这块料子,再转送到妈妈手里,妈妈恐怕也不会喜欢,于是这样转来转去,最后又很无辜的被送回到“肇事者”的手里,这是常有的事。一个傻样子,谁也不认得谁,女人的衣料可各有特色,越是不喜欢的花色,越记得清楚,看见第二次绝对“指认无误”,所以更不能大意乱送,万一忘了是王太太送来的,过两个月又送还给王太太,那简直是“当面退货”,太伤情面。
于是每隔一阵子,“礼库”就会囤积几件妈妈既不想做来穿,又送不出手的衣料,渐渐越积越多,就很有那么点“碍眼又占位子,幽怨在后宫”的味道了。

其实,这些“棘手”的旗袍料,在我们小孩的眼中,常常是像天方夜谭里的珍贵织棉般迷人。往往盒盖一打开,姊姊跟我就“哗”的赞叹不已,而妈妈却立刻皱起眉头,宣判这块衣料“出局”。原因很简单,我们小孩会觉得目眩神移的,当然都是些金光闪亮的货色,给电影里的阿拉伯公主当肚兜绝对适合,要给妈妈做一身旗袍可就再土没有。

3
从爸爸妈妈那一辈的礼尚往来里,我明白了一件残酷的事情——
要好的先生们是很乐意彼此分享一瓶美酒的;要好的太太们却绝不可能分享同一块美美的衣料。
从小有这么多阿姨伯母们进出我的记忆,竟然从来没有两位女士是穿这同样花色的旗袍一起出现的!
即使奢华如好莱坞的奥斯卡颁奖典礼,都还免不了发生女明星穿了同款衣服“撞衫”、立刻脸色惨白如“撞山”的惨事,而妈妈她们竟能这么多年不撞衫,当然是高度自觉的努力成果。
观赏这些女士的旗袍,也让我见识到即使是旗袍这么规矩严明的衣服,也能随着主角个性的不同,而展现出这么多的变化。
旗袍裁剪得宽些长些,就很从容有致,真要绷紧了穿的话,则“斤斤计较”,让看的人坐立不安——

像有一位上海过来的纺织大亨,他它来我们家应酬,带的都是宠爱的偏房夫人。照我们家的习惯,“正宫夫人”我们一定称之为“某伯母”、“某妈妈”;“偏房夫人”则一律不冠夫姓,只用她本人的名字,称之为“某某阿姨”。
这套“某妈妈”与“某某阿姨”的叫法,像王母娘娘用头簪画下的天河一样,简单明了的现出了社交界的“婚姻坐标”。大人们只要一听,自然心里有数,不需进一步探问,以免尴尬,倒是我们这些负责“叫人”的小鬼,叫了好几年,一旦搞清楚其中奥秘,才赫然醒悟自己也早已加入了“阶级歧视”的仪队。
怪不得小时候姊姊和我常会看着来应酬的客人,进行“比对”,困惑的研究着为什么“徐伯伯”老是陪伴“陶妈妈”出现?为什么“王妈妈”一定跟在“王伯伯”身边,而“翁伯伯”身边却总是配了“宝爱阿姨”?
原來,在无限延伸的婚姻坐标上,他们各自正处于小孩搞不清楚的某个点哩。

4
在所有这些位阿姨伯母当中,“阿姨”普通都比“伯母”年轻漂亮,这本是不必怀疑的大自然残酷法则。
而众家阿姨之中,又以这位纺织大亨的偏房夫人,最是艳冠群芳,其人眼睛之水汪、红唇之樱桃、身段之玲珑、旗袍之紧绷,连不到十岁的我,都常觉得“神光离合”,为她的旗袍扣子暗暗担心。
她是极少数以“某个状态”,而不是以“某种花色”被我记得的人。
什么“状态”呢?四个字——“剑拔弩张”!
还好我妈妈非常漂亮,在“伯母队”中是肯定第一、胜之不武了,即使晋级到“阿姨队”去较量,也是数一数二,不用客气。
这才保障了姊姊和我的仪态,不会像有些小朋友,初次被女人的艳光“射到”时,常常张大了嘴,像被点了穴。

5
在设计旗袍的创意上,我也要给妈妈打第一名,这当然是不公平的印象分数,因为妈妈的每套旗袍,从无到有,我都长期观察,对于旗袍外套与旗袍本身的搭配,我渐渐摸索出了一些原则——
太花的旗袍,就用纱外套蒙住;太素的旗袍,外套的领子袖子就要嚣张些;什么时候适合滚道边;什么时候可用金扣子,看多了,也就大概知道。
我所佩服的,是妈妈的花样层出不穷,也有“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也有“狐狸头绕颈、狐狸尾围腰”的,每套都是“只此一套、绝不撞衫”。

裁剪完成之后,效果如何,倒还在其次。真正打动我的,是那种锲而不舍、再接再厉、自得其乐、自求多福的精神,让我深切体会“美丽既是天生,也是勤劳”的道理。
我小时候偶尔会趁妈妈出去的时候,打开她的衣柜,把脸埋进“旗袍海”里面,嗅着旗袍上沾染的香水,感受一下不同布料窸窸窣窣拂在脸上的、甜腻又窒息的耽溺之乐。
美国人曾有本最爱的小说,是费滋杰罗所写的《大亨小传》,其中有一段讲女主角把各种颜色的丝衬衫全部摊在大床上,整个人扑上去埋头温存一番。
我最记得的就是这一段,现在想到,也依然会微微点头:“理当如此、理当如此”。

6
旗袍也许会再流行,可是一大群女人暗中较劲、在设计上各出奇招、各找独家巧手裁缝的局面,大概不会再出现了。
文明,本来就因为容易消失,才值得珍宝。
我想着一套一套独一无二的旗袍,默默地以各种方式消失,直到全部不见为止……
我也只能微微点头——
“理当如此、理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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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呛呛呛~为了特权去唱戏!

每个人都翘课。
有的人翘得很灵巧,
有的人翘得很粗鲁; 
有的人为了翘课,让自己早已过世的外祖母“一再病危”、每个月固定在生死边缘徘徊。

我当然也翘课。 
我靠的是“特权”。 
特权如果来自于拍老师马屁、打同学小报告这类不入流的行径,那是很没出息的。 
但如果特权来自于“专业技能”的话,就不失为“有格调的”翘课之道。
什么样的“专业技能”呢? 
像打球、演讲、心算、弹琴这类的,当然都是很符合“当局利益”,很能制造翘课机会的。 
至于染发、飙车、用牙齿咬开酒瓶盖、用舌头把樱桃梗打结这类的专业技能,就最好自行在民间发展,不太能指望用来翘课。 
什么样的专业技能,可以得到学校最大的放纵,换来最多的翘课机会? 
当然必须是这所学校的“显学”。 
如果你的学校最重视电脑,你就不要老是练习扯铃;如果学校专在棒球上扬名,你的西班牙文造诣可能也就会受冷落。 

那么,我念的小学,当红的“显学”是什么呢? 
说出来,一定让人觉得“深具时代意义”——
吾校之显学,正是“唱平剧”! 
“唱平剧”,实在是很冷门的课外活动,我后来情窦渐开,常常忍不住懊悔自己选了平剧---如果学拉小提琴,起码可以用来对暗恋的对象下蛊,一边拉出摧心的曲调,一边紧锁双眉,做出痛苦又陶醉的迷人表情。或者起码应该学素描,把对方听课的侧影画下来,偷偷放在对方书包里,在潇洒的签一个鬼也看不懂的签名。
然而,我既没学拉小提琴,也没学素描。 
我选了学平剧。有谁能靠唱一段平剧,而掳获佳人芳心? 
神经的小朋友还不只我一个。大概在那个年代,我们这类家庭看平剧的比例还是非常高的。 

学校请来了余老师和孙老师,余老师是年华正茂的美艳名伶,带着女生组学青衣花旦,孙老师是辈分很高的前辈师傅,带着男生组学唱老生。 
学校派下来的第一出戏码,正是鼎鼎大名,可是实在满无聊的“四郎探母”。 
为什么第一出就学“四郎探母”? 
大概是因为这是所有平剧当中,被表演次数最多的一出,就像在各国的哥剧院,蝴蝶夫人必须一再的自杀,卡门必须一再的被杀一样,杨四郎也必须一再探望他的妈妈。探到他妈妈吐出来为止。 
“四郎探母”这出戏既没有死半个人,也不会打半场仗,纯粹是出“亲情伦理大悲剧”。
一个中年男人,被迫放弃宋朝的公民身分,用假护照居留在番邦,为了生存,甚至犯下重婚罪,宋国有个太太,在番邦又娶一个太太,而且娶的还是番邦公主,不但娶了公主,还生了孩子!
结果老母亲竟然代表大宋国,带兵来攻打番邦,番邦当政的老太后当然起兵抵抗;是自己的老妈妈,来攻打自己的老岳母。 
杨四郎的故事,听起来就像每一个大时代造成的小悲剧一样,有点残忍的可笑。 
可是,对我们这一群十岁不到的小孩来说,“四郎探母”实在不是一个令人跃跃欲试的故事。跟“孙悟空大闹天宫”根本不能比嘛。 
但总还是比上课有趣多了。 
我们越玩越逼真,戏也学会了,角色也分派好了,竟然就要上台公演了。 
一群十岁上下的小鬼,要公演“四郎探母”这样的政治宫闱丑闻剧,实在是奇妙的安排。要是换了别家小学,大概校庆同乐会上乱七八糟瞎演一场也就够了。

我念的这所小学,状况不太一样,校长是平剧的大行家、爱戴人士,她找记者来看彩排、拍剧照、印节目单,我们在容纳千人的纪念馆公演,面对满场大人观众,然后第二天上各大报去出风头。
我们这所私立小学,众集了多少当时厉害人物的小孩呢?这个答案,可从“演出说明书”的“演员表”上得知——
这很可能是“四郎探母”演出有史以来,最古怪的一张演员表了。 
演员表上,“杨四郎”有两个,可是“候补杨四郎”有八个! 
番邦那位“铁镜公主”有一个,可是“候补铁镜公主”也有八个! 
这张演员表看起来真的很吓人,简直不像平剧演出的演员表,而是神风特攻队的队员名单,彷佛每五分钟就会阵亡一名,需要马上递补的惨状!
事实当然没有这么惨烈,杨四郎之所以会有两个人演,是因为一位同学演前半段,我演后半段,至于“候补杨四郎”,“候补铁镜公主”,其实是为所有扮演“龙套”和“宫女”的同学所创出来的头衔。 
这些位演“龙套”和“宫女”的同学,他们的爸爸妈妈都大有来头,不是大官、就是耆宿,不是富商、就是名流,为了得到他们的捧场,实在不宜逼他们承认自己的小孩在“四郎探母”里演的是八个一组的龙套宫女,改说成是“候补杨四郎”和“候补铁镜公主”,当然皆大欢喜。

光是一张演员表,已经让十岁的我,充分体会了娱乐界竞争的残酷铁律:“演员只有两种,一种候补,一种等着被补”。当然也学会了社交界的生存法则:“你给别人面子,别人才会给你面子”。
“四郎探母”是一出充满人情世故的戏。演“四郎探母”的过程,也是出充满人情世故的戏。 
“四郎探母”演完以后,我的“演艺生涯”并没有跟着结束。 
我开始拥有一些“高龄歌友”,有些老太太会送我糖果礼物,有陌生的老伯伯会跟踪我,等在校门口要找我说说话。 
我也奉父母之命,没事就要签几张“公关用签名剧照”给各家亲朋。 
有时还得“应召出席”,在餐前酒后为来家的贵宾“清唱”一段。 
当然,我们这几个演公主、演太后、演四郎的小鬼,也都因为唱戏而得宠、而得到校内的高知名度、而得到不少“特权”。 
这些特权包括“翘课合法化”,“经常进出校长府第”,“造型的空间增加”等等微不足道,但又很有搞头的小事。 
我在感受这些小小特权、小小知名度、小小乐趣的同时,渐渐不自觉的明了了这小小人类社会的奥妙——
大人老想把我们关在课本里,可是真正的乐子,都在课本外面,那个无边无际的险恶世界里。 
当然我会了一些堕落的技巧——比方说,利用体制来扩张自己的权力,比反抗体制要方便得多了。 

我在这所私立学校,待了将近十五年的时间,从幼儿园一再直升,一直念到高中毕业。我代表这个学校,参加无数的比赛——作文、演讲、辩论,拿到的奖状,足够当壁纸;搬回学校的冠军杯,足够圆桌武士一人一个拿去吐痰。我也不间断的当班长、当模范生、当学生会主席、当毕业生代表,可是,我自己心里很明白——
对所有这些事、这些比赛、这些“公职”,我都没有热情。 
我从来没有把那些冠军杯当成是光荣,我也从来不认为担任那些“公职”是为了“服务人群”。
我只是凭丛林动物的本能知道,这些冠军杯,这些公职头衔,都可以让我更任性、享受更多特权,也更方便的摆脱困顿的、愚蠢的、课本里的世界。 
我很冷淡而有效率的完成一次又一次的比赛,像个“个人工作室”那样靠“接案子”来赚取我要的空间。 
爸妈常常困惑,搞不懂我为什么出去比赛得了冠军,回到家却绝口不提。 
他们不晓得,我是以这些冠军为耻的。 
我的作文、演讲、辩论,全部都充满了我一点也不信的谎言,用尽了我觉得很廉价的表达技巧。我不得不引以为耻,因为这些跟光荣无关、跟热情无关,只是为了换取更多不被控制的特权而已。
这是我在这家学校,从幼儿园到高中,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 
高中的最后一年,我终于用行动唾弃了自己的特权,我编了叛逆的校刊,让自己被记了大过,用惊险的成绩毕业,离开这个学校。
我很喜欢这段“高度政治化”的少年岁月,我从中体会到的,不管是腐化的乐趣,还是反叛的快乐,都替后来的我省掉了很多时间,不会再耽溺在无聊的权力游戏里。 
教育,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把你抛到空中,接近一下星星,再让你跌进沟里,闻闻自己的臭。
当然,接着你就会把自己洗干净,如果你运气还不错的话。 
我的运气,好像还不错。 
我闻得到我自己的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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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07-05-31   

 ~上学呛呛呛~别问“这有什么用?”-
 

1

大学毕业时,爸说:“你一定要念一个硕士学位。不用念博士,可是硕士是一定要的。” 
为什么“硕士是一定要的”?我没问。爸爸对我的要求非常少,所以一旦他开口了,我都很“上道”的照单全收,当然,也因为硕士大都很容易念,选个容易的科目,常常可以在九个月内就拿到硕士。
博士就麻烦得多,要是不幸遇上贪图廉价人工的指导教授,想把研究生一直留在身边帮忙,那一个博士学位耗掉你十年以上,也是常有的事。
所以我就很安然的接受了爸的指示。 
“没问题,一个硕士。”我很有精神的覆诵一次,好像柜台后的日本料理师傅。 
“而且要念一流的学校。”爸进行第二阶段的指示。 
“没问题,一流学校。”师傅覆诵客人点的第二道菜。 
我当然很同意“念一流学校”的想法。我在大学四年,整天听我有学问的好友阿笔,不断告诉我西方最厉害的几间大学,到底都厉害在什么地方:柏克莱待了多少个得过诺贝尔奖的物理学家、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医学院又完成了什么手术、德国的法学博士和美国的有何不同、牛津的研究生吃晚饭时要穿什么、康乃尔的研究生为什么自杀比例最高……聊的都是这一类的事情。 
对于在台湾各种烂学校混了十几年的我们来说,没事就把这些知识神殿的名字,在牙齿之间盘弄一番,实在是个方便又悲伤的娱乐。 
就像两个台湾的初中男生,翻看着《花花公子》杂志拉页上的金发兔女郎。夹杂着向往和民族的自卑。 

2

爸对学位的指示,已经清楚收到。“一流学校、硕士就好”。 
轮到我对爸开出条件了。 
有风格的料理师傅,是不会任凭客人想点什么、就做什么的。客人可以要求吃生鱼片,可是有风格的师傅,会决定此刻最适合做生鱼片的,是哪一种鱼。也就是说,你点归你点,未必吃得到。
“爸,我只念我想念的东西喔。”
“可以,不要念太多就好。” 
爽快。这是爸跟我随着岁月培养出来的默契。各取所需,互蒙其利。 
不过,老实说,“我取我需”的状况,似乎比“爸取爸需”的状况,要多那么一两百次吧。 

3

我想念的东西,对一般的台湾爸妈来说,似乎有点怪。 
我想学“舞台剧”。 
还好我爸不是“一般的台湾爸妈”。 
从小到大,爸从来没问过我:“这有什么用?”

“这有什么用?”几乎是我们这个岛上,最受欢迎的一个问题。每个人都好像上好发条的娃娃,你只要拍他的后脑一下,他就理直气壮的问:“这有什么用?” 
“我想学舞台剧。”“这有什么用?” 
“我正在读《追忆似水年华》。”“这有什么用?” 
“我会弹巴哈了。”“这有什么用?”
“我会辨认楝树了。”“这有什么用?”
这是我最不习惯回答的问题,因为我没被我爸问过这个问题。
从小,我就眼睁睁看着爸妈做很多“一点用也没有”的事情。爸买回家里一件又一件动不动就摔破的瓷器水晶;妈叫裁缝来家里量制一件又一件繁复的旗袍;一桌又一桌吃完就没有的大菜;一圈又一圈推倒又砌好的麻将,从来没有半个人会问:“这有什么用?”
“漂不漂亮?”“喜不喜欢?”“好不好玩?”这些才是整天会被问到的问题。
长大以后,越来越常被别人问:“这有什么用?”才忽然领悟很多人,是随着这个问题一起长大的。
我不大确定——这是不是值得庆幸的事。一直到,反复确认了“人生最重要的东西,其实都没有什么用”时,才觉得自己运气真好。
人生,并不是拿来用的。
爱情,光荣,正义,尊严,文明,这些一再在灰黯时刻拯救我、安慰我的力量,对很多人来讲“没有用”,我却坚持相信这才都是人生的珍宝,才禁得起反复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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