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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原创]十三在雍正朝特殊地位举例
toutou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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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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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十三在雍正朝特殊地位举例

管理提醒: 本帖被 洗桐女史 设置为精华(2010-03-19)

例1:亲王册封礼严重逾制

四年十月,雍正为十三举行正式的册封礼(因大丧缓行),派出的正使是大学士马齐,副使是领侍卫内大臣马武,一文一武两个正一品的前朝老臣。清制:册立皇后派出正使为大学士,正一品;副使为礼部尚书,从一品。而册封亲王的正使应为内大臣或散秩大臣,而副使只为礼部侍郎/翰林院学士/内阁学士。可见十三逾制之严重。最要命的是,雍正竟然以马齐、马武二人负责册封怡亲王有功,各加一级记录,这叫什么功啊,过分(册立孝敬的正使也是马齐,但当时就没有加级)。

例2:只许表扬不许批评

            表扬就不用说了,明着暗着,三天两头就捎上一句,李维均进京述职,公事还没完,皇帝就来一句:“怡亲王果然是忠诚不贪财的。”李赶紧回到:“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事。”(怪不得十三会惶悚,被皇帝一天到晚当着全国人民的面夸成这样,换了谁也得哆嗦。)至于不许批评就更明显了:十三事务繁杂,总会有些错误,比如户部有一次没将应发各省的谕旨发下去,直到下边反映上来才发现(这比当年老八管工部时那些鸡毛蒜皮的错误严重多了)。于是十三和户部上下都自请处分。雍正大笔一挥,说十三管事太多,这点小事不必议处,整个一个户部就拿个侍郎出来顶替,罚三个月俸完事。诸如此类很多很多。其他那些管旗务的王爷,如崇安、锡保等 ,动辄罚俸,竟然累计了十年之多。而十三掌职最多,历时最久,竟毫无处分,不能不说小四太偏心。

          最过分的一次,十三犯糊涂传错了旨,这下没办法了,雍正只好装不知道下令查清。正好赶上顺承郡王锡保值班,锡保明知怎么回事,就是不敢题参,拖了很长时间,终于上折参劾十三(这是雍朝唯一一个点名道姓参十三的折子),小四一见就怒了,说怡亲王后来又在朕前把原旨复述了一遍,毫无错误,(错不错还不是皇帝一个人知道)一定是抄写的人错了,你锡保竟敢参怡亲王,还隔了这么久,一定是居心叵测,接着又骂了他什么人品卑污,奸诈狡猾什么的(这都哪跟哪呀),竟把锡保交宗人府议处(真冤)

例3:因尊敬怡亲王而犯的错误一律忽略不记

雍正曾经因为高其绰在奏折内将十四名字抬写而将其罢官(后又恢复),说是十四作威作福令官员畏惧,而李卫也曾在奏折中将怡亲王抬写,雍正只说:这是你不知礼处,不必恐惧。    雍正因为一个官员在奏折内将宗人府亲王(大盖是康亲王崇安)称为王爷而大发雷霆,将该官痛贬。而李卫、祖秉圭等人的奏折中多次出现“怡亲王爷”字样,雍正视若无睹。祖秉圭甚至在奏折中向皇帝表示自己对十三强烈的感激之情(难道他想让皇帝代他向怡亲王表示感谢),出现了”皇上御批….王爷金批….”字样,这应该是很违例的,

例4:怡亲王私下赏赐官员不算收买人心

   八爷赏自家太监二百两银子,皇帝说人家肆行赏罚,居心叵测。而李卫出京前向怡亲王请训,十三赏他四十两银子,李卫奏报雍正,雍正说这是你们私事,不用跟我说了。还有四川总兵任国荣赴任前,十三赏他二百两银子(差不多那人一年半工资),还嘱咐他不必奏闻(难道十三怕他四哥自己出银子补给他)。直到十三死后,这人才把此事报告给皇帝。

   四好象还怕十三不能得人心似的,有一次他从内库赏鄂尔泰四万两银子,竟让鄂的家人到怡亲王府去领旨取钱(就像四和十三财产不分似的),鄂尔泰非常明白皇帝的心意,上折子谢恩的同时向雍正表示对怡亲王的谢意,并要专门写信象怡王致意,雍正对此表示首肯。

   我现在突然觉得雍正给怡亲王每年加俸银一万两就是为了他赏人用的,怪不得怡亲王死后要把银子还给雍正“以备皇上赏赉之用”。

例5:怡亲王的“假公济私”

雍正五十大寿(雍正五年),造办处常出现这样的记录:某日,怡亲王谕:做带寿字的某某物件(都是绝顶珍品)。并在后面注名这要用怡亲王的银子。可见十三的进贡之物都是造办处制作的,怪不得都极尽精巧,博得雍正喜欢。再者,造办处,广储司,户部都是十三一人管,做什么东西都只花出厂价,物美价廉,赚大发了。

还有,十三决不像雍正说的那样一点外快不收。李卫参石礼哈的折子上说:“臣和石礼哈都是交怡亲王照看的人,石运了大量大理的良马出云南,说是进献给怡亲王的(李卫觉得是应该的),而事实上是送年羹尧的(这就算结交权臣,阿谀奉承)。”其实送马给年还可以解释为支持部队建设,而给怡亲王则完全没道理,但在李看来却完全理所应当,雍正也无异议。可见十三在外官眼里的地位,和其获得馈赠的必然性。



世间公道唯白发,贵人头上不曾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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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桐女史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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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06-02-25   

引用
雍正大笔一挥,说十三管事太多,这点小事不必议处,整个一个户部就拿个侍郎出来顶替,罚三个月俸完事。诸如此类很多很多。其他那些管旗务的王爷,如崇安、锡保等 ,动辄罚俸,竟然累计了十年之多。而十三掌职最多,历时最久,竟毫无处分,不能不说小四太偏心。


雍正是一个有着鲜明性格,大爱大恨的人,在他的身上固然有理性的一面,但是也不乏感情用事,用个人的好恶去处理问题的情况,不但对允祥,就是对张廷玉、鄂尔泰这些宠臣又何尝不是袒护有加。


举个例子,就在雍正死前不久,雍正十三年三月,都察院议:“吏部堂司官误将暂停铨选之州判孟柄引见,文选司郎中应罚俸一年,堂官应罚俸三个月。”雍正遂批复道:“此案吏部堂官处分俱著宽免。至于大学士张廷玉实无应处分之处,即宽免二字,朕亦不忍出诸口。伊与大学士鄂尔泰二人办理事务甚多,自朝至夕,无片刻之暇,以一身之精神,岂能于部中一切细事悉行查到。从前曾降谕旨,鄂尔泰于旗务公错不必入议,今应照此例。嗣后鄂尔泰、张廷玉兼管户部,凡堂官公办之事,有似此处分者,伊等俱不必入议。”其“偏心”若此。


宠臣犯了错,倘若皇帝有心偏护,加以宽免也就罢了,可是某人偏偏不只是心中做事,而是明明白白的告诉大家,我就是要护着他们。最明显的就是鄂尔泰和杨命时二人同时所上的庆贺黄河清的本章俱不合定式,雍正却将鄂尔泰免议,杨名时议处,还振振有辞,说什么鄂尔泰公忠体国,朕不忍以此小节而加以议处,而杨名时则是沽名钓誉之人,朋比欺朦,从不实心办事,毫无亲君爱国之心,和鄂尔泰相去霄壤。今若以因鄂尔泰之事将就推及,也宽免了杨,则是赏罚不当,反失公平待下之道。”偏心偏的那么明显,则真让人叹为观止了。或许这也就是雍正性情中很真的一部分,同时也是他性格中令人诟病的一部分。


引用
十三决不像雍正说的那样一点外快不收。李卫参石礼哈的折子上说:“臣和石礼哈都是交怡亲王照看的人,石运了大量大理的良马出云南,说是进献给怡亲王的(李卫觉得是应该的),而事实上是送年羹尧的(这就算结交权臣,阿谀奉承)。”其实送马给年还可以解释为支持部队建设,而给怡亲王则完全没道理,但在李看来却完全理所应当,雍正也无异议。可见十三在外官眼里的地位,和其获得馈赠的必然性。


历朝历代所竖立起来的“楷模”大都具备了“廉洁”这个最基本的品质,这本身就是出于政治宣传的需要。我就不相信,十三真的如雍正所说,给皇帝勘陵,怕骚扰当地的百姓,而只吃一顿饭。在雍正所创造的舆论氛围中,十三不是人,而是一个神了,套句雍正的原话就是“宇宙全人”。这样失真的十三可敬是可敬,但是却不可爱。还是喜欢传教士所记载下来的那个圆滑而有威势的“凡人”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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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踪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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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表于: 2006-03-01   
还有,十三决不像雍正说的那样一点外快不收。李卫参石礼哈的折子上说:“臣和石礼哈都是交怡亲王照看的人,石运了大量大理的良马出云南,说是进献给怡亲王的(李卫觉得是应该的),而事实上是送年羹尧的(这就算结交权臣,阿谀奉承)。”其实送马给年还可以解释为支持部队建设,而给怡亲王则完全没道理,但在李看来却完全理所应当,雍正也无异议。可见十三在外官眼里的地位,和其获得馈赠的必然性。

我觉得楼主这段话的推理有些不合逻辑,由上述内容并不能证明十三收外快。石礼哈说是将大量大理的良马进献给怡亲王,可是并没有证据表明十三收下这些良马,更何况石礼哈是打着送给十三的幌子,实际上送给了年羹尧。

在史料中,有这样的记载:那就是有些人送给十三的礼物(包括外国传教士送给十三的礼物),十三收下了。但是,他都是转呈给雍正了,由雍正挑选喜爱的留下,余下的再返还给送礼之人。这也许是楼主所说的十三收外快?



怯雨芳踪任漂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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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表于: 2006-03-01   

我是说十三有获得馈赠的必然性,而非接受馈赠的必然性。再者,雍正对十三评价夸张性极大,在那个年代皇子诸王不向下面索贿已经不错了,十三这样的权势,给他送礼的肯定能把门踏破了。十三应该是比较清廉的(主要是雍正的赏赐太多,没必要再跟下边官员要钱。开玩笑)李卫云南赴任,他赏给李卫四十两银子,并说让他到任后不必馈赠物品。


不过,弘晓哪来那么多钱买书啊,怡府书目里尽是宋版,都好贵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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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前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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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06-03-06   
以下是引用toutou在2006-02-25 15:27:32的发言:

四好象还怕十三不能得人心似的,有一次他从内库赏鄂尔泰四万两银子,竟让鄂的家人到怡亲王府去领旨取钱(就像四和十三财产不分似的),鄂尔泰非常明白皇帝的心意,上折子谢恩的同时向雍正表示对怡亲王的谢意,并要专门写信象怡王致意,雍正对此表示首肯。


我现在突然觉得雍正给怡亲王每年加俸银一万两就是为了他赏人用的,怪不得怡亲王死后要把银子还给雍正“以备皇上赏赉之用”。


我觉得像十三这样很得皇帝恩宠,位高权重的人来说,经手和皇帝赏赐的钱财一定相当多,只要不是主动去贪财,一些小意思的事皇帝还是不会怎么在乎的。毕竟皇帝很信任十三,而十三也对皇帝做到了全心全意。

去年元月时,花市灯如昼;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今年元月时,月与灯依旧。
未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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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06-03-08   
一边看一边笑,形象全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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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尘子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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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06-03-25   
我也一直在笑,皇上好可爱啊...
我本是卧龙岗散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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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06-03-26   

还有,十三决不像雍正说的那样一点外快不收。李卫参石礼哈的折子上说:“臣和石礼哈都是交怡亲王照看的人,石运了大量大理的良马出云南,说是进献给怡亲王的(李卫觉得是应该的),而事实上是送年羹尧的(这就算结交权臣,阿谀奉承)。”其实送马给年还可以解释为支持部队建设,而给怡亲王则完全没道理,但在李看来却完全理所应当,雍正也无异议。可见十三在外官眼里的地位,和其获得馈赠的必然性。





其实收点外快,也没什么不可以.所谓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很多时候就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处在十三那样的位置上,收点外快也是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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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06-04-02   

胤祥毕竟不是个神,其实身居高位越是天天被四四指着鼻子向全国人民夸奖,心中越是惶惶不安。以上某些比较反面的东东,恐怕是不少人费劲心思记录下来的吧……何必呢,一个人能做到这种程度已经很不易了,他已经很累了干吗再挑三拣四呢?难道真想他成为完人不成?可怜……


可敬是没得说,在偶这个花痴心里,他更可爱。

羽翼光环.昨日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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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06-04-03   
人无完人,王爷也会犯错误的,不过这里摘录的都很有意思
春山爱笑
明天我的路更远
马蹄成了蝴蝶
弯弓射箭,走过绿林
我是那上京应考而不读书的书生
来洛阳是为求看你的倒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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