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L先为一本正经的标题吐血一个……然后开始正文:
本来想找原文的,可是中午翻了一遍四年的起居注没有找到哪里提起,满文朱批奏折全译里面关于盐务的我记得只有上次录过的6条还是几条,里面也没有。于是只好把第二手的录过来了。
《清代私盐问题研究》by张小也,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P31,L2-4。
该段落旨在论证清代盐制的专商制在因袭明代之专商制的基础上又有发展,为了禁绝权贵介入盐的销售业,将所有盐引只能归商人垄断,使得在明代时常出现的权贵奏讨盐引的事件得以杜绝。作者在此提到一项特例,“而笔者所见清代史料中权贵占有引岸的特例是江西吉安一府,该府在从前的商人疲敝无力承充之后恰由怡亲王允祥独占。”
并引《军机处录副奏折》财政类盐务项,乾隆九年五月九日,准泰,讷亲:“吉安一府引盐……於雍正四年蒙特恩赏给怡贤亲王置办用度”。
“……”中的句子作者没有引入,大约与十三哥没什么关系。
四哥啊四哥,乃真是前无祖宗后无来者地破例啊……
后来吉安府又“奉旨交给淮商黄光德了办理”……刚才跑去看折子里求证一下这个眼熟的名字,果然是那个黄光德……原来都是一家子啊……欲哭无泪……
四哥对十三哥真是,真是好得……唉……形容不能了……拍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