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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我现在对人是没有多少信任感了,除了少数几个常混在一起的朋友,要不然的话,现在认证版面的用户数量肯定要是这个的好几倍。
我最初上KP的时候,很傻,敢于在版面上把自己的真实姓名都告诉人家,在哪上学啊,哪的人啊,都会说的,但是现在不会了。
而且唐门姐妹的帮助,让我真的觉的早年认识的人,无论交往是否够深,是不是整天粘在一起,都不重要,因为那个时候大家都还小么,最单纯的时候了,所以即使付出哪怕一丁点的感情,也都是真挚的,不带任何的杂质。
还有,那个时候清史很冷么,哪来那么多的清宫文啊,哪有那么多的利欲心啊,在KP的时候,常常是录一篇帖子,一个星期都不带有一个新回复的,但是凡是看得人大都是真心喜欢他们的。那种感觉很纯很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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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现在真的很怕,到头来一场空,明明是我写的,到头来却不能算在我的身上。真的很怕很怕!
以前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写的一篇小文,纯和朋友开玩笑玩的。过了不到半个月,被人把里面的主人公名字一换,放在另一个坛子上,号称是自己写的。还引来赞美无数,都是夸那剽窃者聪明啊……啥啥的。看了心里极其窝火,文里很多东西只是我们自己人看的懂,外人根本不懂的东西,好个P。
发现以后去声明,被那边的人群起攻之,让我拿出证据来,还封了我的IP,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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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怒了~~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抄袭的人!抄袭是什么啊?那是文化小偷!道德品质极度败坏,令人不齿。你说偷钱吧,还考虑下社会因素,偷别人辛辛苦苦录的文,这到底算什么?我算是被偷怕了!还是现实生活中的,就不说了!
真的很为桐桐姐感到不值,这么无私的提供一些很难找的资料给大家看,可就是有无耻的人非要把它偷了去!桐桐姐做这些都是为了谁?不就是为了能让大家看到更真实的雍正么?现在四四早就作古了,难不成他还会从地宫里爬出来感谢桐桐姐做的这一切,给她无数黄金白银吗?况且这些东西用钻石也是买不来的!
原来我就亲眼目睹这样的事情发生过了,桐桐姐所说的其中某人就是我的好朋友,当时看到你们给她留的评论我还问过她到底是怎么回事!她说希望我可以相信她!我相信了!可是到了JG这里结果又是怎么样的?我分明看见那几篇文就是白菜姐的,还有德妃那个是桐姐姐的!我也不知道这到底要怎么办才好!
说我自私也罢!有些东西是不可以共享的,难道别人辛苦半天的东西,就不声不响的变成那些无耻之徒的了吗?这些欺世盗名的家伙!就应该把他们斩尽杀绝,以免春风吹又生!
我砸死他们!!!!!!!!
当务之急是想出一个好的办法来防止这些鬼东西再偷坛子里的资料!JJ的那个认证版要怎么认证呢?
发帖者若为原作者,则本文版权归轻雨潇湘及『稽古右文·康雍梦华』共同所有,转载或引述请标明作者及出自www.ourjg.com;
啊啊啊,不会吧,那个什么尧的还敢那么说,服了她了!她特搞笑,无耻到极点了,就我上她所在的圈子里看过了,她抄一篇文之前会说她最近要写什么,很累的说,然后还要修改多少遍。她自己最初说自己分不清什么是转贴什么是原创,而且忘记资料是哪里看来的,所以没有注明,可是她不知道是谁的作品,为啥白菜匿名留言,她说你是愤然来思吧(还把贲打错了。)然后又说我是有去JG,可是我自己也看了不少书,并不比你们看的少,可能我们的观点会有相同的地方吧,你能说我抄了你们的,我崩溃掉了,她把十四替换成胤禵去掉白菜按,就素原创了。还有我的那篇德妃,我写了好几版了,而且最初被转的地方多了,看人家转的作者,就知道谁说慌了~
此人最初来的时候姐姐长姐姐短的呢!不说她了!这种人劝你离的远远的,如果你自己写文的话,最好别先私下给她看,否则的话,就成了她的了!
我说的都是复述的,坛子里有她的原话,你去看~无语了,无语了!!
说真的哈,偶就素因为这些人才限制的,嘴上喊的亲热,谁知道背后做什么勾当,而且看她那么说,足见是认识不到自己是错的,还当自己倒霉,运气不好呢,全然没有廉耻~
另,要不我们认证分为初级认证、高级认证?开两个版?
主要是最近有些原创计划,不想在初级阶段,就被人剽窃了去~看我每次都是边写原创,边发相关的资料,然后回帖下写自己的观点,和怎么样去构思这篇文章,结果有好多,在我没写之前,被别人组装成原创了,这让我怎么写?我是想结束资料时代,多多写文了?可是这些人打击啊!
我现在可不敢凭人家一两句话就相信人家开了认证权限啊!
“日久见人心,路遥知马力。”谨慎一点没坏处。偶能够理解。悠悠的原创看到了,很好哦,人物性格的刻画得满到位的。什么时候能看见桐大的呢?一定是不花银子就可以看到的!!!偶银子很少啦!!!或者,你设置德便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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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的小说啊,没个十年二十年估计不成的,汗~昨天演强迫症,说这一类人群都是太苛求完美了,我一看这不说的是我么~
我总是写了开头不满意,然后修改,还是不满意,再改,结果就一直还是停留在原处,郁闷啊,郁闷~可能写别人不至于这样~
另,悠悠效率高啊,她现在写完好几章了~
T桐:国际互联网条约9日正式在中国生效
从明日起,凡未经网络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允许,擅自使用其在网络上的作品的人,都将承担侵权责任。
昨天,记者从国家版权局了解到,由全国人大常委在去年年底表决通过的关于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即“国际互联网条约”)的决定6月9日起正式生效。
国家版权局前局长龙新民表示,加入这两个条约,有利于加强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借鉴国际社会在互联网领域版权保护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的著作权法律制度,有利于提高我国互联网版权保护水平,促进我国互联网产业的迅速发展。
目前,各国的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标准越来越趋向于国际性协调规范,以国际条约为主导的知识产权法的全球化,已经势不可挡。世界各国大都已经着手或将继续在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议)及其他知识产权国际新条约的大构架下修改和完善本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以共同建设21世纪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大体系。
据了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96年12月在日内瓦召开的关于版权和邻接权若干问题的外交会议上通过了“国际互联网条约”,并于2002年生效。目前有近60个国家批准或者加入。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目的是为了在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领域,特别是互联网领域更充分地保护版权人的利益。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目的是为了在数字领域,特别是互联网领域更好地保护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
http://tech.qq.com/a/20070608/000094.htm?qq=0&ADUIN=36349139&ADSESSION=1181300846&ADTAG=CLIENT.QQ.1579_SvrPush_Url.0
现在偷懒的人多啊,可是偷懒也别缺德啊,这样对大家都不好是吧
怎么老有这样的人啊!!!!!!
我毕业时也因为论文差点拿不到毕业证,一篇粗糙的初稿莫名其妙地被外班的人抢先交上去了,至今没想明白是怎么泄露的,又没弄网上来。倒是我精心改过的稿子被老师说成是雷同。最后那人承认了也不行,愣是跟老师说了一火车好话,逼得我重新又写了篇交上去才算完。
没想到现在上网上这样无耻的人倒更多更隐蔽了,世风日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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