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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转帖]《把酒问青天》人物点评
飞天19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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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把酒问青天》人物点评

《把酒问青天》人物点评(作者:  阿华)

      转载自:http://blog.sina.com.cn/lilyroot#serial_4bb08fbc05000nsm

心中始终有一种江湖情节。只有在那个叫做“江湖”的地方,才有一诺千金,生死相托的男子,拼将一生休,尽君一日欢的女子;才有真正的吞吐随意、快意恩仇,才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狂狷豪迈,无言独上西楼,燃尽一生等待的恬淡从容。江湖的高处是庙堂,江湖的低处是青楼。和江湖接壤的庙堂,即便权重倾天,却不能压迫浪子的洒脱风骨;和江湖相伴的青楼风情万千,既有遐想中的妩媚妖娆,也有不容亵玩的清丽天真,当然,还有我们期盼的侠骨柔肠。

   《把酒》一戏,有江湖、庙堂、青楼,有沉冤的血案、错放的人生、蓄意的阴谋和无奈的天意。各色人物陆续登台,来了又走了,等到箫闲酒冷,曲终人散,戏外的我们仿佛梦醒,嗟呀叹息之余,总觉得应该写点什么。

    首先,是《把酒》中四位女子的爱情。爱情始终才是女子最后归宿,不论之前她如何美艳傲慢,如何羞涩矜持,如何天真未凿,如何机敏聪慧。杜芙说过“只要你一句话,我马上离开这里”,原本她就是愿意为所爱的人洗净铅华,淡扫娥眉;小离说过“如果我孑然一身,天堂地狱我都随你走”,她确实做到不离不弃,生死相随;李柏向往着小门小户,生下一群孩子,门前堂外,跑进跑出,说不出的热闹;李承颂憧憬着有朝一日能和所爱的人并肩驰骋,我想,如果可以,那么她也愿意为一方小小湖水放弃整个广袤草原。

李柏

   对于活泼好动,无忧无虑的李柏,初次相逢欢喜冤家的场景,自然不是墙里秋千墙外行人的迂回,也不可能是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的大胆。姻缘自有天定,当方旭尾随计相到了庙前,李柏为杜芙也跟踪而止,两段自刚出生便错开的人生,终在大殿前交织了,只是两个小儿女兀自不知,各自憋住了劲斗气,真是乐煞了旁边牵线做媒的佛祖。在阁楼上、公堂上和大狱中,李柏还是不依不饶,先发制人,虽然她张牙舞爪,叫嚣跳跃,就那点小伎俩,唉,在方旭看来怎么都是一只咬人不疼的小兔子,他温和地微笑着,迁就地看着她。那笑容有如冬日阳光,温暖但不炫目,照得李柏心头一跳一跳的,索性咪起眼睛看着这暖暖的日头,暗自动了长久的盘算。方旭一征,这只又凶又犟的小兔子收起爪子,捂住嘴巴嗤嗤地笑着的样子,原来也是很天真很可爱的。


    虽然是风月场合中浸染长大,喜鹊约束得紧,看管得严,李柏少了几分忸怩做作,却保留着最可贵的纯真无邪。或者对于智慧干练、豁达稳重的男主角,找个天真浪漫、古灵精怪的女子才是绝配,导演乐此不疲,我们也欣欣欢喜。如《水月》里的豆豆一脸认真,傻傻问着“你娶我,好不好?”,“一辈子?我想我是守得住,我这个人很讲信用的”;《把酒》中,对着“还想亲哪里”的问话,李柏用手指点点嘴唇,眼睛忽闪着期盼而羞涩的光彩。娇憨纯真的小女儿态,是那么的美好和可爱,悄悄拨动心底最深的怜惜。

    爱了便是爱了呀,就那么简单的呀。她虔诚的心,如沸水中的绿茶,悄然舒展,轻盈绽放,把少女的心事酝酿成清澈透明的茶水,就这么明明白白,干干净净地捧到你面前。当方旭来御香斋,眉头紧锁看着昏迷的孙大人,李柏围着他身后转了又转,好生失望,竟不是来看我的么,不过还是要问问的。对着李柏狡黠又坦然地套问,方旭笑了,她那点心思全部都写在脑门上,他怎么看不懂呢;杜芙心花怒放跑过来述说雨夜艳遇,听得李柏心头犹如小鹿撞怀,想再多问一点,可杜芙一脸骄傲,摆出多说你也不懂的架势,转身走了,留下心猿意马的李柏,羞涩地在小胖猪脑袋上浅浅亲着;小猪毕竟不是方旭,它不会微笑不会动弹,李柏满心欢喜抱着小猪就来找那个会说会笑,会惹自己生气的方木头。情窦初开的她怎么会明白家世出身,门当户对等等世俗条约,可把方旭吓得冷汗连连;等到方家和喜鹊冷水接二连三浇下来,她一个人愁云掺雾,忽而坐到床塌左边述说自己心事,忽而坐到右边的位置学着方旭的口气说着宽慰的话,这么说着说着,眼泪便要掉下来了。

    在爱情中蜕变成蝶的往往是女子。原本想着挣更多银子,立志开一家比御香斋更气派的青楼,现在她只要小小门檐和院落,能够安置下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当初接下余火莲的银票,答应做伪证,李柏对杜芙说“虽然他(方旭)人不错,可是银子比较重要嘛”;后面,李承颂拿出酬银,她口气坚决地拒绝“我要找的人正直善良,他要知道我用这样方式找到他,他会宁可我没有出现过”。一个女子,一旦爱了,反而急急张开羽翼,想要为对方挡风遮雨。看着她长大的喜鹊没有料想到,方旭把玉佩塞在她枕下时没有预想到,也许连李柏都没有想到,原来自己有这么大的勇气:居然能忍着饥饿,胆战心惊地穿行在漆黑树林,敢潜入府衙,按住着狂跳的心口,准备单枪匹马救出方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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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敖的《只爱一点点》: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别人的爱情像海深/我的爱情浅/ 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别人的爱情像天长/我的爱情短/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别人眉来又眼去/我只偷看你一眼。这种五分张望五分折扣的爱情固然最是安全,但是初恋的人儿怎么能拿捏到这般不愠不火,恰到好处呢;如能把握得如此纯熟老练,也就不为我们所渴望和期盼的。或者说,那种飞蛾扑火般的决绝和无悔才是爱情的动人所在。只是,爱也有不能承受之重,无关乎双方的用心诚意,付出和回报一旦不对等,就会成为重荷。

    茅下重逢,李柏把唯一的馒头塞给方旭,带着哭腔劝他快点吃下,方旭哽咽半天,才能出声提醒——其实你比我更为狼狈。等着李柏就着水缸梳理收拾一番,笑吟吟站在方旭面前,依旧是那个终日喜笑颜开的旧模样,方旭的心却一点点沉下去,他的双肩可以担得起整个家国河山,却担不起爱人的憔悴容颜。所以李柏再三以身犯险,冒死相救,方旭坚决要赶她走,一次比一次绝情,只盼着她就此死心,再也不要回头。

    全然的牺牲换回来的是伤心,在王宝德甘心情愿的付出中,李柏发现自己同样被逼到绝路,痛心难当。当初,王宝德执意要陪她寻人,李柏脱身而逃,独自上路。这种不计回报的付出是恩情亦是孽债,就怕无力偿还,负了别人痴心;方旭身陷天牢,李柏方寸大乱,惟有求助王宝德,她尚不知厉害关系,只是叮嘱王公子千万要回家,别和父亲闹翻了。王宝德如何不知呢,自始至终他都甘之如饴。虽然半身瘫痪,仍没有只言片语的埋怨,李柏却含泪带笑承担了卤莽行动的所有代价,因为无可退路,无可选择,等到方旭得知真相,追寻过来,面对只有红烛嫁衣,两行泪痕。

    当方旭再次不给任何理由,不告而别,李柏又气又急。即便马上就追也赶不上宵禁之前进入汴梁,王宝德看着她伤心焦虑的脸庞,“如果你想要,我依旧可以再为你做一次”。李柏怔了一怔,脱口而出“不要!”,不能再错一次了——不论是爱人还是朋友,爱护他,都要站在恰当的位置,都要有恰当的温度。对于方旭,虽然气他有所隐瞒,怕他再次涉险,然而,我要说服自己,相信他能照顾自己,一如我在身旁。

    汤显祖在《牡丹亭》开篇“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元好问直呼“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但是,除了生死追随之外,我们也要学会相处相守:爱一个人,就要学会守侯。

李承颂

    “我的心上人是一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彩祥云,在一个万众瞩目的场合来娶我。可惜,我猜到了开头,可我猜不到这结果”。前一句是童话,后半句是宿命,这般开头的故事概莫能逃过如此结局。

    皇室贵胄,兼之烂漫年华、如花容颜和玲珑心窍,她当然是高傲的,就像广袤草原难以征服,犹如高山雪莲绝世孤立。如果有人能拨动她的心弦,那也该是象父王那样的盖世英雄,独一无二的王者。

    她先遇到的是方旭,方旭落魄逃难,没有金甲圣衣,自然不会成为她的英雄。看着方旭饮酒,她注目微笑——不想中原也有如此豪迈的男子,丝毫不输草原男儿;方旭为她解围,她转身离开,突然间又回转身来——“公子,我叫李承颂,你呢?”,女儿之态尽显,一路潜伏秘行,此刻却毫无顾忌说出自己的姓名。那一刻,心中涟漪浅荡,并非没有好感;方旭和李柏在茅屋下悲喜重逢,她在门外偷窥,神情落寞。过去十多年,完全为了家族拼搏,从来没有感受过爱或者被爱的感觉,看着别人相拥而泣,突然觉得生命中缺失了什么。然而此刻注定她不可能爱上方旭,甚至一个馒头都给不了心爱的女子,这算是什么呢。她微笑着推门进去,送还那垫付的酒钱,下一刻,她便冷静地吩咐黑煞告密,利用方旭一次。

    而余火莲呢,这个白衣少年,带着眩目的光芒,从天而降。那时爱意就心中萌芽了吧,就象春风一夜之间会吹开含苞花枝那样自然,连同他初遇时的卤莽无礼,阁楼安置时的细心周到,在少女的眼睛中都是甜蜜而美好的。起初,她还不愿这么快投降俯就,一度端出公主的架子,问是不是要为火莲请功邀赏,对着火莲淡漠的神情,她却后悔了,主动走出轿子。其实,这不过是小女儿的撒娇邀宠,她不自觉带上几分傲慢,可对方更傲慢,她无可奈何,内心却欣喜异常,从此低下头来,甘心做一个寻常女子。

    按照李承颂的个性,心既动,便无可回路。她的爱情不会象丁香花,躲在庭院的角落,花香袭人,而吐露心事的花朵却羞答答蜷缩在枝叶间,唯恐别人发现;她的爱情理所当然要像挑花,每一朵花蕊都要俏立枝头,浓密热烈,昭昭灼灼,迎风摇曳。即便所爱的人心有所属,哪又如何,她会大大方方去争去抢,如不这般霸道专横,就不是李承颂了。

    在御香斋,月夜下两人并肩而立。李承颂“你知道我为什么要选择躲到御香斋来么,因为这是解毒后你带我来的第一个地方。而不论在开封府,还是驿馆,我都只能是公主,而你只能是护从。”这番大胆表白,傻子都听得明白,火莲不喜不惊,惘然若闻。本来打动她的就是这份孤傲懒散,目空一切,仿佛天下之事莫能撼动我心,恐怕此时恨得也是这份淡漠从容,他竟丝毫不为所动,如此不在意么。

    余火连对她的直白,可以淡然处之,但对她找到小离要求退让,却不肯原谅。他恨她用了心机!可是,我只看到一个女子为爱惊慌失措,急不择路。她那样的女子,骄傲甚至比生命更重要,即便要争取也会光明正大,之所以这般低声下气,委曲求全,求一段施舍的爱情,无非时日无多,爱他至深,情不自禁。

    她如愿以偿。命悬一线时,她不愿想,身体无恙时,她依旧不愿去想:为什么火莲态度一夜之间幡然转变,体贴有加。以她的聪慧,如何能不觉得蹊跷,她只是不敢去细想。无论如何,移情别恋不该是性情男儿所为。把心爱的人想得如此薄幸,她不愿意;如另有隐情,那这些日子火莲的柔情蜜意,自己的痴心一片又算什么。难怪说恋爱中的女子是傻瓜,如果依旧做不到糊涂,索性把眼睛蒙上,耳朵堵上,逼迫自己做个傻瓜。一刻看不到火莲的影子,她便心神不宁,或是在屋前张望,或者满院找寻;每当他离去,她像孩子拉住衣襟,满眼不舍;即便对着真相,她还傻傻再要一杯毒酒,复做梦里人,沉醉不愿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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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横刀夺爱,是很多娇纵女孩年少时会犯的错。但是爱情不如所愿,事后能豁达明理却不是几人能做到的。尤其是那种心气高傲的女子,一但付出不得回到,或者是受到愚弄欺骗,往往容易走极端:或者是不顾自尊,纠缠不断,愈发不愿意放手,或者是恨意丛生,决绝至不留转圜余地,或者从此被哀伤怨恨纠缠,一生都徘徊在这段回忆中。

    她诚心劝慰小离,掀开轿帘默默看着火莲背影,看着她那一场华丽而苍凉的转身,我开始心疼她曾经的铿锵和柔软。即便心肠纠结,心痛不已,家国使命在身,她收拾心情,微笑地晋见宋王,沉稳对答;对着火莲那深深的一剑,她选择离去,不再探问究竟。或者她是可以留下来,拖延几日,求个明白。可是即便再心心念念,火莲其后的人生路自己已无权再参与。所以,她留下长信,只字不提伤害,劝火莲宽慰释怀,求方旭带为求情,做了所能做的一切,就这般含泪放手而去。至此,那个策马奔驰,弯弓射箭的女子又做回自己。

    李承颂或者不够可爱可怜,但可敬可佩,这样的女子,即便无缘相守,日后想起,记忆深处也是一片鲜若朝霞的挑花。

杜芙

    那雨夜如没有火莲的伤心愤怒、杜芙的有口无心,那下午如不是杜芙临时起意翻出旧画,而画纸飘落间偏偏落入冷清的眼,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缘分和孽债的唯一相同之处仅仅在于:没有早一刻、也没有晚一刻,偏偏就在当时当刻相遇上了。

    在此之前,杜芙俨然是修炼成精的小狐狸,芙蓉如面柳如眉,眼神波光流转,柔媚入骨,她最是懂得适时投怀送抱,或是欲迎还拒,撩人心怀。御香斋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看惯了虚凰假凤,听多了海誓山盟,早就修得百毒不侵、金刚不坏之身,这样的女子应该是不相信爱情的。匍匐在石榴裙下的王孙公子中不乏迷恋她美艳的痴儿,日后择人而嫁,后半生便是宠爱一身,锦衣玉食,也算脱胎换骨,修得正果。

    在此之后,这个最最爱惜自己的小狐狸甘愿自毁道行,摒弃了光明大道,委身做个凡人。这也罢了,可她偏偏要得比别人都还要多一点,一心一意做着最奢侈、最虚幻的美梦:那两个最俊朗最可爱的少年并肩走来,一个做情郎,一个做哥哥,而她就是天下最幸福的小公主了。

    一个是咫尺天涯的诱惑,一个是青梅竹马的情分,她一般真心实意,都舍不得放手:初认火莲时,她不知道他的身份,对方除了一个陈设简单的院落外再无身家。而冷清呢,孑然一身,双目失明,更是穷途末路。为了火莲,她拖着病体,不顾后果,和衙役周旋,想要救下李承颂,她也可以硬生生地从满脸杀气的冷清手中抢出方离;为了冷清,她不假思索便将丝巾套在孙平脖子上,等到人已气绝身亡,她才恍然明白刚才都做了什么,瑟瑟发抖;火莲冷言冷语“我们一个买、一个卖,从来都是银货两讫”,即便她是烟花女子,平日也是被众人捧在云端,何曾受过如此侮辱,听得杜芙面色苍白,泪水直在眼眶打转,可转念便忘了,仍是痴心不改,纠缠不止;对着小清哥的愤怒,她急切拉住他,拦在他面前,宁可气他、激他,挨他一掌,也要求得他心生负疚,能够为自己停下离去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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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纵观整个过程,火莲是给过片刻温情,但自始至终都是杜芙的独角戏,她如同芭蕾舞中的独舞者,形单影孤,哀怨凄婉,却固执地不肯退场,仿佛这样,戏就永远不会落幕。曾经有一刻,她以为离幸福已经很近很近,可是火莲“如果你要试探,也得找个真心对你的男人,但不是我”,一句话便把美梦击得粉碎。

    冷清呢,他们有着同样的甜蜜回忆,悲伤往事和痛楚挣扎。多少人真情假意,爱过她的娇美容颜,贪恋她欢乐而迷人的青春,唯独冷清心疼她如花笑颜下的哀戚和孤独。而她呢,“我相信,在这个世上没有第二个人比我更在乎你了”。她心疼他的目不能视,心疼他的宿夜不归,甚至心疼他脸上一道小小的划伤。她们是一对相濡以沫的鱼儿。天地之大,冷清也只有回到杜芙身边才觉得温暖,如果有一天大难临头,杜芙必是去牵住冷清的双手。这样血肉交融的感情,若硬要辨认是爱情多几分,还是亲情多几分,本也就很困难。

    别说她始终看不清、分不明,那日靠在火莲的肩上“我知道,但是至少现在别说,在我身体康复之间别说,现在,我只想有个肩膀依靠”,分明是知道流水无情,只是贪恋回甘无穷的片刻温柔;若说她明了事态,怎么还会祈望冷清能够带来火莲。火莲从不肯对冷清手下留情,冷清也想将对方生吞活剥,在赏荷轩两人早就翻脸成仇,势如水火,她在一旁不是看得明明白白么。

    面对入宫做太子妃的诱惑,一向爱慕虚荣的杜芙反常地坚定“不做太子,我跟你走,做太子,我们就此别过”。这次她是想得明明白白,不再左右摇摆,只要一个小清哥,只要小清哥平平安安,或者就如冷清前面所希望,离开御香斋,找个地方安顿下来,相依相伴。这次,狂热的冷清错看她的真心,觉得不过是托词,一个等待火莲的托词,他愤怒尤甚从前,甩手而去。

    至此一别,花落人亡两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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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芙的故事,说到底是一个爱与被爱、辜负与被辜负的故事。她的爱情就像是五月的樱花,最绚烂的时节化作漫天飞舞的花雨,美如幻境,可惜落英不复上枝头,春天便也尽了。杜芙最后疯了,未尝不是最幸福的结局,不用去细数梦中坠落的花瓣,不用面对冷清死、火莲隐的残局,至少她的梦里没有变坏的青春,失落的爱情,只有无尽的花雨,甜蜜的等待。黄昏时分,窗外飘荡着依稀歌声“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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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离

   (一)我万幸编剧没有把方离设计得十全十美,如同千年道行的白蛇妖,已然是个千锤百炼的完美成品,贤淑妻子不二人选,德颜容工俱佳,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就放在必经的桥头,等着你娶回家去相夫教子。这样的完美,真是,真是鸡肋!真要这样安排的话,不知其他人如何,估计我首先得味如嚼蜡。我喜欢的爱情应该是青涩而生动,温情脉脉,沾着人间烟火,笨笨得相爱、拙拙地依偎,傻傻地相守。即使灵犀通透,会为情所乱:方离在湖边焦虑地翘头张望“我还以为你不来了,我是不是很傻啊”,火莲去而复返,低声呼唤“傻姑娘,傻姑娘,……”;半夜送归,两个人还是不舍,并坐在台阶窃窃私语。即便耳鬓私磨,相处已久,依旧发乎情,止乎礼,手指相扣,相依而睡。火莲第一次亲了她光洁的额头,两人窘迫不已,嚅嗫不知所言;当硬着头皮前来道歉,火莲不敢亲自面对小离,只有求着气鼓鼓的小芳,又是比划又是作揖,连连讨饶。即便这段爱情从头便被阴谋设计,他们也曾用错误方式保护或挽留对方,但一本如初地清新芬芳。

当然,不论我多么维护火莲,不遗余力地为他辩护,不得不承认——爱上火莲,甜蜜和忧伤是等同分量:他时而自信而霸气,告诉天底下没有他力所不能及,他可以为你一肩挑起所有风雨;时而孤独脆弱,脸上带着痛楚挣扎的痕迹,因为他从来就不希望多问,所以你只能无措呆坐,疑惑为什么始终就没有办法走进他的内心;有时他会拉住你的手,央求你多陪一会,说说心里话,那一刻看着他微微上翘的嘴唇,孩子般无赖纠缠的神情,心里涌起无限柔情,真不知道拿他如何是好;但是你马上会发现他的肩膀也可以借给其他女子依靠,为她喂药,默默试泪,温言宽慰,只留得你心乱如麻;他体贴温柔,对着月亮盟约发誓,说着天底下最动人的情话,可能下一刻也会丝毫不体谅你的苦心,不由分说怒斥一通,就这样绝尘而去,留下伊人独自气苦。这些事情,小离都还说不得,反过来在老父面前替他掩饰。

即便如此,包拯说“余火莲是一个倔强而专注的人,他对方离的情意,任谁都看得出来的”,听得我们用力点头,拼命鼓掌。唉,真是没有办法,面对一个优秀如斯又疏狂如斯的男友,你必须拿出万分柔情和谅解,等待他真正按捺住如风不定的性子,这一路就少不得泪水氤氲。她不比他更柔韧,但不得不逼迫自己更先一步沉静下来,不曾犹豫地坚持自己的守候,只是除了在李柏墓前喃喃自语的那刻。

(二)世人皆专注于皮相,天才如金庸亦不能免俗,笔下的女子无不明艳绝伦,宛如天人,唯一的例外是程灵素,少了倾城倾国的容貌,纵然有千般、万般的好处便不都成为好处了。然而,我固执地认为最理想的女子应该是七分容颜、八分慧黠、九分风骨和十分温柔。火莲直言小离不够漂亮,他侧头微笑,斟酌最恰当的词句“我想,她是与我的魂魄锁在一起的”,留下怔怔的李承颂,黯然神伤地咀嚼最后一句话。

众人皆羡慕方离,占尽天时,借得展颢的推送之力,轻而易举夺得火莲所有爱慕和怜惜,似乎来得太快太顺利,理由在于:天真无邪,不染尘埃在火莲孤独黑暗的世界弥足珍贵,实际上,养在深闺的小女儿大凡都有这样的特质,或者说这种品质比比皆是,垂手可得,因充沛而泛滥,因泛滥而廉价。然而,火莲的感情纯净而凝重,要求全身心地托付和信任,岂非单薄如纯真能承受得起;同时,火莲敏感而倔强,既不询问对方的解释,也不为自己做辩解,这种特质会使得爱情变得无比脆弱,小小的误会也会带来灭顶之灾。感情上至纯和性格上至刚,太纯粹的东西往往不能持久,所谓“桡桡者易折,皎皎者易污”,情深不寿,强极自伤,何况这段爱情本就在缝隙中艰难保全,难免会落得劳燕分飞的凄凉,或琴焚玉碎的惨烈。所幸他遇到的是方离,性格清淡玲珑,举止动静有度,纯情但不天真,温柔中含有刚强,有着长烟一空,云舒霞卷的平和,无论怎么来去无序的风儿都会在这片蓝天中安静下来。起先,是他先拉住她的手,最终,是她牵住他的手,亦步亦趋,不离不弃,一路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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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三千只取一瓢饮,羡煞旁人,但冷暖甘辛唯有饮者自知。执著如火莲,他付出得纯粹,回报也须得同样纯粹,他甚至固执到容不得你片刻踌躇和半分疑虑,你的辩解和伤心都得先搁置一旁,容得他先宣泄,因为此时他比你更象一个受不得任何委屈和怀疑的孩子。

第一次夜半之约,火莲苦等整宿,方离次日清晨才到。火莲丝毫不体谅单身赴约的危险,也不猜疑是否因为身体不适,或家中意外所耽搁,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留给对方,笃定是小离后悔,后悔这种有违礼教、不许婚姻的私下来往。人最终是来了,而且一路奔跑,气喘吁吁,他还是觉得受到莫大伤害,策马而去。若异地而处呢,火莲从来不屑为自己辩解,即使他的举动和承诺南辕北辙,方离的困惑神情仍足以令他失望。当方离尾随止家门,他不愿多言对方旭紧追不舍的苦心,也不提及为了交差自伤手臂,更不理会小离畏缩内疚的表情,自顾自摔门进屋。小离跟着进了房间,显然已经服软认错,他还是铁青着脸色,不发一言。如此这番数次,屡不见改。难为小离始终笑颜相对,她深知他的情感清澈而透明,她包容他的脆弱,一如他心疼她的眼泪。

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执拗和不分缘由的愤怒,实在是太任性和偏执。事后,他满心都是后悔,要拉住她的手细细的述说,紧张看着她的笑颜。最喜欢的就是那段,他在湖边久侯不至,终于惴惴不安,仿佛头一次明白似乎小离也是会生气的,急不迭往她家里赶。那调皮的回答“不让他知道,就不算违背诺言了啊”,逗得小离破涕为笑,两人皆一身白衣,一个清濯如水,一个温煦如风,说不出的般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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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匝起,波澜现。火莲恋恋地转回到那个熟悉的小院,方离正在俯身绣锦被,那个纤细的身影宁静而温婉,前面惊心动魄的真相、撕心裂肺的痛楚都没有在她干干净净的眉宇间留下任何阴晦,应承下婚姻该出自真心吧,她是在等自己么?此刻温馨情景给了他勇气,指着锦面央求再添一对彩蝶。可锦绣竟不是为他准备的,小柏的死怕是要永远成为横在他们之间的天堑了。他依旧没有解释,不去申辩如何身不由己,当初重伤她并非本意,屡次救护她也非做戏,李柏之死尚有隐情。只要说出来,或多或少都可以拯救濒死的爱情,挽留小离离去的步子,可是他依旧选择沉默(行文至此,真要为他轻声叹口气)。

虽然,火莲珍视眼前人,但更不愿去抱怨相依为命的父亲。方离看到的只是部分事实,但真相就是真相,无可辩驳,是他欺瞒在先,伤了她的心。申辩和解释从来就是多余,他会觉得亵渎了心中最圣洁的东西。当初承诺一旦她伤了心,就还她自由,现在怕是做不到了,他还能为她做的就是依旧守护她,留给她一片独立空间,一嗔一怒皆是真性情。这也是他唯一恳求方离所保留的,宁愿她鄙夷唾弃或怒目相对,但是,不要象这样不动声色,不喜不怒。如果爱没有了,连恨都不剩下,真就什么都不曾留下痕迹。心如死灰,木偶牵线般的度日,无尽的灰暗吞噬的不仅是自己,还有他最不愿意伤害的人啊。

方离给的爱一直很安静,只有在自然且无尽的明净和包容里,那样凝重的爱才会被锤炼成云淡风轻,润物无声吧。那句“以后不管将遇到什么样的危难,我都再也没有遗憾了”,该是火莲最期盼的应答,她偏偏只是说给自己听。她头一次想去抚摸火莲的头发,火莲因为误会而拒绝她的轻抚,我却感动这个小小的举动。以前,那总想着护在她面前的火莲,她处处信赖仰望的火莲,此刻在她眼里,象爱人,更象个孩子,她怜惜、心疼他——我相信,大难临头的时候你会牵住我的手,我想让你知道的是,我更愿先你一步,牵住你的手,天堂地狱都随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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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莲一路独行而来,一路独行而去,他安静、容忍和疲惫,而比他更安静、更容忍、更疲惫的是爱上他的人。方离,这个细弱得如象风中细竹的女子,却有一副与众不同的风骨。火莲说过“只有你离开我,只能是你离开我”,我想,方离是做得到的。那个能直视火莲灼灼目光,大胆说出“我真的喜欢你,好喜欢”的女子,第一次分手的时候,眼见着绚丽的爱情莫名成为废墟,求得个明白之后,她也能够独自掩埋伤心,安静地淡出,甚至连旁人的安慰都是多余的。第二次目睹爱情瞬间解析崩裂,散落一地的碎片再也拼凑不出那份唯美和纯洁,她原谅了最不可原谅,出人意外地留下来。方旭已天牢脱险,父亲和包拯都愿为她解除婚约,她虽身无桎梏,但心有缧绁。那水晶般爱情被残忍敲碎,露出冰凉嶙峋的真相,目光所及,波诡云谲,但是被猝然揭开的还有火莲的坚硬外壳,沧夷百孔,竟没有半片灵台栖身,这又是何等的一种悲哀啊。这是一场近乎绝望的爱情,危险和暗算如暗处毒蛇,伺机而动,生活已隐露峥嵘之相。即便如此,她也要拉住他急坠如流星的身影,为他守住绝望中的希望。

(三)方离和火莲的恋曲,前半段可以说是被信任和爱,后半段则关于信任和被爱。爱与被爱,信任与被信任,相依相存,缺一不可,一段需要在誓言和包容中负重前行的爱情,总不如赤诚相对,相濡以沫的感情走得更远。展颢揭穿真相时的那种快意,不亚于要火莲亲手杀了养了多年老狗。然而,我认为,这段恋情承载太多秘密,它生来就带着会被打碎的命运,即便不是展颢,也会借助包拯或方旭之手。倒是展颢真正成全了这段劫后余生的爱情,注定的风雨早至总胜过晚至,不至于错过再次花开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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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始止终,我都感觉到火莲的患得患失,全然没有面对包拯、任宗时的自信笃笃。怀着圣洁之心游走在人间和地狱之间的人,本能地渴望温暖但也惧怕阳光,生怕自己的污秽无处遁形。尤其在杜家灭门后,即便有替天行道作为理由,火莲仍自觉满手血腥。他恳求方离答应私下来往,并不要追问自己种种怪异和疑团,一是要瞒过父亲的眼睛;另一方面,他不希望小离看清他的不洁。这个时候,火莲整个人自信而飞扬,配着顾盼如电的双眸,眉心微皱时明月凝清光,嘴角上挑时杨柳羁春风,那一静一动迸发出的风华迷乱岂止是小离的眼睛啊,连我们都沉醉。一切美好得宛如星光璀璨的仲夏夜,只是他的甜蜜中总隐隐透着不安和担忧。

火莲原本以为等到天下太平,就可以向小离解释清楚,无奈,这根本是一个首尾相连的怪圈,永远找不到出路,他的爱情注定要成为两军交锋的祭品:天下归于一统之时,若是朝廷胜,自己怕已化作尘与土,若是无间道胜,她必定不会原谅自己。看到小离得知真相愤怒伤心的表情,他就明白当初许下携手归隐的承诺才是真的痴,真的傻;杀人就是杀人,不论为了什么原因,何况还是忠贞的清官,灭门的惨案,自己都说服不了自己,怎么去告诉小离自己的清白和无辜。他只有沉默,爱得一如没有明天。

小离开始单独对付冷清,那个处处倚赖自己,睁着小鹿般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仰望自己的女孩子学会独立和坚强,本是件为之高兴的事情,却能引得他失落和黯然,视为被背弃和不信任。对于小离退居后院避而不见,他又自然而然理解为背叛和欺瞒,仍旧不需要任何解释和对质,只有试探和揣测,他便草率地判了小离的罪。此时,与其说他骄傲和偏执,更不如说他脆弱和绝望。宿命的禁锢、爱情的绝望,他还是当初那般刚愎自负、桀骜脱跳,但悲凉、沧桑的秋意逐步弥漫,眼神中多了一种夜凉如水的萧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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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谈谈爱与被爱。不学会接受反哺和回馈,这样的付出固然伟大但分外寂寞,永远缺乏安全感,所有的风吹草动都是风声鹤唳。“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瑶”,之所以上天入地寻得美玉,是因为我知道木桃对你而言已倾其所有,故而希望回报更多。爱与被爱从来就是相依相生的。

在火莲过去二十年生命中,“被爱”是缺位,他一直不懂得爱人和亲人之间除了分享幸福和甜蜜,原来也是可以分担痛苦和悲伤。这种茫然还表现在亲情和友情,当方之庵说为人父母者都希望儿女一生无风无浪,过得安稳幸福,他疑惑“是这样么,天下父母皆同此心么”;直至得知方旭为公孙策甘心就擒,他揣度“方旭到底是怎么样的人,真的能为朋友两肋插刀么”。我愕然,时至今日他才想到探究这个问题。

被爱是欢愉而甜蜜的,你只要做柔波里的一条水草,自然舒张。从方家送灵芝回来,他支开驼叔,躺在塌上微笑回想那温馨的片刻;当小离坐在床沿边自语,火莲眯眼偷瞧,几乎忘记自己还在装昏迷,快乐地差点笑出声。爱与被爱,两样的甜蜜,同样醉人心弦。

接受被爱是一种本能,以前它只是在寒冬中蛰伏。起初,方离试着感受火莲的内心,那种心灵赤裸相对的感觉却令他慌乱和窒息,最后他学会倾诉,可以说说过去的二十年的父子相处,被漠视践踏中的痛苦感受。曾经,每次受伤他只能躲到湖边独自舔噬伤口,现在方旭陪着身边,他可以放松地哭出声来;以前,对展颢“做大事者,要学会断情决义”无力反驳,对杀掉老狗的命令不敢抱怨,现在,他开始质疑父亲为何一再拿所爱伤害自己;离去之际,他恳求养父的拥抱——可以爱我一次么,一次就好。他不敢奢求生父相认,仅仅期盼一个认可,哪怕只是个暗示。
    我的付出依旧无悔无怨,只希望能够看到一丝丝涟漪,让我知道,我的爱你收到了。

    (四)虽然开篇我就明言不喜欢无懈可击的佳偶,会让我想到订制的成品,完美却乏味。然行文至此,回头仔细想想,方离从相识的青涩纯真转变为胆识过人,机敏练达不输李承颂,审时度势俨有包拯之风,变化之巨大急速,连老父还是火莲都惊讶是究竟发生何时,这或还可以解释为灾变总容易使人成长;但她从不怄气斗嘴,或耍些小性子,永远进退适度,还是太过“懂事”了(实在找不到其他合适的词语)。或者编剧和我们都认为,只有一个兼得含蓄温情和果决刚毅的聪慧人儿,才能分享火莲高山冰雪般的骄傲和寂寞吧。

    方离的可爱之处就在于在她身边时光仿佛会凝结,总是停留在最美好的时刻,她心如明镜,却不多言。和她在一起,火莲可以安安静静做一颗尘沙。每当你满怀内疚或疲倦不堪,那个人恬淡如昔,一直在台阶上静静等待,仿佛种种痛苦根蒂尽数都是幻景,从未没有发生过,而你不过打了一个盹,醒来茶水犹自在炉上吐着气泡,仅此而已。

 

冷清

    那个阴沉冰冷之人终化为尘土,我们也开始原谅他以前种种。唉,其实冷清也不过是一个可怜人。

    冷清童年遭遇变故,双亲皆亡,被展颢收养。不知道这与冷清,是幸事还是不幸,冷清极端性子加之展颢偏激的教育,注定他的生命是要以惨烈的方式结束。展颢并不知道,当初,那个单薄少年捏着馒头,征征仰望他的神情,就象在膜拜无所不能的天神。如同火莲一样,冷清曾经一度用全部的生命去依附着他,“只有成就了展颢才能成全自己”。正因为这种感情,冷清渴望展颢目光能长久停留在自己身上。当他自作主张将孙正气抛下山崖,伪装假死现场,意外得到展颢格外赞许,内心狂喜;展颢委以重任,赴铁矿山独挡一面,默许便宜从事。左右使者尚留在总坛听命于火莲差遣,他居然可以被允许独立单飞,施展手脚,这对冷清而言,更是无以复加的信任和肯定;也正因为这种感情,冷清对方旭的到来表现前所未有的敌意和抵触。凭什么宗主主动拉拢方旭,全心信任他,几件小小功劳就抵得过我十余年的出生入死么。当方旭示警,他就是不愿意把兄弟把矿井撤出来。酿下大错,他固执地选择血罚,要用这种最残忍的方式地维护他在展颢心中地位。

    展颢曾回想如何认养冷清,困惑为什么就没有教会冷清分明善恶,一时激得我愤愤不平:展颢是教会冷清一身本领,但没有教过冷清对生命的尊重,对善良的敬畏。冷清行踪败露,展颢将无辜侍卫毙于脚下,交于冷清做替死鬼,仿佛就是浅笑间拈下一朵花,随手把玩那么简单自然。冷清所作所为隐隐映射出的是今日幽冥王的冷酷,展颢之所以没有堕落入魔,是因为当年为国捐躯的血性犹在,漫漫寒冬还有驼子、火莲等人可以相依取暖。而冷清呢,那个自带回来就扔在角落,独自奋力长大的少年,没有老狗,也没有陀叔。火莲的童年灰暗孤独,冷清就更甚一层。

 

    是展颢最先放弃冷清,如此轻易就放手了,不仅冷清哭得悲愤绝望,我也看得愕然,毕竟自半大孩子时起就跟随在左右啊。回头细细想想,情理之中。无间道下属执行任务,不成功就成仁,今日幽冥王,实难以当日那身先士卒,与子同衣的展将军等同观之。那场冤狱最终颠覆的是展颢对人性信任,当年展颢已被自己唾弃为“傻子”,能得今时展颢温情以对待,除了草芥般的黎民众生,只有前时旧知和故人遗孤,只得喜鹊、鲁风等几人。展颢对冷清鲜有温情,因为过去十五年中,他是施惠者,只有冷清回报养育之恩,而他并不曾欠过冷清。

 

    冷清自作主张,与辽定下盟约,绑架李承颂,一为不知展颢前半生的戎马生涯,当初洒血沙场,如今安能与敌同榻而眠,另一方面他自持与展颢感情,一味替展颢坚持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钱富来报,展颢感觉到冷清在与辽结盟上的狂热和危险,即使是“全无私心”也不能原谅——再三的警告全然无效,这样下属难以驾驭,难保日后不养虎为患。他不动声色再次试探,毕竟是亲手带大的孩子,他知道冷清感情死穴在哪里,冷言相激,已有见嫌之意。冷清果然中计,再次眼瞎,这次算是咎由自取吧,展颢漠然离开,任他自生自灭。可是,以冷清这样的性子,那些话语与其算是试探,还不如说是直接往死路上引。展颢对冷清,毕竟是太过绝情了。

    自己心心念念十五年的养育之恩,现在看起来不过如此薄情,冷清彻底心冷,愤怒不已——“即使是养了二十年的狗,逼急了照样会反咬主人”。如火莲所言“过去二十年生命里,我只有他没有我自己”,冷清何尝不是如此,爱之深,恨之也深,就是因为纠缠太深了,即便杜芙带着童年的梦出现了,他暂时搁置旁边,总以为还有机会补偿,当前是如何用展颢教的一身本领讨回往日种种付出,讨回这口怨气。两人之间的关系就此崩裂。冷清之于展颢就写到这里,虽最后展颢治好冷清眼睛并打算送他入宫,不过互相利用。最终成全我们对冷清彻底原谅和无限怜悯的,还是与杜芙那段欲说还休的短暂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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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清冰冷阴沉,杜芙虚荣自私,即使如此,想起两人那苦涩的重逢,还是令人心生怜悯,不由一声叹息。幸福曾停在两人之间,就在咫尺距离啊。

    冷清眼睛瞎了,他偷了小芙的饭菜,躲在角落,茫然慌乱朝嘴里塞着食物,只有这个动作可以暂时压制内心的恐慌。眼睛是看不见了,赖以寄身的无间道也回不去了,他又被命运重新打回原形,一如十余年前那般无依无靠,那样孤立无助。他摸回到小芙的住处,直觉和本能告诉他这是唯一的容身之地,即使还不能从看到童年玩伴成了青楼花魁的惊愕中挣脱出来,还不能完全把小芙和记忆中那张天真无邪的笑脸重合起来,至少,靠近她,就可以从童年的记忆中得到点暖意,稍稍温暖那颗无去无从的心。 

     冷清从湖里潜回阁楼,等候已久的杜芙将被子裹住他湿漉漉的身体,这个时候的冷清一反往日的强硬和警觉,既没有出手试探,也没有厉声喝问,只有惊恐和颤抖,这个时候的杜芙眼里尽是痛惜怜爱,声声唤着“小清哥”。如果知道在这个时候命运曾发生了转弯,幸福曾触手可及,那杜芙还会坚持要等火莲回头么,冷清还会执意冒充太子么,可惜人生从来没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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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旭和余火莲

    金庸武侠可以当作爱情小说来读,所有的风起云涌、大开大阖不过是华丽而奢侈的背景,而古龙的武侠中,男儿间肝胆相照,一诺千金的刚烈反使得爱情黯然失色,那里才有真正的江湖,如是想象:只有清风明月,烟波浩瀚,无关旖旎春色。这样的场景容得不半点姹紫嫣红,是一色的烟青,那种看似浅淡却可以浑然连接天地的颜色。

言归正传话《把酒》。一个灼如旭日,一个皎洁如莲,一个温煦如昼,一个冰沉如夜,一个温润内敛如水,却不失豪迈坦荡之风,一个跳脱飞扬如火,偏携着冰雪凛冽之气,一个居庙堂之高,一个处江湖之远,相对而行便毫无意外地相遇,不论是相持还是相惺,撞击之间皆是高亢的铿锵之声。即便同样用火和水糅合切磋,居然得到如此两个极端性格的人间双龙,不分伯仲,相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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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旭,自幼养在管家,常在宫中行走,连皇帝久不见人还向方爸爸打听,见面第一句话就是“两年没有来见朕,一来就想拆了朕的御花园么”,透着无比亲密。(王佑听听这话,就该知道御前状告方旭越狱杀人,根本不会有结果)。这样“长在红旗”下的好孩子,可以陪你痛快时喝得酩酊大醉,危难时进退与共,只是一点──他身上庙堂的香火味道太重。公堂之上,方旭还要捉弄孙正气,指点他如何问案;亡命之时,仍念着“这酒本打算还给人家”,酸气十足!难怪展颢嫌他婆婆妈妈,落草为寇还是满脑子的道德文章(方离也如此。大家对着已经发疯的杜芙又痛又怜,她第一个想到要报官。金蛰怕怯不前,她马上指出知情不报也是犯法。谁让是方子庵教出来的一双儿女啊)。

火莲是一柄双刃剑,律法规则、尊卑长序、世俗道德全然不在眼里,行事百无忌讳,全然凭借个人喜恶,真不难理解包拯为什么欣赏之余总对他忌惮有加。这本也难怪,他长于草莽,展颢自不会去教什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本也无意将火莲培养成唯唯诺诺,恭顺听从的性子(冷清身上也可见一斑)。在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的无间道,他偏偏给足了火莲少主的特权,对私下的小动作往往装聋做哑。看火莲大校场的亮相,众人环伺之下如入无人之境,大有“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拖下马”;直到入仕为官,在仁宗的提醒和督促下火莲才开始接触律法。但与方旭不同的是,他熟读律法,为的是更好钻空子,前为杜青云,后为李柏。即便手刃王佑,眼见得自己的归宿,他仍语带不敬和讽刺“既然在朝为官,杀人就要正大光明地杀,名正言顺地杀,否则岂不是辜负了为官之道”。

方旭虽无心功名,然心系天下,除恶务尽,义不容辞,大校场竞技的日子他却在替父追凶。他终究做不成游侠的,最后当了名捕,永远游荡在江湖和庙堂之间;即便官场游刃有余,进退得宜,皇帝老儿面前,火莲非但不低头敛眉,总不经意扬起年轻凌厉的脸庞,眼神深处有种分辨不清的光芒在闪动。此人天生傲骨,实难俯首惟命,甘为人臣。在无间道和朝廷左右逢源、如鱼得水的时候,他就拉住小离的手,约定日后天下太平,携手归隐,做对神仙伴侣。包拯又如何指得能留住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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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方旭的慧眼,自当择良木而栖,选明主而事,以他的胆气和能力,绝非池中之物,不会久居人下。退一步而言,即便不幸摊上孙正气这样的上司,他也能做到对事不对人,全力配合工作。只要孙大人不贪赃、不枉法,方旭就不至于以下犯上,拆台造反。得到这样任劳任怨且淡泊名利的下属,“你做事我放心”,半夜做梦也会乐醒。余火莲不同。如果没有相当能耐,实难使唤这样的下属,对着包拯和方子庵敢当面顶撞,展颢和仁宗眼皮底下尚且耍花枪,即便精明如王佑也不曾看穿火莲用心,反为其所用,周密如包拯和仁宗尚不知道他还会做出什么惊人之举,更不用说孙正气无才无德之辈,肯定会上屋揭瓦,掘地三尺,整得府尹大人哭叫连连。

方旭会是难得的同僚和朋友。他坦荡磊落,为人宽厚,没有门户之见,上至王孙贵族,下涵三教九流均可结交。立场不同、政见不一,他也可与鲁风把酒言欢,无关利用和拉拢的居心,只冲这份意气相投,亦能推心置腹;火莲向来离群索居,独来独往,即入公门已久,见得众人依旧神情淡淡,少有寒暄。即便没有展颢的约束,若不是才华相当且惺惺相惜,也很难以和火莲成为朋友,冷清不能,马汉等人不能,鲁风和钱富只能是下属。他唯一的主动邀约,“我倒是可以偷点家父珍藏的春茶,让你尝尝”。对着方旭的告辞,他怅然若失“你真不留下来喝茶啊”。那全因竹林一战棋逢对手,小巷再度交锋旗鼓相当,前番被挑落面罩,后次也没有讨得半分便宜,故而动了少年心气,好感备生。

方旭言谈举止无不透着家教良好。对火莲用冷水激醒醉酒的大叔,他觉得不可思议,被喷了一脸残酒,他反引为乐事,笑得很是憨厚。负罪逃亡,前路茫茫,对着一面之缘的大叔他仍礼遇照顾,烤肉兼递酒;火莲自幼跟着展颢东西奔走,虽然后面无间道声势浩大,毕竟白手起家,起步艰难,现实中多的是弱肉强食,少的是恭友礼让,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可是另外一副光景。曙光未现,火莲就守在宫外,不知道能不能说服皇帝退婚,御林军还先扣人再通传,无疑火上浇油。贼人潜入宫中,他出手拿下之际那幸灾乐祸的一笑,分明就是想抓个倒霉蛋泄泄气;等到火莲寻人到了方家,方爸爸握着女儿的发钗,气得浑身颤抖,火莲对父女联手欺骗也是忿忿难平,伸手就拿住方爸爸打人的手腕,惊得包拯凤眸瞪成猫眼。

方旭后来成为天下名捕,做了誉满天下的“南侠”,识于微时的朋友仍可以拎着酒瓶半夜去砸他家门。谁让他是方旭呢,那个与危难时刻尚不肯丢下初交不久的公孙策,独自逃命,明知日后必定为敌,仍对冷清施以援手的方旭呢,是那个会看出火莲隐忍和牺牲,厉声斥责展颢,唯一能察觉火莲用意,追踪到王佑府第的方旭呢;火莲持才傲物但不盛气凌人,冷峻少语但非冰冷阴沉,桀骜不羁却不以私害公,狂放疏达亦至情至性,他暗自帮村方旭逃亡,保全李柏性命却只字不提,从密室出来被衙役撞个正着,掩面脱身而不是杀人灭口,为国家大计,不肯用西夏公主从冷清手里换回方离。火莲也期盼有知己有热酒,但他并不合适热闹场合,始终与那种觥酬交错、高朋满座的欢乐格格不入。这样的人物难以深交,但不妨在心底把他当作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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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腹为婚使得方李相遇显得名正言顺,仿佛冥冥自有定数,其实不一定会是李柏,也不需对方生得倾城倾国,知书达礼,只要足够可亲可爱可怜,机缘巧合,在恰当的时间和地点遇上了方旭,他便自然而然地爱了;爱上方离根本就是意外,至少对火莲而言是如此,他背负血海深仇,除了那池宁静的湖水别无奢求。从医庐护送方离回家后,火莲独自躺在床塌微笑,索性翻身起来雕木根。可被方旭拉扯到方家,方离怯声问他姓名时,他却笑而不答,转身就走。若不是展颢的推波助澜,方旭的牵线搭桥,火莲至多守在方家屋檐上,偷偷看着那甜甜入睡的可人,甜蜜的萌动永远只是藏在心底的秘密。

方旭如暖阳煦风,你从来不用担心跟不上他的步伐,牵不住他温暖的手掌,若不是被派上卧底的非常任务,他怎么会舍得让李柏伤心落泪。遇到这样的一个人,从相逢那刻就能相信,真的是可以一辈子、一辈子陪着走下去的;火莲总是挟着烈风强光而来,照亮整个天际,很担心他消逝亦如闪电,再也不回来。其间有太多的不能明言,太多的不确定,再明媚开朗的女孩子随着他上天入地几番起落,也会变得如林妹妹一般神经兮兮。

如果以单方爱慕开始,也并不是完全没有转机,或可博得投桃报李的结局,守得云开见月明。初遇李柏,她出身卑微,满口谎言且见钱眼开,可方旭能细心地从那粗粝外表下发现金质璞玉,耐心地等待你把那周身缺点含化成珍珠。如果学习去爱的时候,遇到的是方旭,真的是幸事和福气呢。如果遇到的是火莲呢,只能是他先动心,你比他更纯净更透彻。如不是他先心动,任如何高贵清丽,聪慧机敏,占尽千般万般的好处都是枉然。初遇火莲时一定是要最纯美的邂逅,等到日后全心全意为他蜕变成蝶,一定是再无机会了。李柏接下银票,答应作伪证,他从心里鄙夷她。眼见得李柏和方旭形影不离,李柏为方旭之死哭得形瘦憔悴,他还是难改成见。对着李柏回御香斋挣银子的身影,火莲轻蔑一笑,更应了“青楼无真情”的判断。如此这般,更不要说杜芙主动应下照顾李承颂的时候,他会不假思索以毒药钳制。

方旭永远不会有青楼寻欢泄愤的冲动,不会面对杜芙的纠缠极尽羞辱挖苦,更不要说假戏真唱,戏弄对方感情。他只会淡淡婉拒,甚至还要考虑女孩子颜面和自尊,把过失错误尽数揽在自身;火莲偏偏都做得——诚如驼叔所说“你既无潘安之貌,说话又莽撞无理”,“我也知道你不是真心的,可我就稀罕你正襟危坐,笑傲风云的样子”,哪怕你的柔情只是止渴的饮鸩,我也甘之如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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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旭中规中矩,但并不迂腐呆板。当要求和李柏同拘牢房,对方支吾不允,他面色一沉,出掌击碎了手腕粗细的栏杆,痛快!但是二十年的君臣伦理教训,早就成为不容置疑的信仰和深蒂固思的准绳。任你方旭豪气冲天,也只能在这三尺雷池内闪转腾挪。在亲情上,他屡屡克制不住自己的眼泪,对着展颢背影喃喃自语。同时,他视朝廷为王道,即便展颢身负莫大冤屈,即便抛开天下苍生,仅仅从伦理考虑,他就觉得造反举事天理不容,很难接受生父做个乱臣贼子。父子亲情需要削足适履,生硬硬塞进上君臣常纲的外壳中,才能被他欣然接受,不至于左右为难,痛苦煎熬。他眼中皆大欢喜的结果应该是展颢放弃造反,朝廷既往不咎。逝者已往,前事无补挽回,为今之计是要还展家清白。这点上,他的坚定几乎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甚至展颢都比他豁达“如天下再无不平事,展氏一族是否平反并不重要”,可他是做不到,公堂上他依旧在意展家清白,才好认祖归宗,一个俯瞰天地的性情男儿偏偏如此放不下。他是高大无私,与我却有种说不出的遗憾。

    这点上,余火莲实在比方旭可爱出许多。火莲一直是最懂展颢的人。深知展颢回不了头、身后二十四万兄弟回不了头,只有夺得天下,展颢才能理直气壮活在太阳之下。根本没有第三种选择,不会有两全;太深重血债同样只有鲜血才能清洗,岂非虚名能够平息多年积怨。他杀了帮凶王佑,再借官府的手杀了自己,替展颢和无间道兄弟抗下所有罪名。做的干脆利落,绝不留退路。按照一般逻辑,这样自我牺牲之前,当事人应该到养父或生父面前含泪说上莫名其妙的话(观众就知道要发生什么事情),火莲怎么会留给别人出手阻拦的机会呢,告别小离的时候,他平静拥着她,淡定地看着她轻松无邪的笑容。

    方旭做大哥、做朋友、做丈夫都是不二人选,剑眉星目、风神俊朗,古道热肠、侠肝义胆,那么完美无缺;而火莲呢,爱上他或者被他爱上都是伤痛累累,做朋友还是敌人都是棘手莫奈。在这篇文章里,虽然我力图公平评论两个人的性格,仍不自觉偏向了火莲。一言蔽之,从方旭身上,我们大抵晓得优秀的朋友和丈夫可以完美到什么程度,却很少人愿意去学做方旭第二;从火莲身上,我们知道抛开那些多明哲保身、趋利避害、不临深渊、不坐危堂等等顾虑,生命又会将是何等美丽境况呢,看见渐行渐远的年少轻狂,永远无法企及的梦想在彼岸清晰起来,那一刻心中涌起多少感叹和惆怅啊。

展颢

    (一)天生我才,弃如刍狗,时不予我,为之奈何。以展颢绝世才情,如恰逢乱世,登高一呼应者众,逐鹿中原,大好河山尽收囊中也非难事;如得遇明主,金戈铁马,驰骋沙场,上报君王下抚黎民,了却平生志,也不枉负此生。他时运不济,摊上的是最糟糕的一种组合——昏聩无能之君主和气数未尽的王朝,一面“冤死你没商量”,一面“造反无理”。自古讨伐都讲究名正言顺,师出有名是替天行道,解救百姓于水火中,不然就是篡位夺权,人人得而诛之。这种思想源远流长,常见于戏文,累牍于史册,已经是天经地义,亘古不变的真理。即使如岳飞,也只得甘心受戮,死后被供上神龛,万民敬仰这一条光明出路,如是不服,想要起兵造反,莫说皇帝不同意,天下百姓也万万不答应的。

从这个角度讲,《把酒》虽是戏说,也有极其传统的一面,完全符合主流价值观念的标准:展颢先接三道秘旨而被迫屠村,后在府邸不躲不藏等待兵部和三司会审,希望皇帝醒悟悔过,这份“愚忠”真可比得岳飞的接十二道金牌而退兵,死牢中尚且不许儿子岳云有不敬之言。要不是皇帝竟拿展家全族性命来掩饰罪行,以平天下口舌,恐怕他是甘心作替罪羊,为自己屠村举动赎罪。其次,展颢走上造反的路,也缺乏自我觉悟。面对众兄弟的舍命相救,他百感交集,就是没有想到要去造反。如果没有死牢相托,他更会选择逃亡流浪,浪迹天涯,或者潜入皇宫,手刃敌人,求个痛快了断。这条复仇之路是生死兄弟替他选择的,直到他走出牢房,被阳光刺痛了眼睛,作出劫持长皇孙的决定,这才义无反顾地走上了反叛的道路。要强调的是,众人说服他造反的理由是为天下苍生,推翻无道昏君,而后展颢向火莲、方旭再三告诫、重申也是这番大义。
    等到苦心筹划了二十年,为赵家村一百多条人命,展氏一族四百余口,出生入死的兄弟们,还有洪灾瘟疫中千万冤魂讨得公道,求个河清海晏,丰衣足食、路不拾遗的太平盛世,万事俱备,举事在即—─始作俑者的老皇帝死了,新帝继位,亲贤臣、远小人,励精图治,勤政爱民,是个旷古明君。多年的努力和坚持突然失去了伦理和道义上的支持,如今仅存的生死兄弟反对他,唯一的儿子怒斥他,最亲最近的人都不答应了。才与陈方割袍断义,方旭就在以死相逼,他悲凉大笑“好,好,连你也反对我”,那刻的心境只怕比当年死牢里众叛亲离时还要悲戚绝望吧。故事演绎到这步,展颢如何能不死。虽然结局很是悲凉,然而毕竟中规中矩,得到最广泛意义的认同,方旭和方子庵认同,包拯和仁宗认同,连方离也认同,火莲心甘情愿陪他上路,也默认这份无奈(虽然众人从心底并不愿意展颢自裁)。但我还是不愿认同,如斯大丈夫,即使是悲剧英雄,编剧就不能给他一条生路么,哀哉!

    (二)展颢拣回受伤的小鸟,细心照料喂食,发现它已折翅膀难飞,毫不怜惜地碾为血水;他责令火莲杀了毫无威胁的方离,胸口重创,务求一击毙命,可方离挡在火莲和方旭之间,挨上深深一枪时,他忍不住摇头叹息,代为上药,送回到京城郊区;他再三威逼火莲杀了李承颂,不惜亲自痛下杀手,然见得李承颂留给火莲的长信,词恳意切,含泪微笑的情愫跃然纸间,他闭上眼睛,从心底发出长长叹息。在边城的时候,方旭托李柏调查,却得到这样的答案“这里的人没有说他不好”。行径天差地别,善恶仅在一念之间。

    佛祖讲经,拈花而笑,众佛不解,唯迦叶道:拈花瞬时间,一念成佛,一念成魔!五道众生,生灵芸芸,拈花而笑之间,不成佛便只得为魔么?是因为三界皆苦,无可乐者么,见性得道,凡人既可为佛,反之,佛祖也会堕落轮回?然而,如是我解,苦海慈航,普度众生是慈悲,地狱未空,誓不成佛亦是怜悯,又何必执著于佛身还是魔相。当年洪水肆掠,饿殍满地,哀鸿遍野,展颢领着无间道兄弟救济灾民,领到食物的众人连连磕头“菩萨,菩萨啊”,那个黑袍简发、轩昂巍立的男子直如凛凛天神。最后,展颢一袭白衣,闲庭信步般迈步进了开封府大堂,宽袍大袖无风自动,飘逸洒脱,仍是如神仙一般的人物,看得包拯和仁宗一时无语。这样如玉清俊的男子,除了碧落黄泉,哪里还有净土值得他栖身呢。

    (三)同样是展颢抚养长大的孩子,火莲和冷清一般地冰冷阴郁,桀骜孤僻,但行迹泾渭分明,差别有如天壤。火莲善良惜生,小小年纪便懂得绕开蚯蚓而行,提及冷清,谁都记得他夺回娘亲草鞋的凶猛样子,两处场景捏合在一起,编剧是否有意暗示,善恶取向乃人性之初,与生俱来,火莲之所以成为火莲,冷清之所以做成了冷清,天性使然。事实真的如此么?冷清也曾是天真小儿郎,调皮地倒挂在树枝上,摇啊荡啊,似足了杜芙口中的蝙蝠。或许是那场洪灾瘟疫改变了他,当我看到“血罚”时,恍然觉得事实也非如此。那场血罚,确是冷清自己选择的,可做足了血罚却是展颢,因为要做给方旭看,做大事者不能被宽厚敦良的性子处处绊住手脚。冷清之前功勋几何,当下过失几何都已不重要,展颢冷酷地看着他挨足了刀数,不许方旭出手阻拦。虽鲁风等人面有不忍,谁都不敢坏了规矩,暗中给冷清医药,只得扔到郊外自生自灭。

    虽然展颢教得冷清一身本事,旁门左道、下药用毒方面的指点用心更甚,但就是没有给过师徒情份,更不要说半点亲情,跟随十五年的冷清什么也不是,什么也不能,只是冰冷棋子,能用则用,当弃则弃。如此想来,我还是深信过去二十年里,展颢还是爱过火莲的,那点滴的疼惜,隐约的关爱使得他最终没有在黑暗中沉沦,成为第二个冷清。

    如果要透过长皇孙报复大宋王朝,那么麻木无情、惟命是从的冷面杀手更为合适,对亲手抚养的襁褓婴儿,要泯灭天性中那点善良就如同掐灭萤火之光,易如反掌,那教育出来该是如冷清那样的孩子,而不是今日之火莲。展颢终究没有往绝处扭曲火莲的天性,那条小狗是火莲野地捡回,还是陀叔特意寻来的?毕竟展颢答应养下来,在逃避追捕,奔走经营的路上都不曾责令扔掉这个累赘。平日督促火莲学武习文,稍不尽人意,非打即骂,可遇到稍有发烧头疼,他亲自抓药煎熬,可绝不能让他就这么轻易死了,要见得他服下,脸色转好才安心。他在不自觉中笨拙地学做父亲;秋娘说过希望儿子成为正直、善良的人,他比着秋娘的期盼在做眼前的一切。火莲年龄稍长,他一遍又一遍地对他说起血色的大雨中如何失去了秋娘,死牢里兄弟的拼死相救,教育火莲什么是天下为重。在恍惚之间,他会不会想,我的孩子要是出生到人世,现在也是这般站在我面前,在静静听我说话吧。也许下一个转念之间,他又惊醒到火莲的血缘,冷漠把他推开。日子就在这样慢慢流淌过着,在真实的痛苦和恍惚的解脱间流淌着。事到如此,精心布局者也罢,无辜棋子也罢,早就都是局中之人。

    当时方旭若是有兴致坐下来喝茶,火莲当真会去偷偷翻出父亲的体己茶待客,我们小时候也曾熟练从书房、厨房等等角落翻出各色零食,临了当然不忘记好好伪装现场;至于火莲孙猴子般天不怕地不怕的脾性,行事不依章法,先斩后奏,根本就是展颢放纵的结果,钱富等人见怪不怪,火莲天经地义地跳脱在无间道纪律之外;至于设计迎娶方子庵的女儿,其实强塞过陌生女子,为了无间道大业,火莲也必须娶了。婚姻本就常用作联盟的手段,看钱富的表情,他也认为绝妙好棋。背负血海冤案的悲愤,行事好用非常手段恰到好处地遮盖展颢对火莲态度上的失控和异样。这段父子感情,不论在火莲心中,还是在众人眼里并不突兀和异常,直到方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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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恨铁不成钢,苦口婆心地规劝和督促,恨不得比着方旭的模子,让余火莲重新回炉,锻压出方方正正、稳重得体的国之栋梁;同时,展颢冷眼相中方旭,欲付之大任,就是不满意他浑身的酸气和规矩,也在按着自己的行为标准,大刀阔斧,雷厉风行地改造方旭。
    包拯言传身教,耳提面命,虽然成效甚微,还也不至于无功可慰;展颢就更为受挫,方旭根本就是蒸不烂、煮不蔫、捶不扁、炒不爆的铜豌豆,《水浒》中林冲投奔王伦,按照规矩需取“头命状”,说白了就是杀个把人,才算真的入伙。对待这样的世家子弟,要让他死心塌地,最好的办法就是手沾鲜血,再也回不了头。方旭先假图蒙混过关,暗助士兵逃生,后又提议停止锻造兵器改铸钱币,他就是不肯污了双手,展颢怎么看不穿其中玄机,不过既然所言尚有可取之处,也不往深处点破。但展颢行事之邪气,不比包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为教会方旭断情绝义,展颢把当年逼迫火莲吃下狗肉的做法又如法施展,罚冷清在前,杀衙役在后,杀李柏的动机中何尝没有了断方旭女儿情长羁绊的考量呢。押解回京的路上,刚才还谈笑风生的同路人,转眼成为冰冷尸体,“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心中滋味可想而知,方旭并不是火莲,对展颢点滴好感瞬间化为乌有。即使包拯提醒当年血案或有隐情,展颢或者是被冤枉的,他并不情愿去接受这种可能性。

    展颢平生最恨满口道德仁义。方旭一反圣人古训“君子敏行讷言”,开口就像倒提起书袋子,道德文章一篇接一篇,滔滔不绝,不是展颢收留了落魄无路的朝廷要犯,反倒是像请来了诲人不倦的孔孟夫子,对着自己所作所为指指点点,大肆说教和指责。无间道上上下下,谁敢评说展颢的不是,当时火莲为杜家灭门争辩了几句,他扬手就是一记耳光。对待方旭呢,这个年轻人紧追到树林,口称拜见宗主,却明着嘲讽展颢如同见得不光的幽灵,他没有生气;在展氏秘冢,方旭屡屡先发制人,展颢一反平素的冷言寡语,辩个黑白曲直。字字句句牵扯都是各自伤心事,寥寥数语后,两人缄默不语,气息不匀,在半明半暗的洞穴中死死盯着对方眼睛,仿佛两头精疲力竭仍不肯休战的野兽。展颢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为何要和这个年轻人较上劲,还是在这冢穴之中,难道要把冤死的先人都吵醒,来听听这场和外人的无谓争辩。可他就是不忍心责罚这个年轻人,屡次抓住方旭的衣襟,抵住他喉口,可还下不去重手。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把方旭直接领进将军府旧宅,又允许他心绪不好时躲在密窟中伤心,酒醉时扯住衣襟痛哭流涕。然而,这些莫名的行为又显得那么自然而然,只因为他很像当年那个展颢么,如果自己的儿子如能活在人世,绝不会比方子庵的儿子差半分。念及于此,他不由低低叫了一句“秋娘”,辛酸苦楚中带着几分慰籍,强烈的情绪涌入冰冷空洞的胸腔,继而充斥头脑,眼睛也蒙上一层水雾,好像天寒地冻中猛然呛下烈酒,胸口火辣辣的刺痛消失后是久违的温暖和踏实。事后,展颢想来这大概就是父子天性,那种冥冥中的血缘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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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事逼近,展颢一改往日冰冷阴郁,代之胜券在握的兴奋和狂热,甚至渴望知道火莲该如何痛楚绝望,会不会有甚于他当日。他变本加厉地勒索火莲的情感,快意看着火莲疑惑而悲伤的神情,只有这样才能稍微平息心头日夜滋生的悲愤之情。二十年的痛苦纠缠和朝夕相对,到了最后,他忘记了仇人应该是当年的昏君,而不是血案之时还在襁褓中的婴儿。如今,火莲还清了所有强加于身的罪孽,割肉剔骨,报了养育之恩,散去三魂七魄,偿了皇室罪孽,二度俯身而拜,狂奔而去。

    二十年来,展颢寄生在对火莲情感折磨和勒索之中,不愿正视火莲对自己的情感,也不愿去探究内心究竟待火莲如何。承认对仇人之子的怜爱,或接受他的反哺都是可耻的,意味着背叛和沉沦。每晚孤灯挑尽未成眠,往事如幻影重叠,历历在目。他可以放下个人恩怨,但不能背叛赵家村、展氏全族还有那些生死兄弟,出了天牢那天起,他就不是在为自己活着。前刻,他还惯性地拒绝去拥抱火莲,此时眼前晃动尽是火莲失望怅然的神情。自己内心究竟是待火莲如何,他反复掂量,纷杂往事涌上心头,感觉反而变得混沌模糊,端坐良久,复仇的快感没有如约而止,孤独的感觉却逐步清晰,把周身从里到外浸得冰凉,多少热酒下怀都全然无济。

    火莲夺了武状元,他吩咐尽量少回总坛,以免节外生枝。过了几日,自己先按捺不住,寻了个事由去了趟书寓。城中分舵尽数被毁,乍闻消息,他分寸大乱,胡乱踱了几步“火莲呢,怎么不见他人影”。这是从火莲尚在襁褓中落下的心病。从皇宫拼死抢出那个孩子时,他才刚刚足月,在多年戎马生涯中磨砺出的铁臂中轻如无物。展颢不曾为人父,实难相信新生婴儿就这么大小,啼哭声也猫叫般微弱,仿佛一个呜咽不继就要哽死在襁褓,整个复仇大计竟然押在这么粉团似的小东西身上,他觉得异常彷徨和惊恐。他不担心敌强我弱,前路艰难,所恐惧的是天意弄人,如等不到真相大白的时候,这孩子就死了,那他该哪儿再去寻得一丝牵绊和希望,在漫漫孤独的复仇之路走下去呢。二十年往事如指间沙纷纷而下,滑落无痕,最后抓住的竟然是无尽沉重的寂寞。仅仅少了一人,整个世界都变得空旷而冷清,竟会如此孤独。他想,自己根本还是爱这个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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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

    这个版本的包大人符合我想象中的所有要素。小时候,看金版包拯,文有公孙,武有展昭,他本人倒被架空,空洞为一个符号。包大人嘛,身材一定要宽厚但是不能肥硕,神情不一定要不苟言笑但一定要不怒而威,公正无私、大义灭亲等等美德之外也得有点精于世故、人情练达,否则怎么能容于朝堂,取信皇帝,早就一贬三千里。

    (我非常不喜欢89中的公孙,实在不能接受这样一个肌肉松弛,满脸油光、眉飞色舞的中年男子居然就出演那个睿智、内敛的公孙策。大概是导演急于让公孙在有限出场中充分表现出过人的智慧,结果反而让这个公孙显得卖弄且饶舌,尤其是在与方旭相处中,方旭一言语,公孙下句必然跟着心理分析,解析话外之意,弄得方旭最后不敢多言。)

包拯入京路上与火莲首次交锋。看看,那才叫指挥若定,运筹帷幄,一派大将风度。要不是方离擅自行动,包拯必是全胜而归。这次交手狠狠挫了火莲初出茅庐的锐气,不过好戏才刚开场:一个老谋深算,步步为营,另一个诡计多端,出奇制胜;一个心思慎密、查端倪于细微,另一个机敏善变,置死地而后生;一个头疼对方桀骜不驯,不遵法度,一个头疼对方严肃刻板,方规方矩;一个在戒备中欣赏,另一个在抵触中敬重。两人亦敌亦友,斗法过招,让我们看客大呼过瘾。

第二次交锋是火莲追踪钱富后回到方府,火莲自付天衣无缝,毫无破绽,但随着包拯追问,竟眼不敢视,口不能答,最后被逼无奈,只有假做晕倒才算撤出火线(真是丢人啊)。虽然火莲后面嫁祸杜家,转移包拯视线,但是胜之不武,第二回合火莲又输了。

第三次交锋应该是火莲主动向包拯领命,被晾在外面晒月亮。火莲负手仰头,颇不服气。包拯非但不理会,且和前来的方旭有说有笑。不过这一晚的磨合还是颇有成效,火莲回来交付差事的时候态度恭敬很多,也算接受了包拯的做事风格。

第四回:唇枪舌剑。包拯算准火莲不会对逃亡的方旭痛下杀手,还俨有其事下了“如有抵抗,就地格杀”死命令,最后还非得拿出一件衣服来逼得火莲自己亲口承认昨日撒谎。火莲料想包拯放不下旧情,当即表示戴罪立功,保证格杀方旭,反将包拯一军。可惜包拯端得是万分狡猾,虚枪一晃,告诉火莲此案移交大内处理,不必再插手,言罢微微一笑,抬脚走人,留下咬牙切齿的火莲——明明被人家利用了,被摆了一道,还苦于说不得,骂不得。

至此,包拯虽处处为难火莲,一方面是存惜才之心,有琢磨历练之意,另一方面觉得对方性情扑朔,总是拿捏不住要处:双十年华便技压群雄,蟾宫折桂,难免持才傲物,加之少年情性,骄纵疏狂一些倒也是人之常情。只是这个火莲确实出奇地胆大,大校场上居然敢箭指皇帝,试问天下还有什么是他不敢为的,每每令及于此,都令包拯心生忌惮,冷眼看下来,这个年轻人倒也没有什么破绽或者恶性,只是他忽而侠义热肠,疾恶如仇,忽而眼神游离,城府极深,若就这般启用觉得隐隐不安,弃之不用呢可惜了良质镤玉,或锤炼磨砺一番,学得些规矩,亦可成为国家栋梁。

可包拯很快发现,前期的教育可谓失败,余火莲就是余火莲,永远不可能成为方旭第二。有心教他规矩行事,反而是越发刁钻,学得用规矩来搪塞推罪;处处敲击他不得耍小聪明,欺上瞒下,反而教他练得铜齿铁牙,就是在皇帝面前也一般伶牙俐齿;本想教他为国为民,大局为重,但挡不住他先斩后奏,我行我素,最后竟然是屡犯屡教,屡教屡犯。

最令包拯心紧的是,官场历练一番后,火莲心事更是掩藏得深,常有意外之举动,叫人猜不透其真实目的和想法。但更说不清楚的是,这个年轻人身上有一种特质,一种让人心生怜悯、不忍责罚的特质,即使是他的行为令人寒彻心扉的时候,对他仍是心有不忍,小离如是,方旭如是,李承颂如是,方大人如是,宋仁宗如是,冷面包大人亦如是,这是后话,慢慢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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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莲最让包大人头疼的是不依规矩,行事乖戾,可当火莲宿醉不醒,不能接旨,包大人劈头盖脸就是两碗冷水浇上去,想起火莲对醉酒大叔冷水泼脸,方旭在一旁看着颇为吃惊。唉,到底方旭和火莲谁象包大人多一些呢。

火莲对这个包大人,也是颇为头疼。虽然处处戒备和提防,但只是头疼,却没有仇恨和厌恶,展颢严厉却少有约束,如今要受到时时刻刻受到管教,刚刚过上几天好日子的火莲怎么不叹气呢。(教场夺冠到此时,应该是火莲最惬意欢喜的时间吧。展颢尚无指令,和小离情深意笃,和方旭意气相投,方家上下关怀备至,这个时候的火莲轻松舒展,意气飞扬,至于包大人,怎么看着也不过是一个不好糊弄的上司。能与父亲称赞不已的包老儿交锋后全身而退,毫无破绽,火莲也是颇为自得吧)。

与其说一物降一物,倒不如说恶人自有恶人磨(在我看来,这个包大人是大大狡猾,不过久居官场貌似方正,要身居江湖,行事不知道怎么邪气呢)。在包大人面前,火莲绝对不像四大护卫那般如影随形,有事说事,没事快溜,至于那种得理不饶人,没理占三分的嘴皮功夫更是耍不得,撒个谎也得掂量再三。早就知道包大人天天拎着鸟枪,目光炯炯专门找着自己的行差踏错,岂能自己就愣愣往枪口上撞。然而包大人的说教和教训,余火莲并不反感和排斥,也无不服气。不论他承认与否,包拯口中的国家大义似乎比展颢言词更来的义正词严;而且,这个包老儿也不是一味不近人情,每次责备中总夹丝丝关爱和殷殷期许。当火莲意气用事,用项上人头打赌揽下寻找长皇孙的任务,冷静下来还是得求助包拯,二十年前的旧案能从何入手。包拯当场噎住,这次居然打赌把自己人头都押上了,以前苦口婆心都算是白费,越发闹得出格;随后就是痛心训斥,何至于如此不珍惜自己呢,枉自辜负上天赐与的一身才情本事,“如果你的聪慧机敏,始终只是拿来做些交易和开脱,那你就太小看了自己,也令本府太失望”。火莲原本面上还有一丝丝玩世不恭的笑意,撑着满脸不在乎的表情,渐渐笑意收敛,脸色严肃。包拯脸色殷殷之情绝非做作,跟随包大人也有些日子了,他的性情怎么会不明晓。火莲顿顿,敛了一礼,说道“包大人放心,这场赌局火莲必赢”。人非草木,一句“放心”,这一回,火莲终是领了包拯的情。

火莲和包拯的关系峰回路转,是在杜涵受贿东窗事发,杜青云以死谢罪之后。原来杜涵堕落竟是无间道再三诱惑,而非展颢口中“自做孽不可活”;明明罪不至死,还有回转余地,不想杜青云竟刚烈之此,也想不到包大人铁面无私,二十年的私交也不能凌驾国法之上。包大人眼里含泪却断然转身离开,厉声喝住火莲的质问,一字一句说道“请你不要看轻杜大人,也不要看轻你自己”,火莲心中的精神支柱也开始崩溃。二十年前那个血腥的冤狱不敢忘,无间道种种复仇行为应始于正义的吧,为什么我们也为一己私利,草菅人命;当今朝廷昏庸,陷天下百姓于水火,无间道讨伐皇室应该师出有名吧,为什么自己看到不尽如此,皇帝睿智宽厚而非黩武穷兵,朝中亦不乏肱骨之臣,鞠躬尽瘁。这一切,究竟是孰对孰非呢。火莲收起原本搪塞应付的态度,即使是各为其主,包拯仍让他感到强烈的震撼,即使不能为友为师,亦敬重有加;火莲原本信誓旦旦“我今日所作所为全是为了天下百姓”,此后再面对小离苦涩的眼神,他“并无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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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包拯对火莲一直信任多过戒备,虽说火莲行事异与常人,到底年少轻狂,倒也可以纠正,只是担心这个年轻人做事百无禁忌,一旦无心失足反贻害一方,所谓“爱之深、责之切”。虽然嘴上淡淡的,可看到小离和火莲两情相悦,情意绵绵的情景,包大人也是由衷欣喜,微微一笑。

情况急转直下,余火莲居然当众杀了李柏,长枪穿胸而过,绝无续命的可能,对着无冤无仇的蒲质女子,众目睽睽之下居然也下得如此毒手,当真令人痛心疾首,包大人当时几乎要推翻对火莲的信任“本府现在当真相信你是一个没有朋友的人”。

火莲列举若干杀人的理由,显然是早有准备。包大人疑云密布,与公与私,火莲都没有必要置李柏死地,而且肆无忌惮到当众杀人。御书房说的理由冠冕堂皇,但绝对不是真实目的所在。如果火莲杀人意图一目了然倒还好办,怕就怕不知道他到底意欲何为。另外,火莲行事处处依仗御香斋,连保护西夏公主也隐身至此,这个后面又有着怎么样的千丝万缕的关系,难道当真只是江湖朋友那么简单么。包拯毕竟是包拯,做事老辣周密,一方面他前去方家询问小离有意退婚否,自己可以为之出力,显然已是戒心备起;另一方面对马汉对火莲为何能支使驼背老人的疑惑,一笑了之,反令将火莲去调查喜鹊身世,不究前嫌,信任有加的样子。火莲疑惑归疑惑,包大人吩咐下来的公事还是要办的,这一交差就把他和御香斋的关系,更带着余影的背景都拉扯出来了,让包大人更是瞅着明明白白。

然如前所说,两人关系亦敌亦友。可惜,为友时却免不得相互戒备,步步紧逼,为敌时却又惺惺相惜,手下留情。包拯挑开轿帘询问刺杀李柏刹那究竟心中做何想法,火莲虽对着他的凤目面不改色,言语搪塞,但飞石袭轿时,却又是动容前跃,唯恐包大人遭遇不测。包大人对着马汉连连叹息,希望能给火莲一个亲自改错机会。对着包大人由衷的关心,墙外偷听的火莲看起来好像颇不领情——无间道起事紧锣密鼓,万事俱备,纵然你包拯火眼金睛、三头六臂,就能力挽狂澜,一柱擎天么,鹿死谁手尚未可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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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命运的推怂和戏弄下,每个人身不由己,跌撞而行,终是行到山穷水尽,无以退路,行到残阳如血,落木萧萧,行到狭路相逢,猝然相对。每个人都握有一段真相,原本以为这就是最残忍的结局了,所有真相碎品都拼接在一起,才发现宿命早就在这里等待,不是么。

御书房上方旭、方子庵、包拯、余火莲,宋仁宗数目相对。法、理、情自古难全。余火莲之罪,与法难容,但情有可原,纵法不容情,当初律法成为惩戒代罪羔羊的利刃,如今安能再去责罚一个原本善良的人,与理不合;然情、理两全,国家法度何在,国之根本何在,如当真铁面无私,此场官司原告即为被告,被告亦为原告,还牵扯着天家宫闱,如何执法如何量刑、包拯左右为难。

方旭先跪下求情,声称火莲身为展颢义子尚不能免罪,身为亲生儿子更不能独善其身,但求同死(这话与其说是据理力争,不如说是强词夺理,皇帝并不想做株连有功之臣的昏君,方旭反而主动求死,难怪仁宗怒问这岂不是在威胁),方旭本是性情中人,自然不能目睹火莲赴死而无动于衷,然而方子庵也下跪求情,包拯看看老友,长叹一声“方旭言之在理,余火莲至入朝以来尚没有犯下不可饶恕的错误,即使言语多有冲撞,也罪不至死啊”,言罢也跪下来,三人连连拜道“圣上开恩啊”。

包大人这番话很值得值得大家认真学习和鉴别(哼哼,我一直就觉得包拯大大狡猾)。如果说方旭的话与理不合,包拯的话可谓与法不通。事出突然,宋仁宗来不及弄清余火莲私下都做下什么,包拯怎会不清楚,且不说身为无间道第二号人物参与多少造反的谋划,就昨晚刺杀李承颂也够问个死罪。可是为今之际,唯有皇权可以凌驾国法之上,如果能讨得金口玉言,才可能法外施恩,免得死罪。首先,包拯不急于上报火莲犯下的事情,这拖一拖,瞒一瞒就有了回转的时间,其招乃“瞒天过海”;然后,包拯拉上方旭的话垫底,把方旭和火莲栓成一条线的蚂蚱,治罪就得双份,皇帝舍得余火莲,也不一定舍得方旭,何况方旭屡建奇功,未及行赏倒先定罪是说不过去的,用的是“围魏救赵”;最后避重就轻,“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回避了无间道,混淆视听,强调火莲身份是朝廷武官,这在定性上就归纳人民内部矛盾而不是敌我矛盾。其间还大打感情牌,既然皇帝向来对火莲宽厚有加,也明白他素来口无忌讳,这次更看在往日功绩和旧情上,还是一并不予追究吧。

包拯一跪一拜,重若千金,到底还是心中不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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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包拯和火莲的对手戏总算是帷幕落下。两人在湖边相逢。包拯连连摇头,再三叹息,对他而言,栋梁之才弃置不用怕是天下最大的憾事,奈何对方心如止水。原本以为他当真死心离开,没想到临行还锤了方旭一拳,“帮本府再劝劝他”,赫赫,到底是舍不得、放不下。

一直就偏爱看将逢良才、棋逢对手之间的对决过招,其间若能英雄惜英雄(无关年龄、敌友)更胜人间风景无数,人生才能甘心漫漫寂寞。这种惺惺相惜之情,比起缠绵悱恻的爱情更有一番动人心魄。
仁宗

    宋仁宗是今日影坛出镜率最高的宋皇帝之一,都是沾了包拯的光啊。历史上的宋仁宗身后口碑不错,本文就《把酒》谈《把酒》中的仁宗。仁宗对王佑的为人和能力颇为了解,并没有委以重任。御花园里,“似乎你包拯所在之处,都有不平之事”,调侃之意多于责问,包拯微笑对答“有不平之事的地方,自有包拯”,仁宗亦是一笑;大校场上火莲的表现,重了以“犯上”之罪投入牢房,轻了革去资格、永不述用都不为过。宋仁宗面无惧色,第一个鼓掌赞叹,对火莲的冒犯不以为意,确有过人度量和识人慧眼。

    对仁宗“朝廷要将军有何用”的提问,火莲朗声回答“太平自是将军定”。宋仁宗“主和”的态度十分明显:当前宋朝尚无和辽抗衡之力,没有更好选择之前不应轻易打破当前的稳定局势。李承颂秘密入宋,他拖着不予接见,等待形势逐步明了。因党项一族的倒戈,现在已不是辽国独自称大的局面,而是三方实力均衡。大辽、西夏势同水火,双方虎视眈眈,都在忌惮宋方的动向。一向处于弱势的大宋反成了棋局中的主动者,他可以选择同盟者,联合其中一方都可渔利,听起来怎么都是一场只赢不输的好事,一吐前朝恶气,在史册上千古留名,这对一国之君真是极大的诱惑。然而“一将功成万骨枯”,要成就一个帝王的功名和霸业又该是怎么样的千家戴孝、万人恸哭的景象呢;另外一层思量,他对着李承颂时没有说出来的。那就是,一旦大宋投入到辽夏之争,随着战争推进,三方形势再度变化,到时大宋能保存既得利益而抽身退步么,如若不能,又将陷天下百姓于连连战火。大宋国力还不足以成就帝王霸业,但能够在三足鼎立之势中自保,经过历年征战的大宋更需要的是休生养息。接见前,聪慧的李承颂在恬淡的花香,温柔的月色中已经揣测到会谈结果。她微笑着,这次千里跋涉,所有的辛苦和涉险都是值得的。

    当年之展颢确是一个顶天立地、敢做敢当的大将军,可如今掳太子、杀朝官、夺矿山,无所不用其极,二十年积怨成就了怎样的幽冥王!身边仅剩数兵数卒,展颢仍是睥睨天下的桀骜,不躲不避,回到开封府隔壁的府第。包拯清楚,仁宗也看得明白,当今虽控制住京城局势,并没有伤及无间道元气,即便拿下展颢,其后是二十四万蠢蠢欲动的死士,实难胜算。当年皇室确有负展颢和展氏一族在前,天下为重,仁宗放下私下恩怨。当今之对策攻心为上,还展家一个清白,或可拖延战事,保得天下太平。仁宗令包拯上堂端坐,公孙策在侧,文案纪录,除被告没有枷锁在身,俨然是公堂情形。这番胸襟,较之展颢单身入开封府,又当如何呢。

    (放眼天下,能使展颢甘坐下首唯有包拯,包拯公正无私,但并非没有政治立场。当展颢松开仁宗喉咙,冷笑回到座位,包拯不失时机上演“捉放曹”,替皇家挽回少许颜面,言外之意既是:展颢皇宫行刺在前,公堂冒犯在后。不过,皇家也有自家“神仙方”,之所以无所作为,非不能,实不愿也。既然仁宗已屏退侍卫,展将军又何必在公堂之上逞武力之勇呢。)

    在展颢坟前,仁宗薄酒祭奠。昔日死敌对手,今日一抔黄土,相对之间却多了几分相惺相惜之意。一朝血海深仇,二十年须臾不忘,为了天下大义,顷刻间说放便放下了,真不愧大丈夫本色。现在虽然有包拯、方子庵肱骨之臣,君臣亦能坦陈相见,但那种高处不胜寂寞又能为谁言,“一人独饮寂寞”,故而举杯再三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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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抛开对包拯为人和作风的了解,就算杜青云一案有什么隐情,值得法外开恩,再难启口也该亲自面呈,怎么可能命属下代为求情,而且还是仅仅跟随了几个月的属下。仁宗移驾到御花园了断这个欺君之罪,本也就不想往深处追究。只是余火莲一脸的不服气,仿佛被冤枉才挨的板子,就凭破绽百出的谎言都能强撑几分硬气,竟是一副天王老子面前也不服软的样子,真让仁宗又好气又好笑。开科取士,校场竞技,这些年断断续续见过的年轻人,算起来也有不少,只是这般大胆和倔强倒是头一回见。少年心性,自己也曾经历过,人到中年,年华将逝,反倒分外怀恋少年时候的率性而为,这个余火莲真有几分当年自己的影子。本将余火莲交由包拯调教,仁宗是希望他能学得沉稳练达,才不辜负这身才情学华,可如今他倒更倾向维护火莲这点率性、这点鲁莽。

   数数火莲进宫,那一次不是“劣迹”斑斑:欺君瞒上、武力闯宫、越级上报、私调御林军,抗旨拒婚,祸闯得一次比一次大,每次都烟消云散,不了了之。包拯也在暗暗跺脚,明明是仁宗嘱托严加调教,他这厢唱罢“黑脸”,仁宗那边就开唱“红脸”。余火莲天牢脱身,当众杀人。包拯四处寻人,都说“余状元尚未回府”。等面陈议事,这个遍寻不着的余火莲掐准了时间钻出来,罗列种种“理由”。上方皇帝笑声朗朗“看来这个余火莲回去倒真熟读律法了,这件事本也怪不得他”,包拯屡屡拿眼瞟着余火莲,莫可奈何。

   火莲对包拯抵触得紧,但仁宗的关爱和纵容却很受用。在方离面前,他得意洋洋“他(仁宗)自己说的,我很象他啊”,听包拯说道“余火莲是个人才,本府也看出皇上对他极为喜爱”,他在墙外偷偷乐着。比较包拯和仁宗所作所为,倒也不难理解。追踪钱富回府,包拯明明拿不住什么疑点,还把见义勇为的新科状元当作贼一般问案,至于追捕方旭回来交差,更是挖下陷阱等着人往下跳,怪不得火莲对着包大人就神经紧绷;仁宗则大大不同,人情味十足。责罚板子后,还担心火莲心存芥蒂,亲自理论教育,临了还暗示如何解决杜青云一案;既是颁旨赐婚,本就可以不过问双方父母,仁宗考虑周到,生怕着强扭的瓜不甜,日后父子反目,翁媳难处,居然屈尊邀请余影。当余影如约而至,他思虑再三,要余影见见方离本人,也许这样更容易应允婚事。即便当堂动怒,责令死牢反省,隔壁方旭只有冷盐水,而火莲这边还是好酒好肉招待。至于后来,仁宗和火莲相见,更少了君臣相对的恭谨刻板,火莲越发神情轻松,答辞俏皮,在御书房大概比无间道总坛还轻松自得。陈方回京述职,论及三方局势,陈方不明所问意图,支吾不已,在旁边立着的火莲心领神会之余居然撇嘴偷笑,要是在展颢面前他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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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走在双重身份之间,云山万重何处是归路。当初救护西夏公主,拿下辽国刺客,确为保得大宋平安,最后狠得下心来刺杀李承颂也是自己。当初一口揽下找回长皇孙,本无居心,但扰乱皇室的主意是自己出的,送假太子进宫的也是自己。如今之上策,当是联手冷清,杀了皇帝或挟持人质,本以为自己再无犹豫,事到临头,发现自己还是做不到。在大校场初见仁宗时,火莲杀气隐动,要不是顾及无间道的复仇大业,那箭当真会射出去,现在他竟做不到了。唯一能做的就是杀了冷清,就算同时了断自己的退路,那也甚过这般左右为难,进退不得。(自此,冷清非死不可。如让他逃出,对朝廷还是无间道都是一大隐患。如被生擒,冷清必会倒戈投诚,帮助朝廷围剿无间道。此人一刻也留不得。所以,方旭本已制住冷清,冷不防火莲从背后补上一刀)。

    这段错放的血缘非但不能摊开在阳光之下,也不能容于无人知晓的暗处。密室里,火莲激动道“你是说,你是说”,仁宗生生止住那下半句“可是偏偏又说不得”;公堂上,仁宗目光沉稳如水,仿佛静水深流,任凭内心跌宕滂湃,漩涡回转,表面竟是涟漪不起,波澜不惊;一年后的小林里,父子再度重逢,再聚首已是百年身。他送孙子弥月之礼,拍拍儿子的肩膀,一切尽是不语之语,始终就不曾相认。无情最是帝王家,更那堪多情扰。身为九五至尊的仁宗,诸多无奈又该何处述说。原本父子不相识时,他还可稍稍放纵自己的情感,宽容火莲种种僭越和放纵;如今父子相对不相认,原本那点温情也不敢给,怕的是情不自禁,一发不可收拾。反观之,展颢虽二十年隐身黑暗中,但快意恩仇,倒过得率性而恣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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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缘真是微妙。得知幽冥王竟是生父,方旭才开始接受当年展颢冤屈的可能性,并努力向自己证明今日之展颢也非良心泯灭。与喜鹊朝夕相守,然只有到了相认,李柏心里才有了踏实和幸福的感觉。方旭拉住火莲“我们一起救他,然后我帮你找到你的家人,找到你的根”,火莲苦笑地推开了他,那割断二十年的血缘之亲飘忽渺然,羁绊不住离去的步伐。密室身世揭晓之时,原先在仁宗面前无所忌惮,自信满满“我吃定了他”的感觉突然之间清晰了,血脉相连的亲切从心底深处蔓延开来,迅速游走全身,整个身体控制不住的微颤。他盯着那熟悉的身影,满眼都是欢喜和渴望。

    这只是瞬间的幸福,下一刻便跌落到更深的寒冷之中,原来父亲不能认。伴随刺心疼痛,复苏的还有记忆,想起了自己身份,刚才御书房的一幕幕,想起了展颢之前的种种冷漠。趁早朝前送冷清入宫,火莲还想曾借口脱身,并不想就此陪上性命,无奈包拯的出现断了退路,御书房慷慨陈词之时,他当真就想死。现在,冷清死了,自己却没有死。外有护驾的功劳,内有皇室血脉的护身符,性命保下来了,心却痛到无以复加。

    为了天下百姓和皇室颜面,仁宗不能认,这本也怨不得。二十年相依相守竟是一场骗局和阴谋,可他还是恨不起。就此抽身退步吧,小离还在守在那里,那方蓝天白云触手可及,自己也做不到:无间道和朝廷对峙已公开,生父有情,养父有义,如两边谁受到伤害,或就此挑起战事,殃及无辜,都没有办法原谅自己,在余生过得恬静安宁了。拥着小离的时候,火莲满心不舍“真的别无选择,这一次我是真的要离开你了”

    原本以为,化解了展颢的心结,这番归去也该了无遗憾。生死关头走了一遭,醒来脱口而出“他是怕我死后,也是一个无主无宗的游魂吧”,原来自己根本还是在乎。其后的日子如流水慢慢流淌,小离软语相伴,稚子蹒跚学步,方母、小姨忙碌而唠叨,侧旁方子庵抚须微笑。方旭再忙,总也抽空回来聊上两句,对饮几杯,心灵深处总有不敢触及的伤痛,不敢细想,难以展颜。直到仁宗送来弥月之礼,默认了这个儿子,火莲终于释然,期望中的温暖才算真的圆了,再无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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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07-07-07   
王佑

    王佑是官场不倒翁。去赵家村宣旨时就是副相,再保守估计也做了二十多年丞相,就把他年龄往高了估,恩,算60-65岁吧,那么就是40-45岁当上副相,不要说在排行轮资的中国,就是放在今日美国,去竞选总统、主席什么的,也绝对占年龄优势。

先皇生前颇为倚重此人,言听计从,虽说一朝天子一朝臣,新帝继位,瞅着这王佑枉居相位,无德无能,但一时也找不到行为纰漏,不能一把拽他下来,只能把包拯、方子庵等人安放在重要权力部门,慢慢架空王佑的权力。当然,这也难不到王佑,他在太子和后宫身上下足了功夫,要不是火莲出手,这个太平宰相还想着安稳做个三朝元老吧。

王佑居相位二十年屹然不倒,大概也就仅仅逊色于五代十国时的冯道(此人臭名昭著,能事五朝十一君,在相位长达二十余年,真可谓千古独绝!包括欧阳修在内的那些史家学者,一旦行文提到此人时,都不顾斯文,破口大骂)。冯道的为官之道在于“临难不赴,遇事依违两可,无所操决,唯以圆滑应付为能事”,王佑也深得其精华,且运用得出神入化。火莲大校场亮相,仁宗若有所思,提起展颢其人。王佑马上离席,做惶恐状,检讨自己“过失”,审问方旭,迎西夏公主的时候,又极尽喧哗招摇之能事,这等小事小节上倒是做足文章,以表忠心和功绩;等到铁矿山被夺,皇帝询问意见,他支吾地说慎重起见,要广纳众臣工意见才好,八面玲珑,等于什么也没有说。

立身朝堂数十载,不是凭得装聋作哑、混水摸鱼、插诨打科就能混得下去的。王佑在钱庄有巨额脏款,账本留下的只是孙正气的名字。当包拯开始怀疑钱庄,趁尚未东窗事发,当务之急是转移赃款。他先令孙正气去钱庄取钱,再令冷清半路杀人劫财,一为杀人灭口,二为混淆视听,即使包拯查到钱庄,线索也就此嘎然而止。

天牢劫囚这种掉脑袋的大事他非但不掩饰,还调用开封府的衙役去御香斋抓人,唯恐包拯不知道,其用意不过是要将所有责任都推到李柏身上,并闹得天下皆知。按他的如意盘算,绝对不会经过正常司法程序,抓住李柏就地灭口。回到家,他对着夫人“宝德呢,叫他不要再躲了,事情都过去了”。

王佑最善于的是借刀杀人。先皇想夺取铁矿山,仍他再昏聩也知道这件事见不天日,越少人知道才好。身为二品大员的王佑,放着下专车软席的出差待遇不能享受,轻装奔波边城和京城之间,遇个马蹄松脱还得自己找店家修补。如此苦不堪言的差事,还一而再,再而三。如此不说,到了展颢这好水好茶都讨不到喝,还得受他当面怒斥他,当真以为功勋卓著就奈何不得你。古人教训“宁愿得罪君子,不要得罪小人”,实在是至理,何况王佑这种睚眦必报的小人。心中恶气自然要出,但以后还要立身朝堂,也不必弄得一身恶名,他的短短数语就把展颢一族送上断头台,真是杀人无形。冷静而言,没有方子庵一状告上金銮殿,此等惨案也必然闹得沸沸扬扬,天下皆知,须得有替罪羊,到时候就没有王佑的落井下石,这个皇帝也会想到找个替罪羊,展颢是在劫难逃。然而王佑的推波助澜使得这场冤狱殃及九族,四百一十九条人命,刑场上应该血流成河,天地变色吧。
    王佑虽然深谙为官之道,但学冯道也没有学彻底,终不得善终。那冯道虽然没有什么贞节操守,但夹着尾巴做人,处处小心谨慎,他从不伸手拿不该拿的钱,甚至拿出俸禄拿来赈灾,此外,冯道从不争权夺利,也不打算在朝中培养培养个人势力,更谈不上什么结党营私。这样的官是当得很久很稳,但当得如此清汤寡水、如此缩手缩脚,如此唯唯诺诺,还有什么乐趣,王佑可是做不倒,所以注定他命犯煞星,一为冷清,二为火莲。



虽是个聪明人,可惜聪明反被聪明误,反送了卿卿性命。王佑急于从钱庄之事中脱身,错看冷清是没有见过世面,有几分拳脚的乡下小伙计。然而他失算的是黄雀在后,银票本来就是无间道故意抛出,用来吸引包拯视线的,岂容你这般容易脱身。当冷清身份败漏时,留下伪造信件,把这个烫手山芋又扔回给他。这个墨迹犹新的荐职信,破绽百出,他怕冷清反咬还是咬牙认下。即认下了,横竖与杀人嫌犯冷清脱不了干系,与钱庄脱不了干系。真是个定时炸弹,要不是冷清诈死,双方拉锯、争夺的焦点转移到铁矿山,王丞相还不知道怎么样心惊肉跳。其后,冷清居然阴魂不散,冷生生站到面前,当场吓得王佑七魂三魄飞了一半,面前的襁褓又吓得另一半魂魄七零八落,如果长皇孙真回宫,自己在后宫多年苦心经营不就白费了。王佑暗自庆幸当时留了一手,他套了口供,将奶娘杀死,本想这个秘密再无人知,任冷清上下折腾也无法取信皇室。王佑哪里知道冷清一直就躲在屋檐,偷听得一清二楚,并起了杀意,要不是余火莲相救,当真一命呜呼。

当初火莲夺冠,王佑并不看好他,原因有二:其一,宋朝向来重文轻武,以文人治军事,一个武状元在仕途上是不会太有发展空间;其二,观火莲居然敢用箭比着皇帝,他断定火莲有勇无谋,不堪重用。当他审问方旭,看到火莲被关在隔壁,还出言挖苦“曾有人对老夫说你和方旭堪称少年双杰,现在看起来也不失为难兄难弟”。令王佑改变成见,对火莲刮目相看的是在驿馆外截杀辽国刺客。能电光火石之间判断出刺客身份,瞬间将一场大祸消于无形,足见火连胆大心细,难怪近日一直听闻皇帝对他青睐有加。最难得是火连毫不居功,竟把刺客交给自己审问,无疑于把诺大的功劳拱手相送,以前竟是自己看走眼了,这个年轻人人情练达,实乃可塑之材啊。王佑又惊又喜,萌生了拉拢之意。后面遇到火连闯宫,他不但帮忙将人领进宫了,在御书房还多有美言。火莲中毒,王佑还特意过府探望,想当朝一品,居然屈尊看望一个七品侍卫,弄得方爸爸直纳闷,这个常日眼高于顶,倚老卖老的王丞相,怎么突然对火莲这么关心了。

即使有心拉拢火莲,但有错看冷清的前车之鉴,王佑仍存有几分戒心。他首先把奶娘之死推到冷清身上,然后谈起为了王位之争,皇家宫闱不乏弑兄杀弟的血案。此时,王佑向火莲暗示了自己在长皇孙一事上的立场,而这理由冠冕堂皇,可进可退,他就冷眼看火莲的反映了。火莲微微一笑,低头耳语 “抢先一步,找到真太子,杀了他,才釜底抽薪之计”。这一语正中王佑下怀,当下大喜,引为心腹,说出了长皇孙的特征。

御书房一番惊心动魄,毕竟涉及天家私事,还是被捂得严严实实,断断续续传出消息,大概是余火莲找到一个自称太子的年轻人送进宫去,被戳穿谎言后,这个假太子人孤注一掷,意图挟持皇帝,结果当场毙命。王佑心中喜不自禁,余火莲居然一诺千金,杀了冷清,而且做得比自己想象得还要好,言谈之间面色越发红润。越是兴奋的人越是话多,而越是话多越容易吐漏真言,火莲估计前面一席话也哄得王佑差不多,不动声色将话题转移到展颢身上。果然,王佑面有得色,说到即使展颢和方子庵也曾被自己耍得团团转,说出了御书房的密谋,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当年王佑陷害展颢,如今被展颢调教出的两个人年轻人逼到绝处,算不算报应不爽呢。

方子庵


方大人有着为人父者所有的优点,方正但不迂腐,严厉不失慈爱,非常难得的好爸爸,如果人生成长路上有这样一位长者扶持,是怎样的幸事啊。展颢明白,即使亲手抚养方旭长大成人,一样出类拔萃,却不能保全方旭无辜的人生,清白的身世和方厚的个性,养育之恩远重于生育之恩,所以对方子庵心存感激。(题外话,展颢曾经对方旭说“本宗佩服方子庵的勇气和胆量,也体谅他出身寒门,当时不过七品县令,不懂得官场倾轧陷害”。展颢对往事评价客观公道,没有迁怒方子庵及其家人,真不失大丈夫本色)

一双儿女情心初动的时候,懵懂冲动而义无反顾。老父看在眼里,心惊肉跳,唯恐与人不淑,唯恐痴心错托,不免暗暗操心,心力交瘁。天下父母皆同此心,自古皆然啊。首先儿子迷恋上青楼女子,对方居然还追上门讨要喝花酒的银子(幸而方爸爸此时还不知道乖巧的女儿更是大胆,居然与人约月上中天),这个平日颇为孝顺的儿子此时出奇倔强,跪着任老父责骂也不认错,更不打算和李柏断了来往,气得方子庵拍桌子“算我白养他,白教他,白疼他了一场”。方旭被派远赴边疆,生死攸关,父子之间的争执暂时搁置,哪里想到才把跷跷板这头按住,另一端又翘起来,女儿这边婚事出乎意外得棘手。

当火莲追踪贼人未归,小离担心不安,想让父亲请包拯再加派人手寻找,方大人却训斥女儿近日言行,小离含泪而去;火莲寻人返回,小离欢喜奔出去迎接,方大人脸色铁青,连连皱眉。实则上呢,方大人初见火莲就赞赏有加,只是还想冷眼旁观些日子,再替女儿终生幸福把把关,未料想女儿就这般飞快坠入了进去,两人的恋情任旁人再傻也看得出来。看着女儿含羞跑出去,“真是女大不中留啊”他边笑边摇头。

只是这个冷眼相中的佳婿,实在看不明白。火莲当面提亲不允,私下情意绵绵,逼得方爸爸去而复返,蹑手蹑脚,躲在墙外听小儿女夜来私语;以赐婚要挟,可余火莲宁可拎着脑袋晋见,口中称“劝皇上莫要颁旨赐婚,以免难收成命”,方爸爸心里又气又苦,一则家事都闹到皇帝面前,二则看起来火莲居然是拒婚到底,宁死不从;一波三折,亲事算是定下来了,女儿却宿夜不归,方爸爸硬着头皮去御香斋找火莲。女儿不见踪影,火莲这厢左右逢源,一肚子怒火还没有发作出来反而被杜芙“方大人圆大人”奚落一通;李承颂被移到方家养伤,这三角恋情在方爸爸眼皮底下无遮无拦,对方是公主自然是不能施以颜色,火莲不是找不到人影就是当面向李承颂示好,如此践踏小离一片痴心,气得方爸爸当即拂袖而去。逮着合适机会,想要训斥教育一通,对着方爸爸“还没有成亲,就想着三妻四妾了么”的责问,火莲征了一征,神情无辜,不知语出何故,随及就跪下指天发誓。明明昨天亲眼所见,人赃俱获,此时看他信誓旦旦的认真样子,方爸爸几乎都要怀疑自己的记忆力。

相处融洽的时候,火莲礼数周全,言语恭谨,怎么看都是一个家教良好的有为青年,要是相得不好,这年轻人翻脸比翻书还快,不是冷言冷语,就是强词夺理,当真黑的也能说成白的,红的也能说成绿的。火莲绑人用强,证据确凿,当面质问之时,余火莲言辞咄咄逼人,理直气壮的样子反倒象自己才是莫大的苦主,如果不是包拯在一旁帮腔救场,方爸爸几乎被抢白得无言以对。呜呼!想来抚养方旭二十年受到的闷气和顶撞,都不及和火莲短短数月相处来多吧。火莲中毒,王佑过府探望,半真半假地恭喜“听说余大人马上要成为方大人的乘龙快婿,真是有福气啊”,方大人笑着打哈哈,面色却讪讪的。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旁人怎么知道,这般人中龙凤的女婿也不是一般的岳父可以有福消受的。

爱屋尚且及乌,何况是女儿心爱的人。当火莲刺杀李柏,方大人忧心不已“如果你心里过不去,跟爹说,爹去想办法解除婚约”,小离表示不放弃,就一如爹爹不会放弃哥哥。他惊讶,沉默——女儿长大了。从此他也绝口不提解除婚事,即使后面又有怎么样的变故发生。火莲、小离冰释前嫌,方子庵在花园和火莲谈心。这一席话关于亲情和爱情。如何去爱,是展颢在二十年教育中从来不曾教过的,火莲凭着直觉在这条路上前行,犯着无心之错,却是伤人伤己;即使火莲前面有如此再三冲撞,方子庵也放在心里,一如父辈对孩子从来不记仇,他所担心的从来就是孩子能不能吸取教训,不能一错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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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然而丈人看女婿呢?余光中的一篇文章《我的四个假想敌》,非常有趣:家有四个女儿依次长大,如春风里的摇曳挑花,灼灼其华,做父亲又欣喜又担心,想到将会有男孩子门“走上前来,或迂回曲折,嗫嚅其词,或开门见山,大言不惭,总之要把他的情人,也就是我的女儿,对不起,从此领去”,心里不由自主升起一股淡淡的敌意,“我当然不会应他。哪有这么容易的事!我像一棵果树,天长地久在这里立了多年,风霜雨露,样样有份,换来果实累累,不胜负荷。而你,偶尔过路的小子,竟然一伸手就来摘果子,活该蟠地的树根绊你一交!”

述一段文字,倒可以作为方子庵初看火莲态度的一个佐证:等火莲追踪贼人后回到方府,方离欣喜地跑出迎接,众目睽睽下两人情意切切。拉着双手,嘤嘤絮絮,他倒最为不能接受。包拯笑意刚浮上又转念顾及到老友情绪,侧目微瞧过去,果然,方子庵沉着老脸,眉头紧拧,隐有雷霆之色,旁边方旭见情形不对,连忙咳嗽示警。等到连夜问案时,包拯令火莲落座回话,方子庵在旁余怒未消,厉声道“让他站着!”。这一声音实在失常,包拯和马汉当即吃惊扭头看着方子庵。火莲知道方子庵为什么生气,他面不改色,微微一笑,答曰“晚生一切听方大人的”。但要是换做自己儿子去别家人桃树下摘果子呢,那又是另种光景:等到李柏头次寻上门来,方母和小姨拉着她手看个不够,眼瞅着喜欢得紧,又担心儿子能不能把人家女孩娶进家门,方子庵气定神闲,端起茶碗“就凭我方子庵的儿子,这点小事何难之有”。呵呵,大概天底下做父亲,都这般心思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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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07-07-07   
喜鹊

    (喜鹊夫人这个演员举手抬足都是戏,就演技评价,我认为当属89中女一号。本人超赞她暗算火莲,岸边出场的那段戏——华丽的长裙在岸边迤逦前行,倒映在水中显得无限妖媚而诡秘)

    喜鹊在无间道中是相当特殊的人物。火莲考中武状元,展颢将左中右三使为他所用。粗看起来,年纪相仿的冷清是最难指使。然冷清从小追随展颢,两人亦主仆亦师徒,冷清对展颢极尽崇拜,如果不是后面发生如此激烈冲突,冷清自会忠心辅佐,九死不悔。而钱富呢,对于火莲,钱富想少主之前所想,急少主之前所急,事无巨细无不尽心(只是想到他费心尽力刺杀方离那段,我真有点啼笑皆非)

    不同于钱富和冷清,喜鹊追随展颢完全出自丈夫临终嘱托,对无间道的忠诚来自对丈夫的追思。因此她对展颢少了一份敬畏,展颢对她多了一份愧疚。表面上喜鹊对展颢毕恭毕敬,但是,即使在李柏墓前,展颢强压怒火责问为什么质火莲于死地,冷冷口气仍显得硬气不足,对着好友未亡人的沉默,他全然不能以宗主身份来诘问,只能恢复大哥身份来询问。

    对待年轻的少主,起初喜鹊言听计从之外却又一份冷眼独立。相比较,钱富料想余火莲回李家旧宅必有要事,当即飞身挡下一枪,毫无怨言;喜鹊从杜青云府第返回御香斋包扎伤口,余火莲提着枪追进来,喜鹊斜看了他一眼,并非没有怨气;书寓大火,火莲失态地扑进火场去救人,喜鹊追问了一句里面的人是谁,火莲的眼神冷漠而犀利,回答冰冷而无理,喜鹊同样被激怒,目露凶光,毫不掩饰她的愤怒。悄然领悟到女儿死亡的真相,喜鹊对火莲态度彻底转变,如果说前期是因为展颢她才屈就听命于火莲,后面的所作所为就因为心存一份感激和信任,虽没有明言一个谢字。在余火莲为李承颂解毒日子,喜鹊为之左右奔走,神情却少了几分戾气多了几分平和。 

    喜鹊与方旭的态度也因为李波猝死而幡然转变,甚至爱屋及乌,疼爱之情溢于言表。面对玉佩,她对方旭身世起了疑心,当即想问问展颢,而钱富怀着同样疑问前来探问,这猛然惊醒了她:如果玉佩后的身世真如她所料,那方旭就会不可避免卷进血雨腥风中。她一度全力保护女儿能够摆脱那血海深仇,此时又何必要把这个年轻人又送进那场无休无止的噩梦中呢,也罢,也罢。她稳住钱富后,强压心头汹涌翻腾的思绪,平静把玉佩还给方旭,并一字一句叮嘱孤身在外,与人相处万事小心,不可一步错步步错。

    无间道大业可以是冷清、钱富全部梦想,成就了展颢就是成全了自己,但对喜鹊而言,女儿才是她的梦想她的全部寄托。以她的处境,相见不相认是她能做到的最大保护,至少她可以微笑纵容李柏积攒私房钱的嗜好,理直气壮地断了李柏对方旭不合实际的念想,拉着受伤的李柏零碎唠叨着,做着天下母亲所能做到的一切…..,她宁可女儿成长为平凡女子,过着世俗的日子,也好过成长为一个杀手,去背负那祖辈的恩怨。心怀希望和爱意的人,即使复仇的日子有几多辛苦几多酸楚,但还总能走得下去,较之展颢,喜鹊是幸运的。最后,我私下还非常希望陀叔对喜鹊含蓄的关怀也能守得云开见日出。

钱富

    钱富的名字听起来更像是个掌柜。钱富算盘打得好,账目算得清,把钱庄管理得井井有条(大概也兼任无间道的财会吧),然幽冥三使中属他武功和心机都稍逊一筹。

    在后院,钱富和着一个帮手抓李柏,这种三个手指捏田螺,十拿九稳的事情还闹得鸡飞狗跳,动静极大,楞是惊动了前堂在办公事的方旭和余火莲。在拦截官船的时候,包拯令砍断缆绳,扭转帆向,显然是早有准备,余火莲一个没拦住,钱富就把信号打出去,害得一干兄弟枉送性命;展颢命他将账本交给包拯,他装出拼死保护账本的样子,和李柏、方旭厮打成一团。没有想到包拯当堂释放,账本也一并归还。他也不是第一次和包黑子打交道,也不往深处想想,心急火燎地想着怎么把账本再给塞回去;被人做了手脚还浑然不知,摇摇摆摆到了御香斋,幸亏喜鹊眼尖,出言提醒;第一次上当犹可原谅,没隔几天,钱富又在同一个坑跌倒了,被李柏撒了香粉,引得一路人追到总坛,这次弄得展颢不得不搬家,索性把办公室挪到开封府隔壁。

    然而,钱富之所以位列幽冥三使,常伴展颢左右,火莲初出茅庐,拦截包拯,展颢将钱富拨过去帮忙,奔走边境之际把总部交由他打理,连长皇孙的摸骨图都交他收藏,钱富自然也有他的过人之处。钱富有雄心但无野心,忠心耿耿,做事认真尽心,为人厚道耿直。这种人,虽无过人胆识,不能开疆辟土,独当一面,却是最好的同僚和不错的下属,应该属于包拯口中那种“会做事的人”(这种性格还应该包括鲁风,与冷清亦能和睦相处,方旭也很乐意和他交个朋友)。

    钱富的忠心毋庸置疑,若说到“厚道耿直”,或有人反驳,听我慢慢道来。被派去辅佐初出茅庐的火莲,他没有倚老卖老,全力配合,如前文所言,是想少主之前所想,急少主之前所急,事无巨细,无不尽心。要换了圆滑之人(如冷清)必然做事留着半分,先冷眼瞅瞅这年轻的少主什么修为道行。

    只是,这个年轻的少主才得自主行事,便陷入温柔乡,对敌方阵营的女子动了真心,百般维护,如此下去,岂不辜负展颢多年苦心栽培,置无间道千秋大业于脑后。即便火莲先是“下毒”,后又下分筋错骨手,他是一不记恨二不放弃,不屈不挠地要置方离死地,还苦谏什么“红颜祸水”。遇到这样忠心到一根筋的人,余火莲真也没得办法,只能回总部想办法说服展颢,好让钱富早早罢手。

    对火莲绑架方离的命令,钱富很为难。虽然前番费尽心思要杀方离,但觉得师出有名,现在这件事理不直气不壮;虽然为难,他还是做了(难怪火莲不找陀叔,估计陀叔非但不服从,反而会数落责备);虽然是做了,他连连摇头叹气,不忍心听小离的抽泣声。对着火莲,他委婉相劝,然而这次即便搬出展颢,火莲也不听劝;虽然是再不赞同,钱富还是留了一份心,马汉一出现,他马上暗中招呼人手,拖延时间。

    当冷清对与辽结盟之事尤未死心,展颢言语流露出见嫌厌恶之意,,钱富道“可是冷清对宗主一直忠心耿耿啊”,这句话甚是厚道和公正。也许是正因为钱富这份忠心和厚道,展颢的一些心思也不加掩饰。火莲杀了李柏,钱富不解,前阵子费了一番心思才收服了方旭,这样做毫无利好。展颢却得意,索性坦言自己根本不希望方旭和火莲和好,以后更要大力栽培方旭,成就无间道大业。作为父亲,这样做确实反常,放着如此优秀的亲生儿子不扶持,反而要栽培外人。可再疑惑,这是上司的家务事,怎么能再做探究,大概也就钱富会这样做:喜鹊比自己更早入了无间道,或许知道。那好歹想好借口再迂回询问吧,他倒是吞吞吐吐地就直接问了。

     钱富个性谦和,做事毫不张扬,为人谨慎小心,凡事领命而动,大事多都请示。然而这不意味他没有主见和立场。杜家灭门,火莲责问喜鹊为什么要赶尽杀绝,连垂髫稚子都不放过,喜鹊认为奉命行事,不论对错,毫无内疚;火莲目睹了杜青云自杀,怒斥钱富。钱富原本认同展颢的做法,但面对“诱人犯罪,难道我们就没有罪么”,他无词反驳,看着火莲出乎寻常的悲痛愤怒,他也隐隐觉得后悔,无间道是出于替天行道的初衷,但是这次,这事办得不妥。

    展颢对方旭的欣赏和宽容,钱富看得清楚,心里直嘀咕。即便方旭已被逐出无间道,还屡屡在新宅出现,也不知道在做些什么。更奇怪的是,展颢除了命人不得再与方旭接触,其他并不加管制,由得方旭来了又走,走了又来。当得知方旭竟然是展颢亲生儿子,钱富惊愕,叹息——命运弄人,竟至如此。钱富这厢还在感叹良久,冷不防头上挨了重重一棍,回头看清是李柏的时候,他怒气冲冲,眼睛瞪得又大又圆;可不堤防后脑勺又挨了一棍,或是那瞬间有了主意,他干脆趁势倒地装晕(京城分舵尽数被毁,虽有二十四万兄弟,远水解不了近渴。如果朝廷再有什么举动,真是鞭长莫及了。方旭是方子庵义子,包拯对他也颇为信任。看下午那情形,他对展颢还是父子情深,不惜舍命相劝。反正无间道在京基业已经被这个“败家子”败得干干净净,放走方旭也不是险棋。或许此人能扭转目前僵局,保得展颢全身而退吧)。方旭是被救走了,看着两个小姑娘不会解穴救人,把昏迷的人架回去也没有用。好事做到底,他又去找到陀叔,把事情经过说一遍。他知道,按照陀叔的性子,其他毋庸多说,他也会去做点什么。这可真是钱富做得最出色的一件事情,聪明且不露痕迹,所谓“大智若愚”,就是如此吧。

驼叔

    我颇为偏爱配角,《把酒》配角中又分外偏爱驼叔其人。幸而演员也是老姜(姜还是老的辣呀),角色和演技彰相得益,令人击掌赞叹。

    火莲回到春山书寓,发现有他人移动的痕迹,很紧张是不是父亲过来了,有没有发现自己这几日的行踪和所为,驼叔拎着水桶出现了,火莲心头松了口气,仍旧板着脸 “以后没有我召唤,不得随意出入”。驼叔不以为意,拉过火莲的手,把水桶放到他手中,这一动作的潜台词“既然你不要我进出,那就自己收拾这乱屋子吧”。火莲看着他离开的身影,突然一笑。我很喜欢这个温馨的细节。虽不知道那漫漫二十年两人之间的故事,但可以相信驼叔是火莲灰色童年唯一的暖色。虽然驼叔从来表情和语气淡淡,偶尔夹有揶揄。在他面前,火莲就是端不出少主的架子,从不厉声喝斥或者假以颜色,而是亲热叫着“驼叔”,舒展开调皮、玩笑的一面,偶尔负气有的也是孩子般倔强、斗气。转移到方家保护李承颂,火莲报着假公济私的想法,借机想多和方离厮守,他从不担心驼叔会泄漏他那个甜蜜的小秘密,同样,他也不会在驼叔面前掩饰对方离躲避不见的伤心和愤怒。

    驼叔是唯一没有被仇恨蒙蔽的人,那些甚至不为钱富、喜鹊所知的往事他都是亲历者,有着切肤之痛。这场复仇使他终生残废,抛家离乡、颠沛流离,使他陪上前半生的前途,后半生的幸福,他是有资格去仇恨的,可他没有。对于这个他陪上一半性命才带出来的孩子,他非但不迁怒,反呵护有加,只有他会细心记得火莲童年生活的点点滴滴,明白这个外表强硬孤傲的少主内心是如何多情善良,只有他会细心揣测火莲的心思,对在三角恋情中闹性子的火莲用心开解,只有他痛心火莲对那渐渐逼近的宿命无知无觉,对在矛盾中跌撞挣扎的火莲暗自托手扶持一把。对于唯一幸存的兄弟,展颢有维护保全之意,派他去保护喜鹊,不许他轻易回总坛,让他尽可能远离纷争中心。同时,对于展颢的复仇大业,驼叔没有与其他人那般狂热和投入,所以形势陡然逆转,驼叔反而是出手帮助方旭解穴。可惜他的出场就这般嘎然而止,总让我觉得意犹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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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07-07-07   
王宝德

    (一)在爱情当中,最先动心的那一方终要处于较低的位置,就如李柏之于方旭,余火莲之于方离,李承颂之于火莲。即使后面如何两情相悦,但我们总还看得出是谁先乱了分寸,因为那眼神,总会有一方带着孩子般的依恋和患得患失的紧张。两情相悦尚且如此,何况单方面的苦恋呢,看到王宝德注视李柏那热烈期盼的神情,我暗自叹息:完了、完了,又多了一个傻子。

爱上一个人需要理由么,我没有看出。当初只是被狐朋狗友拉到京城最负盛名的烟花之地,也曾拜倒在花魁杜芙石榴裙下,却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爱上李柏,如何从两次匆匆见面就认定眼前这个妙人是今生唯一的选择,真不知道。不过,难为他能从李柏的难得片刻安静的性子下看出璞玉之质。

(二)王宝德瘫在床上,门对着院子,可以看到那个苗条的身影忙前忙后,她拙笨学着洗衣做饭,有时候她会进来微笑着为自己试汗。看着李柏微微颦眉检查衣服有无留存的污渍,想到她数日便要奔波到镇上抓药,王宝德心里必是百感交集。原本初识她,心里就想要给她最好的日子,后来一再帮她也是为了求得展颜一笑,今天自己完全成了对方拖累,屋里屋外要让她一个人支撑。今日之结局,与己是心甘情愿,与她更多是为了感恩吧。不过,这也是相识至今最好的日子了吧。付出了那么久终于看到花开了。李柏说过她会尽力学着相处相爱,努力学做一个小妻子,这个边城小镇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吧。

命运总非所愿。对王宝德,只要远离京城去哪里都是天堂,他迁就李柏选择了赵家村——那段刻骨铭心的爱情结束了,总还有个地方去凭吊吧。除了京城,这是唯一留存方旭身影和记忆的地方了。如此,方旭再次出现也不该是意料以外吧,或者李柏原本就心存希望,王宝德心知肚明。方旭常常过来探望,有的时候仅仅为了将自己挪到院里晒太阳,李柏不时都往外跑,至于忙什么她不说自己也能猜出八九,原先那点小小平静也被打破了,看来自欺欺人的幸福日子甚至都不能维持到母亲过来。

头一次看到王宝德的愤怒和激动是方旭要为他活血疗伤,爱情靠感恩,幸福也要靠施舍,然方旭一席话又令他挣扎不得,原来方旭是希望自己能以健康之身给小柏终生依靠。有这样一个对手才是爱情路上的最大绝望,他完美而高大,还有什么理由要求对方离开呢,所以离开的只能是自己。在他离开的时候,小柏泪眼婆娑,那一刻,她真得很想拉住他离去的背影。

世上处处都是所愿非所得的伤心故事。李承颂的爱情落幕时,因为她尊贵身份,所有的伤心都被放大,引得我们也唏嘘难过,而王宝德,他的付出、他的成全,在方旭李柏劫后重逢,在方旭展颢欲说还休的相见等等悲喜剧之下,显得那么微小,连他离开的身影都显得分外单薄,原来他的哀伤也不足为外人道。

(三)席幕容的小诗: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一个人/请你,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不管你们相爱的时候或多长或多短/如果你们能温柔地对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将是一种无暇的美丽/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说声再见/也要在心里存着一份感激,感谢他给你一份回忆/长大了以后,你才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刹那/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如山冈上那轮静静的满月。

日后,对着山冈上那轮静静的满月,微笑回忆起来的应该是王宝德的身影,《把酒》中唯一当得“温润如玉”四个字也该是他。她要寻人,他便默默陪着走一程,她要天牢探监,他就去偷父亲令牌,她竟要劫囚救人,他也应了她。如果前方是绝壁悬崖,李柏要跳,他也就跟着跳。每次靠着他的扶持才走过那段最艰难的日子,那个傻子还唯恐自己的付出羁绊住对方,让李柏左右为难了。他总是那么温和地微笑,那句“怪你什么,怪你没有欺骗我么”,引得李柏粲然微笑,可以放下自劫狱后背负的种种负疚,留下所有暗伤自己咀嚼。

舞台少不了的是英雄,多的也是英雄,他们的故事注定跌宕起伏,戏外的我们跟着悲喜交加,欲罢不能,但真正令我们不敢正视的却是各种小人物,他们往往渺小而逼真,真实得就如同我们的倒影。在看周星星的电视时,他上下折腾甚至不惜作践自己的搞笑场面却常常令我不能开怀,有一种悲从心来却口不能言的深深怜悯,是对自己渺小一面的怜悯。

孙平

孙大人的独子就是一个地地道道二世祖。这个孙公子吧,说起安生立命吧,不能文不能武,一无所长;说起为人吧,既不厚道诚恳也不够聪明狡猾,全靠老爸才吃喝不愁。虽然摊上一个好爸爸,但在御香斋这种销金屋还是不够显贵的,难怪会遭到喜鹊夫人露骨的嘲讽。可没心肝的孙公子转身就忘了,喜鹊夫人哄了他两句,就为李柏入狱的事卖力地打探消息;他拖上王宝德,原本是想扯了大旗做门面,可一冲动起来争风吃醋,当场闹得不欢而散;公孙先生为他仗义出手,可没想到这次搭档可不能和方旭相比,三言两语就被包拯话里套话,供得一清二楚。实在是扶不起的阿斗。

数起来他真是个小小配角,廖廖几次出场只是为剧情点缀,连他莫名冤死都是为了让杜芙和冷清的恋情渲染上一层悲剧色彩,但这个小人物很真实,很真实。有一场戏,他遍寻父亲不着,盘缠用尽,病倒在路边无人理无人问,幸亏公孙援手,拣了一条小命回来。公孙苦笑“逃犯遇到乞丐,也算同病相怜了”,他挣扎起上半身,争辩了一句“我不是乞丐”,哎,至此他才初懂人情冷暖,立世艰难了吧。后在御香斋两言不和,他被冷清打得头破血流,恨很的扬言报复,杜芙为了维护小清哥痛下杀手。孙大人还是醒了太早,回来得太早,如果孙公子多穷困潦倒中挣扎些日子,多体会些无助无靠的苦楚,消磨点身上的公子脾性,也就不会命丧黄泉了,现在连求做乞丐也不可得了。
金蜇

金蜇是《把酒》中少数没有秘密、没有心事、没有责任,没有目标,没有头脑,没有心肝的人物。因为如此,他活得最为自在开心,也因为如此,我也不知该如何评价他这简单而快乐的日子。每日他喜笑颜开,除职业习惯的原因外,很大一部分出自对现有生活的满足。虽然这份工作为大多数人不屑,他却做的尽心尽力。小到早起清扫、晚上迎客,端茶送饭,传话递信,大到计相遇刺,方旭闯府等突发事件,他都是咋咋呼呼,一马当先得赶来。他也会自娱自乐。包拯头次登门,他当即造出“芝麻包”的外号。只是小人物的快乐也是卑微和不足道的,卑微到只需要自我欣赏,微小到无须有人应和。

金蜇的智慧程度也就止步于“芝麻包”。方大人在御香斋门口犹豫再三,难以入门,驼叔问了一声就不再力劝。方大人爱女心切,最终还是随着金蜇进来找人。比起来驼叔的缄默,金蜇的殷情就很显得很不“识趣”。就大门到赏荷轩短短的几步路,他把余火莲在御香斋的起居行踪说的详详细细,明明白白(本人认为还有添油加醋之嫌)。看着方大人越拧越紧的眉头,金蜇小心翼翼,陪着笑脸补救似的提议给方大人介绍个姑娘。真是的,前不久他还随喜鹊夫人上方家讨银子,方大人铁青面色应该记忆犹新,怎么就这般忘事,还真以为方大人也来这买欢了。再如,金蜇和王宝德救人未果回来,金蜇一味得意马帮听了御香斋头号就放人回来,王公子疑惑为什么对方没有杀人灭口或者严刑逼供,这想象中的鞭子还没有落在身上,金蜇就哀号“千万别啊,我金蜇小人小物小身子骨,可受不起”。

金蜇如果一味麻木而愉悦生活着,也就不值得多言,可贵的是他的善良。李柏出狱,金蜇设下火盆为她驱赶晦气,虽然是喜鹊的安排,可看着金蜇唠唠叨叨,喋喋不休的样子,那份关心无须质疑;前堂喜鹊在教训李柏不该招惹方旭,后院金蜇就带着方旭偷偷摸进来,临走惴惴说一句“千万别说我带你进来的”;李柏撬杜芙锦盒,他一旁比手画脚,等到杜芙心疼锦盒,拖着病体就找,他又嘟嘟喃喃跟着,俨然忘记自己也是同犯。善良是最为可贵,生活在卑微之地中尚且还不忘惠及他人的善良就更难能可贵了,即使小人物善良也如同萤火,不足照亮方寸之地,但足以使得小人物本身可爱起来,值得我们为他驻足微笑。

以上只是戏说。现在说说正史上宋朝。

澶渊之盟

史学家对这盟约到底正面作用大于负面作用,还是负面作用大于正面一直就争论不休,估计以后很长时间还是吵不出什么结果。

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第二任皇帝赵光义(赵匡胤的弟弟,也是行伍出身)都是“马上皇帝”,作风彪悍,还曾经主动对辽出击,不过结果都不尽人意,屡吃败仗。

第三皇帝宋真宗就不同了,含着银勺出生,长于妇人和官宦之手。公元1004年(当时真宗继位7年,约36岁),辽萧太后(51岁)和圣宗(33岁)亲率20万大军南下,直杀到澶州,已距离首都开封不过200多里,这危急程度恐怕就和当年八国联军围住天津一样,宋皇帝两股站站,差点就要弃城南逃。宰相冠准冷静沉稳,力排众议,坚持出战,真宗皇帝勉强御驾亲征。宋兵看到皇帝亲临,士气鼓舞,附近军民也纷纷支援,加上辽军孤军深入,粮草不继,形势竟向宋军有利方向发展。但是真宗无心恋战,有意议和,最后双方签订了澶渊之盟。辽主尊宋主为兄,宋每年给辽进贡(听着这条约就觉得别扭)。不管澶渊之盟性质如何,此后宋辽之后再也没有发生大的武装冲突,北宋经济一度得到发展繁荣。

只是历史的细节读起来,总让人苦笑不已:其一、两军对垒,这边辽国萧太后不顾年过半百,戎装上阵,亲自擂鼓助威;这边宋皇帝,年轻精壮的小伙子却是被殿前总指挥高琼铁锤逼着车夫背部,半请半押,送到了阵地前沿,还只是在北城楼上露了一面。其二、由于寇准以项上人头要挟,要求前去谈判的曹利用承诺辽方的贡银不得超过三十万。真宗询问时,曹利用伸出三个指头,真宗以为三百万,心里想多是多了点,也认了吧,不想曹利用告知是按照三十万签订盟约的,真宗乐得不知道怎么才好,好像得了偌大的便宜。

泰山封禅

当然,战胜而签订这样的盟约,朝野上下一片倒喝彩声,真宗要面子,决定做一件大功绩来遮羞,于是自编自导了泰山降天书的闹剧。公元1008年,皇帝老儿自己说梦到神人赐予天书,然后在皇帝说的时间和地点众人真地找到“天书”,齐声陈颂不已。然后就有“民众”纷纷上书,要求顺应天意,真宗先加以推托,然后情愿的群众越来越多。真宗又说自己梦到将降天书泰山,就有了泰山封禅。

这里顺便说说宋朝重文轻武的用人制度。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逼退周朝孤儿寡母,坐上了皇帝宝座。靠兵变发家的赵匡胤深知“枪杆子里出政权”的道理,他生怕别人也学得自己的榜样,依靠兵变把自己又从皇帝位置上踹下来,于是有了“杯酒释兵权”,解了当时把自己推上皇位几位好兄弟的兵权,把他们都打发回老家当个土财主。有了这样的发家史,不难理解宋朝为什么推行以文人治军事。三军统帅常是文官出身,身经百战的将军反而要听命于纸上谈兵的文弱书生,这不是典型的外行指导内行嘛。此外,边关将领还没有太多便宜行事的权利,遇到一些大的事情,还得十万火急请示朝廷,于是边境军情似火,形势瞬息万变,朝廷一帮文大夫犹自分为两派,争论不休。这样的官僚体制,确实成功防止了拥兵自重,杜绝了兵变的内忧,奈何外患不绝,赵匡胤要地下有知,自己的儿孙子被辽、西夏如此欺负,不知道要做何想法。

至于冷清假冒太子一案。历史真有其事:仁宗年过半百仍无子嗣,期间生了三子,可惜都夭折了。这个时候有年轻人冷青(也有文作“冷清”)自称生母为宫女,为仁宗之子,此人仪表堂堂,而且宫中闺秘都能一一说出。一时真假难辨,闹得沸沸扬扬,朝野喧哗。后来是包拯审问此案,证据确凿,问了冷青死罪。最后仁宗终老也没有生子,过继了一个儿子继承皇位的。

电视剧中有一段,包拯回京述职,感叹河道两岸何时就多出如许豪宅。史记上倒有一段真事:包拯主持开封府时,城池汛期吃紧而城内蔡河河道边常被有权势的官僚占去砌盖楼房水榭,阻滞了水流。包拯即令限时拆除,对过限不拆的“大人物”则开名单上报朝廷请求降他们的罪。这样一来果然灵验,蔡河经整治疏竣后水畅其流,百姓称之为“惠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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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07-07-07   
飞天啊,你要把我的心都碰碎了。。。。。。
在梦境与黎明的交接,曾经是我红底金字的爱。最明亮时总是最迷惘,最繁华时也是最悲凉。重重烟树,浩浩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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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07-07-07   
下载下来看吧,你原先就看了好几集,这回一次性看完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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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07-07-07   
要的要的,兴趣全被这几天看的前传和这篇长评挑起来了.我特别喜欢这第一段
在梦境与黎明的交接,曾经是我红底金字的爱。最明亮时总是最迷惘,最繁华时也是最悲凉。重重烟树,浩浩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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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的陵寝名,请输入拼音Jing Ling对应的中文 正确答案:景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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